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答应你。”拿定主意的庄明歌耸了耸肩,同意了小格罗兹成立合伙人企业的想法,“我账户里现在还有一亿多美元,除去需要塔皮的那些债务中需要立刻支付的部分,剩下的钱先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吧。”
“好的,那我把我剩下的钱也汇进去,还有从塔皮得到的债务也转到这家企业里吧,这样我们双方也好确定利润和负债的分摊比例。”
最终,庄明歌和小格罗兹就合伙人企业的成立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将手中持有的阿迪达斯股份和微软的股票作为资本汇入合伙人企业中,由合伙人企业负责统一管理,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亏损和收益,则按照现在的出资比例分摊(庄明歌占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