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云不服气:“你多大?”
“二十七。”
“不可能!”洛云上下打量着白庄,“你明明出道比、比我晚!”
“是你太早。”
洛云又看了看那张毫无风霜之感的脸,皮肤更是欺霜赛雪,就像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哪里有一丁点江湖人的粗糙感。
摸摸自己的脸,不仅脸糙,连手也糙,一张手遍布伤痕,那是长期使鞭造成的。鞭劲绵软,有时候一不小心就给自己来那么一下,初练鞭时更是如此。
一只手拉过他的手,握在掌心用拇指细细摩梭着,洛云抬头,白庄黑玉般的眼眸就在眼前,湿热的呼吸喷在脸上,痒痒的。
他如同被雷击般往后一跳,却感觉腰后被一支铁铸般的胳膊拦着,圈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白庄如果真有什么心思,此时的他毫无反抗之力……
想到这里,洛云不禁变了脸色。
仔细思量的话,白庄能够“止乎礼”算是十分有教养的行为,至少在他认识的人中,就连秦湖这号称fēng_liú公子的,有时也为了一个花魁使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虽然把自己和花魁比有些不忿,可是一个不能使内力的江湖人,比花魁还不如——花魁好歹还能以色侍人呢!
洛云很有自知之明,也很有求生欲,此时这姿势令他心中危险感丛生,却一动也没动。
“如果我硬要,你是不是就给了?”
“是。”犹豫了下,洛云回答。
“不反抗吗?”
“没有胜算。”
“好了后呢?”
“……胜算不大。”
“但还是有的。”
“对。”
夕阳的艳丽像是暖暖落入水中的火球,白庄的嘴唇就贴在洛云的脸颊旁,热气浸湿了一小块皮肤,令他忍不住垂下了眼帘。
“为了以后不被追杀,我不会做什么的。”
说完这句,白庄便放开了怔怔的洛云,虽然躲过了一“劫”,但他心里却像是不甘,又有些庆幸和酸涩,几番情绪混合起来,最终还是别过头去,装作什么也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