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赚钱赚得还算容易。作为现代人,他完全知道这个时代什么赚钱什么有风险。四年前,偷偷从阿希礼身边开溜,仗着亨利伯伯对他青睐有加,对他想做的事业持着赞同态度,于是借着亨利伯伯的名义,斯科特进了一批蓝色斜纹哔叽棉布,坐船到了加利福尼亚的金矿上,与一个名叫李维的犹太人合作,使蓝色工装裤——即日后风行世界的牛仔裤——成为淘金工人的最爱。
幸亏有个明理的亨利伯伯在,不然他一个十岁的小毛孩根本周转不开。斯科特狠赚了一笔,又买了许多船,在大西洋航线上留下了新秀的名号。如今,斯科特悄悄囤积了许多战时必需品,只待南北战争一声炮响,给奥哈拉家送来了黄金万两……打住,他并不是一个视钱如命的生意人,他如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将来,为了《飘》中的历史不再重演。
现代人就是好,做生意绝无风险,稳赚不赔。加上西方人的思维比较直来直去,没有那么多拐弯抹角,跟人打交道也相对轻松愉快。让他颇为惋惜的是,在北方并没有遇到大名鼎鼎的未来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和钢铁大王卡耐基。
晚饭吃完,话题很快转移到了明天时而橡树庄园的舞会。斯科特又不禁庆幸没有穿越到苏埃伦身上——这个年代做女人太麻烦了!还不如做人妖!想想看吧,紧身衣,鲸鱼骨架的、看上去像撑开的阳伞一样的裙子,公共场合对饭量的严格限制,溴盐(会散发出氨气)的随身携带,照顾家人料理家务的义务,死了丈夫后守寡的苛刻要求……要不是他对宗教完全没有兴趣,斯科特一定会吃斋一个礼拜来感谢上帝,感谢上帝虽然让他取代了苏埃伦的位置,却没有沿袭她的性别。不过看着姐姐妹妹们嘁嘁喳喳地讨论着明天的舞会,穿什么颜色的裙子,梳什么样子的发式,说着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天真可爱的小姑娘的话,斯科特低下脑袋,握紧拳头。
一会儿就该祈祷了吧。
橘红色的烛光下,凝神祈祷的一家,无论年老的,年轻的,无论白人黑人,无论主人仆人,这一群跪在地上,真诚地为亲人爱人祈福的虔诚的面孔,就是他要毕生守护的对象。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日志:增加了亨利伯伯的戏份,毕竟斯科特刚出道时生理年龄才十岁,需要有成年人的帮助才能发展。亨利伯伯即佩蒂姑妈的哥哥,查尔斯和玫兰妮的叔叔或伯伯。
增加了“某帝国主义先发制人”的比喻。
增加了祈祷的内容和斯科特的心理描写。
细节处还有不少修修补补。
☆、第四章
时值上午十点。对于斯科特这样一个原产自中国北方沿海、穿越后长期在大西洋上漂流的人来说,天气暖和得像夏天。金灿灿的阳光透过他半旧的、四年一直不曾更换的苔藓色窗帘,泻进四年来第一次有人住的屋子,将房间拓展得更加宽阔明亮。米色的墙壁瞬间剥落了时间的痕迹,屋子深处几件简洁的红木家具宛如涂了红酒,地板像在玻上在抹了一层薄薄的奶油。落在小地毯上的光柱里,细小的灰尘飞舞,如同灯光下细雪纷飞。
身为男人的好处之n:在如此明媚动人的早上,可以心无旁骛地沉浸在窗外的风景里,而不必为穿衣打扮费尽心机。
不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既然有不必费心穿衣打扮的好处,也有衣服单调无味、千篇一律的坏处。想当年他当兵的时候,整天裹在灰绿色的迷彩服里面,一年只有三套衣服——军大衣、长袖外衣和短袖衫。如今延续了灰黑的单调传统,让还有几分爱美之心的斯科特心怀怨恨。
好吧……他与姐姐斯佳丽的相似之处就在于此了——对漂亮衣服有着执念。
其实……二十一世纪的年轻男孩,不乏爱漂亮,爱打扮之辈啊,斯科特也不能免俗。本来斯科特也怀有“身为男人注意外表干什么重要的是内心”,可是看了几次《非诚勿扰》之后,蓦然发现外表和服饰还是很重要的。
既然“女为悦己者容”,那么“男为悦己而容”。斯科特打量着镜子里那比女孩还精致纤细的五官,心情复杂。他知道白种人的少年时代,男孩常常比女孩还漂亮,要不然就不会出现恋^童从古至今绵延不绝的现象了。斯科特期待着自己快点长大,起码要像阿希礼程度的男人味才行。
好久没看看自己了。这几年斯科特像高速运转的陀螺一样,被无形的辫子疯狂抽打——虽然抽打他的,就是斯科特本人。
他恍惚记得自己的眉毛本来是细细弯弯如同蝴蝶的触角,如今眉毛已经变得浓密平直,在眼梢上方弯出一个弧度。据说眉毛越平直的人越心胸坦荡没有心机,想必自己的两条眉毛会让相面的人颇伤脑筋。深绿色的大眼睛,除了眼角微微上吊之外,其形状、色泽和神态都与某种肉食动物颇有相似之处。两条眉毛赋予了这张面孔严肃甚至严厉的感觉,却被眉毛下方的眼睛冲淡。斯科特的瞳孔比一般人大一圈,不过他的眼睛不像斯佳丽那么神采飞扬。他在心中暗叹,到底是老了。
潮湿的红土地、空气中夏天的信息,给人一种中国南方的感觉。十几年来,斯科特已经爱上了这片土地,安宁平静也不乏让人激动的人和事,田园牧歌般的安乐祥和,工业触角之外的、最后的祥和。虽然这是建立在奴隶制下的繁荣,不过他有生以来,在南方从未看到过庄园主虐待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