71、血镯  卧底猛妾,犯我者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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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朝云宫是整个皇宫最奢华的一处宫殿。

这里原本是一大片空地,上面种满了五颜六色的蔷薇花,姹紫嫣红,分外妖娆。

新阳出生后,先帝对这个粉团一样的女儿甚是喜爱,便着人将蔷薇枝全部铲平,用了足足十年时间,日夜不停工,建筑、装潢好了一座仙境般唯美曼妙的大房子。

为了跟新阳的名字相应景,先帝特赐此处为“朝云宫”。

公主在朝云宫只住了六年,就远嫁到了东楚国。

之后,这里的物品摆设乃至一草一木,都保持着她未出阁时的样子。

即便在先帝驾崩后,龙穆离依旧着人好生打理朝云宫。

这次公主回来省亲,就住回了自己曾经的闺房。

此刻,正贤殿的冲天大火丝毫没有影响到朝云宫的歌舞升平。

驸马池重歪在软榻上,醉眼斜睨不远处几个衣着暴.露的舞娘,——伴着乐师的卖力演奏,她们扭动凹凸有致的身躯,搔首弄姿以博得一丝青睐。

新阳公主垂首坐在池重身侧,对周遭的喧闹置若罔闻,所有心思都放在了手腕戴着的玉镯上。

镯子整体呈青白色,若细细打量,在贴近肌肤的某处,有一小块血滴样的红色。

不是花纹,而是真的人血。

这滴血的由来十分诡异,须由一个虔诚的人镯不离身佩戴十六年,且每日用金针刺破手腕,令桌子“吸食”鲜血,日积月累,玉镯汲取了人血中的精髓,最后,方成一滴血的形状。

十六年,多一天不可,少一天也不成。

新阳并不知晓血镯子是如何得成,她只是单纯地喜欢送镯子的人。

即便他送块最普通的石头给她,那也是天下最珍稀、最华美的宝物,远比她身上佩戴的所谓价值连城的东珠和宝石要珍贵得多。

恬然沉浸在某些无法言说的情愫之中,她并未察觉到池重突然递过来的古怪眼神。

没有受到重视,他的情绪焦躁起来。

伸出手臂,一把将新阳搂在怀里,当着舞娘和乐师的面,肆无忌惮地狂吻起来。

新阳本来下意识想挣扎,但只稍微挡了一下,便彻底放弃,任由蹂.躏。

许是这种消极的迎合令池重索然无味,很快,他就结束了这个吻。

“本太子最讨厌看见你这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把她的长发绾在手上,眼上眼下端详,倏然一扯,也不管她会不会因此受伤,“所以,你最好时刻打起精神,好好伺候本太子!”

新阳满脸痛苦,“我……知道了……”

池重松开发丝,轻佻拍打她的脸颊,“这才乖!现在,本太子要你去做一件事。这件事做好了,以后你的日子就会妙不可言,否则……”

新阳心底腾起了寒意,她已经隐约猜到了他要她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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