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辞笑了笑,拽住他的耳朵喊道:“我说,我爱你!”
林隽神情有些愣怔,沈知辞一拍他的脸:“你大过年找打是不是?这什么回应?”
“我第一次听您和我说……”林隽抱住他的脖子,“我好开心。”
“我去年也和你说了。”沈知辞拍拍他的背。
林隽回想起那个嘈杂的电话,那个什么都没听清楚也无所谓的零点,什么都不喜欢只要宠爱的自己,一时间有些恍惚。
他松开沈知辞,慢慢跪下来,仰起脸,眼睛里映着火花,特别亮:“我也爱您,我爱您。”
沈知辞微笑着注视着他,乌黑的天空里炸出一朵最大最亮的烟花。
今年天气回暖得特别快,四五月份的时候,温度已经很宜人。
这个时间段一直是希洛克最空闲的时候,林隽干脆让公司员工一个部门一个部门轮出去组织旅游。
他自己也乐得清闲,有时候都不去公司,到下班的点慢悠悠开车到车库里再往副驾驶上一爬,等沈知辞下班一起回家。
轮到设计部放假林隽更是干脆不务正业了,放假头一天就黏在沈知辞身边问有什么安排。
“带你出去玩吧。”沈知辞道,“你看看你,整个部门组织旅游去了,偏偏按着我不让去,一看就是要和我单独出去玩。”
林隽不说话,两条胳膊往沈知辞身上一搂就开始笑。
他自己也觉得这两年比以往笑的次数多多了,而且大多数都是惬意舒心的。
他喜欢每天早上一起来,怀里是主人的腿,或者贴着主人的身体,而不是空空落落的大床上只有一床被子陪他;
他喜欢下班以后还是有更丰富的生活等着他,而不是一个人回到偌大的房子里,唯一能想到的娱乐就是电脑;
他也喜欢每天不一样的饭菜,喜欢温柔的爱抚,喜欢身上的伤痕……
他喜欢他的主人。
最好不过的事情就是他的主人也喜欢他,对他爱护有加,关怀至备。
林隽如愿地跟着沈知辞出去旅游,挑得地方有些微妙,是他们读大学时的城市。
沈知辞执意要去,美名其曰故地重游,林隽自然百依百顺,去哪都乐意。
他们到了那里,先去风景区和博物馆之类的地方玩完了第一天,就去一早订好的酒店歇下。
第二天早上才起来,林隽就听见一阵微弱的叮叮当当的声音,他睡眼朦胧地爬起来看是什么,就见沈知辞在摆弄两个带着小铃铛的夹子。
他还没反应过来,凑过去问道:“什么呀?”
“我今天要你带着这个,”沈知辞见他醒了,递过去给他看,“两个,知道夹在哪里吗?”
林隽迅速清醒了,认出这是两个乳夹,一下子有些慌张:“这个带了会,会不方便……”
“那就带项圈,有铃铛的那根。”沈知辞笑道,“你选哪个?”
带根项圈装作装饰倒没关系,加个铃铛就尴尬了,林隽一张脸纠结了起来,就听见沈知辞道:“别磨蹭,再过十秒选不出就两个都带。”
“这个,这个……”林隽赶忙指了指乳夹。
“这是什么呀?”
“乳夹……”说出口有些尴尬,林隽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胸前。
沈知辞“噗嗤”一笑,撩起他的t恤,把两个乳夹夹上去。
不是那种很紧的,没有很疼,林隽松口气,站了起来,结果就听见一阵轻轻的铃铛声,立刻愣在那里。
“出去玩啦!”沈知辞见他这幅表情,故意提醒道,伸手拿了衣服给他换上。
林隽都不想问去哪里,走出房门后就胆战心惊,上半身都不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