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着!”见唐六郎恼羞成怒拔出横刀,少女高呼一声,指着大胡子说道:“你们敢动我试试,除非你们不要他的命了。”
唐六郎下意识地回头望向自己的队正,只见他捂着肚子,上身微微躬着,屁股后面不时传来长响,有的响声被拉长得像唱歌一样,比少女刚才唱的梨园曲还婉转。
“去报.......校尉....”大胡子说完,脸红脖子粗地捂着肚子向营中的茅厕飞奔而去,速度之快,如奔雷滚滚。
“好臭!太臭了!”少女一边用手扇着风,一边往军营里走,士兵们拿枪拦住,她笑嘻嘻地说道,“你们一群大男人,还怕我一个人不成?你们不让我进去,怎么给你们队正医治呢?快叫去你们校尉来见我。”
外头的百姓看着少女一个人,就这么闯入军营之中,不禁啧啧称奇,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次啊!
在野戎城这样的边城中,军大政小,可以说俞校尉就是野戎城的土皇帝,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说了算。这么多年,除了刚才那个吴队正,谁敢向着军营放个屁?
可人家这外来的小姑娘,硬是闯进去了,这还真是瘸子放屁——邪门了!
更邪门的是,过了半柱香时间,小姑娘硬闯军营,不但安然无恙,还带了一个瘸子出来。不得了,不得了,这下真是邪门了,邪门了.......
军营外围了上百个人,一片哗然。唐六郎不敢再对少女凶,自家校尉都对少女陪着笑脸,还说把人放了就放了,他个大头兵,再对少女凶那不是寿星公上吊——活得不耐烦了嘛。
唐六郎一肚子不爽,只能冲着外头的平头老百姓去,带着一伙士兵提着刀出来,大喝着:“看什么看?!赶紧散了,军营重地,岂是你们围观的地方,若是贻误了军情,通通是死罪!”
俞守忠站在军营内,目送着李昂两人出营,然后对身那一名叫赵二的新兵小声地吩咐道:“你带个人暗中监视着那个李昂。”
“喏!”
“小心点,别让那小娘子察觉。”
“校尉放心,某晓得了。”
军营外,少女自得地看着拄着拐杖的李昂道:“咋样?现在相信本姑娘能替你脱罪了吧?哼!”
李昂左脚的伤已经消肿,不过他还是拄着根拐杖装弱势群体。
在阴暗的石屋内呆久了,刚放出来的他,眼睛有些不适应外面的强光,眯着双眼,还用右手在额前搭了个凉棚。
说实话,他确实有些好奇,这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历,竟然能让俞守忠这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放了他,而且还把金刀和玉扳指还了回来。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李昂.....”李昂懒洋洋地答着,昂字的尾音被拖得长长的,“你叫,叫什么?”
“少套近乎!赶紧把你的小狗给我,咱们就算两清了。”
“不问就不问,我饿了,走,我请你搓一顿,算是对你的答谢。”
“搓?”小姑娘忽扇着一对大眼睛,满脸的疑惑。
“呃……就是吃一顿,你的,明白?”
“哦~就你?”
“我怎么了?请恩人搓一顿错了吗?”
少女懒得答他,到路边把自己的马牵了过来,然后从马鞍旁边的搭袋里拿出一根绳子,过来就要把李昂的双手绑住。
“姑奶奶,你有病啊!干嘛呢你?”李昂一把挣开。
少女露出一抹狡黠的笑意说道:“为了防止你逃跑,这是必须的。在找到小狗之前,你就是我的奴仆。”她说着又要来绑李昂。
李昂这下气乐了,把拐杖一推,摆了个金鸡独立的造型说道:“你至于嘛,我这重度伤残人士,就算想逃也能逃得掉才行啊?”
“少装蒜!把你的双手伸出来。”
“干嘛,还要绑啊?你有没有人性啊你,这样虐待一个重度伤残人士。”
“看!手上的老茧比脚上的还厚。”
“这能说明什么呢?”
“说明你用手比用脚还多!更何况,你左脚只是受点伤,又不是真瘸,真要跑起来,只怕比狗还快。”
少女不由分说,绳子往他手上一套,灵巧地打了个死结,然后把拐杖拾回来往他手上一塞,自个儿轻松地翻身上马,打马便走。
李昂万万没想到,这小姑娘还来真的。他被拉着向前,不得不跟着走,她虽然没有快马加鞭,但速度也不慢,李昂拄着拐杖,被拉得东歪西倒的。
野戎城临街虽然没有商铺,但还是有不少行人。大家看着李昂被少女这样绑着拉在马后,都为之侧目。李昂头不梳髻,只在脑后绑了个马尾巴,很符合人们心中逃奴的形象。
李昂心中不爽,张口就叫道:“老婆!老婆!你瞧大家都要看着呢?你这样拉我回去,成何体统?老婆!老婆!就算回去,你也不能这样啊,我腿受伤了,你让我拄着拐杖跟着,这天下有你这样蛮横的老婆吗........”
李昂一口个“老婆”的叫着,他这是后世的习惯称呼,就是吃了这么个亏,占点便宜回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是?不过这称呼,若是换的别的朝代,可能这样叫是无效的,但在这唐朝,还就让他歪打正着了。
“老公”、“老婆”这夫妻间的称呼,还就源于唐代,唐代有一位名叫麦爱新的读书人,他考中功名后,觉得自己的妻子年老色衰,便产生了嫌弃老妻,再纳新欢的想法。于是,写了一副上联放在案头:“荷败莲残,落叶归根成老藕。”
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