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我说:“你说吧。”
“我只是想向你指出,以我是凶手为假设,在这整个案件中,有几点很不合理的地方,希望陈警官能留意。”
他对我的称呼改变了。
我心里微微一痛。
“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陈警官,如果我真的是凶手的话,我应该躲你躲得远远的才是啊,我没有必要来招惹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这么做实在是很不明智的。”
“你不过就是利用我来刺探案情。”
“如果我真的想那么做的话,还有很多其它的办法,我没有必要选择其中最危险的一种。”他摇晃着手杯中的红酒:“你知道,你那位搭挡许警官好象对我很有好感,利用她岂不是方便得多?”
的确,那样也安全得多。
“也许你是做贼心虚。我迟早会认出你来的。”
“是吗?我很怀疑。”他一笑:“那天你根本烂醉如泥,连我把你带回你自己家里也不知道。好吧,就算你有所怀疑吧,只要我矢口否认,或者再向许警官献献殷勤,你能怎么样?”
“……”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李信如的太太,李梅──如果要行凶杀人,我完全可以趁李信如离开周洁洁的家的时候动手,先杀李信如,再杀周洁洁,我没有必要跟踪他回到家里。我明明知道他老婆在家,我如何能够确定他太太这时是睡着了还是醒着?事实上,女人大多非常敏感,一点动静就会从梦中醒来,不是吗?我为什么要冒这个险?”
“这个……也许是你想嫁祸给李梅。”我勉强说。
“如果是这样,我为什么不做得更漂亮一点,比如说,弄点血滴在楼梯口上或她的某一件将洗的脏衣服上?你大概也注意到了,信如家的洗衣机放在楼下,非常方便。诸如之类。连丈夫离开身边,被杀在家里都一无所知的女人,实在睡得太沉了,就算我把凶器塞进她手里她大概也不会醒吧。──你不觉得这里很可疑吗?”
“……”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假设的杀人动机根本就不存在。”
“你说什么?”
“我和信如的确都是同性恋者,这件事与案件也许有着某种相关联的地方,但是却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关联。我没有杀信如,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他。”他缓缓的说:“事实上,我很同情他。我一直想要帮助他。但有些事,除了自己,别人是没有办法帮得到的。”
“你,同情他?”我问:“为什么?”
“因为信如他……是一个很不快乐的人,”他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神情:“他也许是我见过的,最不快乐的人。”
“在别人眼里,信如也许就是所谓的幸运儿。他外型漂亮,头脑聪明,事业一帆风顺,也很有女人缘。很多认识他的人都羡慕他,甚至妒嫉他──当然,我是说,男人。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同事,甚至背地称他作男人公敌。”程明微微一笑:“意思就是说,他是这些男人的众矢之的。信如是个好强的人,别人越是注视他,他愈发不肯输人。他身边的人真真假假的敌意越浓,人前人后他就越要漂亮,张扬,从来不肯低调服软。”
“哪怕是在我的面前,他也不肯放松。他是那种打落牙齿和血吞,宁可忍痛,也不哀求的硬骨头。这么骄傲的一个人,你可想而知,在大学一年级时发生的那件事,对他的打击有多大。后来他对我说,当时感觉如同灭顶之灾,他的爸爸,妈妈,身边的人的眼光好象要把他生吞活剥了。那时他特别不敢出门,走在外面,觉得好象自己赤条条的没有穿裤子一样,他也特别怕别人在他后面窃窃私语,他害怕他们是在议论他。就算街上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聊天,距离远一点,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他也会全身发抖,认为他们是在谈论他自己。”
“那时他只有十九岁,本来就是成长过程中最敏感的少年时期。那件事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浓重的阴影,一直到他死恐怕也没有摆脱。”
“信如一直认为他爸爸是被他气死的。因为他,他爸爸觉得在工作了一辈子的教育局里丢人现眼,所以提前办了病退。本来那么令他骄傲的儿子,成了他晚年最大的耻辱,老头子怎么也没想通这件事。后来他爸得了癌症,未了已经不能说话了,见到他就是流眼泪。他爸爸去了以后,他妈让他跪在他爸的病床前面,指着老头子的尸体发誓,说他再也不敢了,说他一定会改。”
“老太太还以为那跟戒烟似的,下定决心就可以痛改前非。”
李信如的经历就象是镜子一样让我照到自己。
我想到我的老爸爸,满脸忧色,一头灰发在风里抖动的样子,只觉得一颗心直往下沉。“信如和你不一样。”
“你非常清楚自己的性取向,也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所以你可以勇敢平静的面对。他不是。他不敢去承认自己想要什么,不敢承认自己的性取向,他只知道他不想要什么,可是他又根本不敢面对这个事实。他对自己感到害怕,他认为自己是病态的,他充满了罪恶感。他甚至去精神病医院看过医生。不止别人,他自己也完全承认自己是神经出了毛病。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遭遇,你不会体会到他那种巨大的惶惑的恐惧。”
沉默了一会儿,程明接着说:“信如曾经对我说起过他在精神病医院渡过的一个夏天。那是一个暑假,当时他已经重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