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通儒是个没有多大本事的倒霉蛋,孙孝哲之所以看重此人,就是因为他的听话。被孙孝哲呵斥了一句之后,他果然闭口不言,不再啰嗦。
“既然误中副车,也不能白忙活一场,把那些汉狗全都宰了!”
孙孝哲原本契丹人,一直在胡人当道的安史叛军中地位不高,靠了老娘做安禄山姘妇的关系才能当上统兵大将,现在经自己之手攻陷潼关,又兵围长安,这种不世之功已经百多年未见,心态自然也比以往膨胀,对唐.军中的汉人一律称之为汉狗。
“大帅,那好,好像不是汉狗,是,是胡人……”
张通儒的眼睛不差,一眼就发现陷入重围中的百人骑兵不全是汉人,更多的则是胡人。
“胡人?”
孙孝哲的眉毛一挑,突然就想到了三日前的那次闯营,同罗部百人队骑兵闯了出去,难道他们又回来了?
“慢,先别急着杀,倘若他们愿意投降,本帅倒履相迎!”
同罗部的骑兵与大燕皇帝亲卫曳落河齐名,孙孝哲自然对他们高看一眼,当年咄默统领同罗部的时候一直与之阳奉阴违,后来咄默死了,同罗部也星散逃散,如果此时能收拢同罗部余部作为自己的亲卫,还真是无心插柳呢!
“大帅,那些人来路不明,万一,万一意图不轨,防不胜防啊!”
张通儒觉得孙孝哲的决定有些草率,怕他出现意外,便又加以劝阻。
“我意已决,不必多言,去吧!”
说罢,孙孝哲饶有兴致的等着好消息,他相信那百人队骑兵一定会做出最识时务的决定。谁料,事态的发展却远远超出他的预料。那百人骑兵非但据不投降,还以骑弩开路冲阵,一次冲击就伤毙燕军近百人,战力狠辣令人咋舌。
孙孝哲见状不怒反笑,这才是他想要的亲卫,个个都有以一敌十的本事。
“走,随我去一看!”
见猎心喜之下,孙孝哲决定亲自到阵前去劝降,烈马只有亲自降服才更有满足感。
重围之中,秦晋混在同罗部骑兵中,冷冷的看着那个自称孙孝哲的人。
还真是狭路相逢,不过是闯了两次围城军营的间隙,不想就有一次遇到了叛军主帅孙孝哲。
当然,秦晋此时的身份仅是普通的骑兵一员,负责与孙孝哲交涉的乃是一名地道的同罗部勇士。
“当年咄默大统领就对你不屑一顾,现在大统领虽然不在了,却也休想让我同罗部勇士任由你呼来喝去!”
他们一来一回用的都是汉话,所以秦晋也听的清楚明白,这一番说辞已经很不客气,甚至可以说是对孙孝哲的一种侮辱。
然而,孙孝哲仿佛毫不在意,听罢便仰头大笑。
“识时务者为俊杰,咄默大统领在世时,孙某还未有尺寸之功,现在先克潼关,这天下第一大城的长安也将成掌中之物,同罗部投靠孙某,有何不可?”
那同罗部勇士嘿嘿冷笑。
“若说英雄本事,你又及得上秦大将军?当初是谁在新安被几千人打的屁滚尿流?”
新安一战是孙孝哲心底不可触碰的隐痛,那一战不但丢人,还差点毁了他的前程,若非后来巴结上了安庆绪,安禄山又因为眼盲而失去对权力的掌控,恐怕自己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出头之日了。
“姓秦的就在长安城中,你信不信有朝一日,他的首级将挂在孙某纛旗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