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正和特里斯坦脱了上半身的衣服坐在一张小圆桌旁,桌面上摆着两根魔杖。一人面前一杯红褐色的浆液,看着像是鲜血,闻着又似果酱。然而那个女人说——“喝吧,喝点茶。”
在看清楚特里斯坦和加雷斯胸口的纹章后,女人有一刹那想直接把特里斯坦干掉的念头。但当特里斯坦报上大名之际,那举起的魔杖又放下了。继而女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的诧异,最终将手臂垂下,让他俩进屋,并让躲在大石头后面的傻子也驮着他主人进屋。
不仅如此,她还简要地帮傻子的主人处理了一下伤口,喂了一点像泥水一样的东西进他皲裂的嘴里。最终安顿好了一切,才又转回桌子旁,面对加雷斯和特里斯坦。
看来特里斯坦确实是个人物。
这世上属于人物的有两种,一种流芳百世,一种遗臭万年。特里斯坦则——“臭名昭著的逃兵,想不到你还活着。”
加雷斯哀怨地看了特里斯坦一眼。
特里斯坦清了清嗓子,回瞪了加雷斯,有些不爽地自嘲——“那也是响当当的逃兵,我这响当当——”特里斯坦刹了车,他忽然觉着不该透露那么多个人信息,转而问道——“你是谁?”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