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直面刺奸  汉魏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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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装模作样审一审,容得是司直逞逞口舌之利泄泄愤,赶紧把事儿给了了就完。

所谓“酷吏”,也有两种类型,一是对别人残酷,对自己也残酷,认准了一条道儿走到黑,只要自己觉得正确,或者应该做,哪怕身死族灭也在所不惜——这类酷吏是真有理念的,而且也不能说他们完全无节操。还有一类是只对别人残酷,目的是逢迎上官,上官想整肃法纪,我就毫不徇私,上官想杀人慑众,我就兴起大狱,倘若上官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便犯人真的有罪,我也绝不坚持。

好比说武帝朝著名的酷吏同时也是财政大拿张汤,司马迁就评价他说:“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与监史轻平者。”——他所处理的案件,如果是皇帝想要加罪的,便交给执法严酷的监史去办理;要是皇帝想宽恕的,便交给执法宽松公平的监史去办理。

那么杨沛属于哪一类酷吏呢?公允而言,他是属于前一类,但问题职位实在太低,肩膀实在太窄,还不敢明着跟曹昂硬顶——就好比满宠满伯宁审理曹洪门客犯法的案子,他不敢当面无视曹操可能的求情,所以只好在面见曹操之前先下手把人给办了。

故此杨沛就心说啊,我还按我的既定方针办理,这是宏辅真要是舌绽莲花,能够把道理说通,那就算吴质无罪好了,要是胡搅蛮缠,道理说不通,那也别怪我不讲情面了。有那么多人来瞧正好,是宏辅就算败了,他也没脸去曹公子、曹丞相面前告我的状。

想到这里,心情当即放松下来,先朝堂下众人罗圈作揖,再朝刚上得堂来的是勋一揖:“久疏拜望,司直其恕。”说起来他也是是勋镇抚关中时候亲手提拔上来的官员,是勋为其恩主,照道理既然都在许都,就该时常去府上拜望才对,起码也得不时递张名帖过去啊。问题自从杨沛做了这刺奸令史,一方面为表现法官无亲,另方面也知道是勋不待见自己的身份,所以干脆从不登门。只是今天见了面,出于礼貌,当然要先请个罪啦。

是勋摆摆手:“无妨也,孔渠但实心任事,吾心即慰。”杨沛道过了歉后,直接把面孔一板,喝令道:“且带人犯上来!”

时候不大,赵达押着吴质就上堂来了。其实卢洪事先规劝过赵达,说看五官中郎将的意思,此案必然要以驳回论处,你就托个病,别再露脸啦。想当年军中要处斩孙汶,你跟是宏辅就闹过不愉快,后来你又上书弹劾过他,他对你肯定恨之入骨啊,今天他出来作证,能给你好脸色瞧?定然要当堂羞辱于你。

可是赵达却不在意,他说我行得直,坐得正,怕什么是勋的羞辱?吴质之案,虽然没有物证,然而人证充分啊,而且都是我亲自审讯过的,我不登堂,光杨孔渠,他能说得过是宏辅?

卢洪冷笑道:“即卿岂能说过是宏辅耶?”你以为自己的嘴皮子就有多利索吗?赵达却也冷笑:“是宏辅虽擅舌辩,论及天下大事、诸侯纷争,吾诚不如也;然依律断案,吾岂惧彼哉?”他这辈子才审过多少案件啊?你猜他能背出多少律条来?从《九章律》到各“旁章”,我全都倒背如流,不信光靠耍嘴皮子,在断案上他就能赢我!

“即孔渠欲宽放吴质,吾亦不肯!”(

ps:读者鹫巢提出来,第二十五章《席藁待罪》开篇写曹昂才当上五官中郎将,跟前面的情节相矛盾,在此感谢他的细心,我略为修改了一下,改为他是最近才得到副宰相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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