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叶楚兰忽然觉得萧文焕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她看着街道两边说话大声,动作夸张,表情丰富的大秦普通百姓们,感到这座城市的气息和萧文焕好相配。也难怪啊,她是在这里出生,这里长大的。大秦民风纯朴,人们都直来直去,也难怪萧文焕总是像少了根筋。可是,叶楚兰第一次想到,懂得礼仪教化,就真的那么好吗?不是有人说,人生识字忧患始吗?像大秦的百姓那样,保持一颗赤子之心,人人的眼睛都和萧文焕的眼睛一样,那么明净,那么热烈,不好吗?
叶楚兰出了一回神,突然惊觉过来:她在想些什么呀!一阵热潮袭来,虽然没有人看见,她还是垂下了头。
到丹梁三天后,举行了千寻和萧则雍的婚礼。千寻见过了大汗,见过了萧古义。出乎千寻的意料,大汗竟然是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看起来比大周皇帝还要文气几分,身体也瘦弱,接见千寻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平身吧”,接着冲她笑笑,笑容浅而僵硬。接下来他就像雕像一样坐在王座上,一声不吭,只有眼珠子偶而转动几下。真正在和千寻交流的是萧古义。
萧古义身量也并不很高,但面容饱满,一脸慈祥。见到千寻,他呵呵大笑着,道:“贺郡主,委屈你下嫁到我们这番邦蛮夷之地。我以为来的是大周的公主,想来是我那个儿子看中了你,快马加鞭地送信回来,死乞白赖要求换人。英雄难过美人关,今日一见,才知道这小子为什么着急换人了。哈,哈哈!”
千寻陪笑道:“王爷说笑了。承蒙世子不弃,也望王爷不要见怪才好。”她不知道萧则雍为什么换人,也从来没有问过。但她可以肯定,绝不是萧古义说的这个原因。只听萧古义笑道:“不怪不怪,只要则雍喜欢,我这个当爹的还要见什么怪?丫头,当了我的儿媳妇,就是大秦的人了。没事也学学大秦的土语,生活上要赶快适应,有什么需要,不要客气,让则雍告诉我一声,我一定都给你办妥。”千寻忙不迭地答应。萧则雍在一旁,也只干笑几声,没有多言。
成亲的那天,丹梁城一片红色,所有的店面和街道都被红丝带、红灯笼、红绣球和男男女女身上的红喜服装饰得喜气洋洋,整个城市像一大朵怒放的石榴花。正午时分,叶楚兰在驿馆把千寻送上了喜轿。她看着那气势不凡的大轿子越去越远,心头怅怅的,眼前一幕幕,全是牧音和千寻从小肩并肩手牵手的情形,还不时想到前一阵的各种事情:望穿秋水等待伊人的牧音,在太尉府哭得梨花带雨的牧音,乍闻消息后惊愕不已的牧音,从昭远台上一步一步缓缓牵着千寻走下来的牧音……叶楚兰替牧音心痛。幸好,牧音看不到这个场面。她不由想到,如果,今天是自己出嫁,或者,是……是她,是她出嫁呢?如果这是她的喜轿,我要眼睁睁看着她嫁给关厚霖呢?叶楚兰不敢再想下去了。
千寻知道,她的四周,现在一定是堆金砌玉,华丽无比。她端端正正坐在床上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只听见外面锣鼓喧天,人声鼎沸,无非都是一些“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的客套话。她在盖头下冷冷地一笑。
她要麻木下来,她必须麻木。刚才拜堂的时候,她就是麻木的。如果那时有人掀开她的盖头,看到的不是一张娇羞喜悦的新娘的脸,而会是一张面无表情,了无生趣的脸。千寻强迫自己将所有的感情和思念全部锁起来,锁在心灵最深最深的那个角落。她无数遍地命令自己,忘记,忘记大周,忘记她,也忘记自己。从此,她必须活得糊涂,活得麻木,才能换来一份虽然可悲,却也坦然的宁静。
光线渐渐黯淡下去,外面的声音却一直不见消散。有人进来点亮了蜡烛。千寻知道萧则雍快来了。果然,不多时,沉重的脚步响起,随着开门的声音,千寻闻到一阵酒气。她不禁皱了皱眉,拉紧了衣角。
公主从来没有酒气,公主总是那么清爽干净,身上的味道淡淡的甜甜的。千寻的思量不受控制了,忽然对她发起挑战。她赶忙收摄心神:不,不,不!绝不可以想起她,绝不可以!
萧则雍没有多做停留,走到千寻身前,双手掀起了盖头。千寻的目光没有任何变化,她没有低着头,也没有抬头去看她的丈夫,只是木木地盯着前面不远处的桌子。
萧则雍将盖头扔到一边,见千寻是这种表情,似乎也有些惊讶。他喝了不少酒,有点头重脚轻,就拉过一个凳子坐在千寻对面,开口道:“抱歉,让你久等了。”
见千寻还是不言语,萧则雍又道:“贺郡主,我……我需要和你谈一谈。”
这句话却是千寻没有想到的。她带着疑问的目光望向他。萧则雍刚和她的目光接触,就低下头,似乎不敢看她。
“我……我有话和你说,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我想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知道这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