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
但抗议无效。
吃了饭,婶婶又拉着瘫在床上的叔叔,拉上四只狗,二人四狗浩浩荡荡下了楼,婶婶说:“你看着可乐、美年达,我看着芬达、雪碧,别弄丢了。”
叔叔漫不经心应了一句:“嗯。”
夏末初秋天气不温不热,又恰是七点多钟,大家刚吃完饭,于是小区里,人们纷纷扶着老人,拉着小孩儿,牵着宠物出来散步。
夕阳西下,金黄的余晖挥洒在小区大片的空地。
小孩三五成群,跑来跑去地嬉笑打闹,大人们站在一边看着孩子、聊着家常,老人则围成一圈坐在大树下的水泥台子上,面目慈祥地看着孙子、孙女…
而叔叔,便是混迹在了那一群白发苍苍、颤颤巍巍的老人中间,在里面占了一席之地,目光呆滞。
婶婶遇到一些熟悉的面孔,纷纷和她们打招呼,聊家常,聊着聊着,一回头看到叔叔…
这个死人!
婶婶不想理他,若无其事回过头,继续聊天。
家庭妇女总能清楚记得每一个商店,不同果蔬、肉类的价格,精确到毛,于是纷纷交流信息,聊着哪里菜便宜又新鲜啦,哪里哪里大减价啦,自己孩子最近又怎样怎样啦,的话题。
聊了好一会儿,婶婶猛然想起——狗呢!
婶婶往前一看,自己牵的芬达、雪碧都在呢,正和别家狗子一起玩闹,可乐也在一边懒洋洋地趴着。
只是,美年达呢?
想着,婶婶走过去问了郑宇成一句:“美年达呢?”
叔叔这才回过神,看了看四周——
对啊,美年达呢?刚刚还在这儿呢!
见叔叔一脸懵逼,婶婶顿时很生气,气到想骂人,却生生憋了回去——还是先找美年达要紧。于是,叫几个朋友帮忙看一下可乐、芬达、雪碧,便和叔叔两人满小区“美年达—!”“美年达—!”地找了起来。
万一找不到怎么办?
它会不会流落街头?它会不会受冻、受恶、受欺负?它那么大一坨,会不会被卖到狗肉店?
如果找不到,她一定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沉浸在种种可怕的猜想之中,久久都难以心安…
两人把小区犄角旮旯都找了一个遍,还是不见美年达踪影,婶婶说了一句:“你再在小区找找,我出去看看!”便跑了出去。
按理说,小区门口有保安,狗狗自己是跑不出去的,只是和其他人一起混出去,也不是没有可能,想着一出小区,便见不远处的一个小卖部门口,一只金毛正蹲在那里吃东西。
狗狗面前是一位优雅的太太,身材略丰腴,穿一身深蓝色底绣白花纹的旗袍,看起来端庄大方。
婶婶叫了一声:“美年达!”
美年达一回头看到婶婶,便叼起地上的火腿向婶婶跑了过来,还笑呢,一脸“你看,我有火腿!”的邀功样子。
婶婶有些哭笑不得:“你哪儿来的火腿肠?!”
那位太太便走了过来:“刚刚看它一直在小区门口往里望,以为是流浪狗呢,就给它买了点吃的,还想要不要收养它,有主人就好。”
婶婶客气道:“哎哟,真是太感谢你了,你也是住这个小区的吧?请问您怎么称呼?”
“我先生姓孟。”
“哦,孟太太。”
孟太太微微蹲下身,又摸了摸狗狗的头,便说:“找到主人就好了,那我先回去了。”
“好,谢谢你啊,孟太太。有空来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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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林琳]
仗着明天是周末,晚上,书庭一美看电视、吃零食到了午夜,困到上下眼皮打架,都无一丝回房睡觉的意愿。直到凌晨两点,婶婶起夜,见两人开着电视,在地板上躺着、趴着,困得七荤八素,却还要勉强睁开眼睛…
婶婶问:“遥控器呢?”
无人应答。
于是,婶婶抖了抖被子,又把书庭一美这两大坨肉,翻过来、挪过去,总算找出了遥控器。
关了电视,把两人驱逐到各自房间,婶婶上了趟厕所,又忽然想到了什么,走到书庭房间:“你晚上刷完牙,是不是又吃东西了?”
书庭迷迷糊糊:“嗯…”
“一美呢?”
“没吃。”
于是,婶婶又把书庭拎到洗手间,在书庭牙刷上挤上牙膏,递给书庭。书庭坐在马桶盖上,闭着眼,半梦半醒地刷牙,刷到一半,困得前仰后合,含着牙刷不动了,牙膏直往衣服上淌。
婶婶:“…”
叫书庭匆匆漱了漱口,便让她回去睡了。
书庭一沾枕头就着,很快,便传出一阵轻轻而富有规律的鼾声,与主卧内的叔叔遥相呼应,爷俩来了一段“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二重唱。
而一美,睡眠质量一向不是很好,过了最困的那个点,之后便很难入睡,躺在床上,感觉身上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