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日没夜地在酒吧里过着昼夜颠倒的生活,抽烟,喝酒,赌博,什么刺激玩什么。我出手豪放,周围很快就如蚁附膻般聚集了一帮酒肉朋友。那群不三不四的混混别有意图地一口一个大哥,叫的我飘飘然忘乎所以。
我在试图蒙骗自己,没有程维,我也一样,可以过得很潇洒。
耳环鼻环一应俱全的小流氓把一个简陋纸包鬼鬼祟祟地递给我,压低声音对我说:“大哥,好东西。”
我那时候喝得三分醉七分醒,懒洋洋地斜过眼角一瞥,是两枚白色小药片,我认得它,严格意义上而言应该算是毒品,可是药性不强,吃个两三次也不容易上瘾。
“我从李哥手头顺来的,特地拿来孝敬您。”
我眯起眼睛,笑了起来:“哦?我看起来很需要磕药吗?”
他在酒吧昏暗的灯下望着我:“大哥,这可是好东西,吃下去什么不高兴的事情都能忘记掉的。你试一试嘛,吃下去保管是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