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郑女难嫁  唐朝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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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绝美的面孔,如云的青丝发髻下,肌肤莹莹似雪,双眉如黛,清丽脱俗!

一双美眸幽深如湖水,却又清澈明亮,优雅中似有愁绪若隐若现,顾盼之间楚楚动人,直触人心弦。

檀口微张,双唇微微泛红,再加上恰到好处的鼻梁,五官组合成堪称完美的面孔,绝美动人。

一身天水碧色的衣裙,随风轻动,本就颇有出尘之意。站在曲江池畔的冰天雪地里,仿佛就像是从氤氲水雾中踏波而来的仙子。

很美,真的很美!

此女一出现,在场的女子便黯然失色,天生丽质的长乐公主顿时逊色,杜惜君亦比之不及。

刹那间,四目相对,谢逸不由有些看呆了。

女子亦恰好看到谢逸,对这张陌生的面孔似有些好奇,但对这等不知回避,贪看美貌的失礼行为微有不悦。

不过眨眼间,女子便低下头去,与长乐公主和长孙冲继续交谈,站在楼上窗口,只能瞧见优雅的举止,吐气如兰。

“谢兄真厉害!”

“此话从何说起?”忽闻称赞,谢逸不由莫名。

“直视郑娘子,贪看其绝美容颜而不回避,这还不厉害?”房遗爱的话难免奇奇怪怪。

一旁的杜荷笑道:“谢兄可是喜欢上这绝世姿容?谢兄尚未婚娶,郑娘子亦未嫁人,若是有心,不若……咳咳!”

玩笑两句,杜氏与房遗爱瞧见熟人过去打招呼,留下谢逸满头黑线。确是个绝色美人没错,可初次见面便想着婚娶,未免也忒……

不过话说回来,将这样的绝世美人娶回家中,纳入私房,对男人而言确有莫大吸引力。

但是落座之后,程处默靠到近前,低声道:“逍遥兄,男人皆爱美色,对美貌女子动心很正常。今日赴宴的大家闺秀不少,您若看中哪一个,以你的相貌才学,想要求娶并非难事。

但唯独不能对郑娘子动心思,更不能‘亵渎’生出非分之想,杜荷与房遗爱欺你初长安,故意诓你的。”

“呃,为何?那位郑娘子是何许人也?”谢逸不由诧异,不能对姿容最美的女子动心是何缘故?

“这个…”程处默沉吟片刻,叹道:“此事说来话长……”

听完程处默一番感慨,谢逸才知道,此女乃通事舍人郑仁基之女,芳名郑丽琬,在史书上都曾留名的女子。

贞观六年,郑丽琬十五岁时便出落的姿容俏丽,乃是长安城里出名的绝色美人,有“容色绝姝,当时莫及”的评价见诸于史书。

绝色之名传开后,自然吸引了众多男人关注,其中就包括皇帝李世民。

李二陛下也是男人,自然也会对美色动心,更不介意老牛吃嫩草,只是若表现的太直接,难免会有损名声。

为难之时,善解人意的一代贤后长孙氏得知丈夫心意,亲自出面请备御嫔,称正郑氏女毓质名门,柔淑端庄,故聘入宫中为充华(九嫔之一)。

不得不说,长孙皇后会做人,深得李世民宠爱,且有贤后之名确有道理。皇后出面,以品德端柔之名将郑丽琬聘入宫中,得美人且无损名声的李二必然心存感激,长孙皇后也会赢得大度贤德之名,可谓一举数得。

可惜万万没想到,在诏书下达,册封使即将出发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魏征不知从何处得知郑丽琬已经许嫁陆氏子,早有婚约,故而仓促入宫劝阻。一番君王当爱民如子的宏论后之后,魏征道:“陛下顾嫔御,则欲民有室家之欢,此人主之常道也?

今郑氏之女,久已许人,陛下取之不疑,无所顾问,播之四海,岂为民父母之道乎?臣传闻虽或未的,然恐亏损圣德,情不敢隐。君举必书,所愿特留神虑。”

一句话,你是皇帝,亦为人父母,如今强娶一个已许婚他人的女子为嫔妃,并非人主、父母之道,有损圣德。我们做臣子的得知消息,不敢隐瞒,君王一举一动都是要留笔史书的,请皇帝留神思虑,慎重行事。

其实郑丽琬许婚陆家之事,李二陛下不见得不知晓,也有可能是故意忽略,反正陆家也不敢声张。装作不知道,只要将美女纳入宫中,生米成了熟饭,谁也奈何不得。

偏生魏征就是这么直率,这么“不长眼”,一番谏言顿时坏了李二陛下的好事。

不过左仆射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礼部尚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挺护主心切,以“女适陆氏,无显然之状,大礼既行,不可中止”为由支持纳妃之举。

就连许婚的陆家子陆爽也赶忙推辞,称当年其父与郑家只是寻常交往,并无婚姻之约。

闻听此言,李世民当然不肯放过绝世美姝,坚持纳入后宫,奈何魏征一根筋,坚持反对。

李世民以群臣和陆家之言塞其口,魏征反而举出了高祖李渊当年霸占臣子辛处俭之妻,并将其贬黜,令其惶恐惊惧的例子,称陆家是因为害怕而不敢说实话。

如此一来,李世民尴尬了,如果坚持纳妃,便会落得欺压百姓,强娶人妇的话柄,成为污点,被人所诟病。

当时玄武门之变尚没几年,大局尚且不稳,李世民不敢轻率因一女子而冒险。群臣也恐落下谄媚之名,不敢再多言。

为了做个善于纳谏,品行端正的明主,李世民不得不忍痛割爱,下敕书称:“今闻郑氏之女,先已受人礼聘,前出文书之日,事不详审,此乃朕之不是,亦为有司之过。授充华者宜停。”

此举之后,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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