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尉,问了一句让田尉很心痛的话:
“谁说我不会的?”
最后田尉还是颠颠地跟着沈丛一道去了篮球场。打群架他不怕呀,富二代最不怕打群架,当初初中的时候就一帮人聚在一起嚣张跋扈抡板凳扔石灰了,高中的时候甚至操起了西瓜刀,要不是后来被二叔一通狠揍,田尉也不会是现在这样乖乖巧巧的。
但现在根本不是打群架的问题。而是打脸!
去东区操场的路上他又忍不住拉了拉沈丛的衣袖。但沈丛也只是回过头冲他笑了一笑,温柔如水,眼波如海。
好看是好看,但好看顶个屁用!
田尉只觉得伤得不行。沈丛怎么也是个这么想不开的人物呢?明明气质跟谪仙似的。
东区操场和东区的宿舍离的很近。不过五分钟的路,隐约就能看见夜色下还有十几个男生在那边抢球跑动。篮球落在地上的声音砰砰作响,就好像田尉这时候的心跳,又快速、又沉郁。
打篮球素来是男生装|逼的一个极好的砝码。君不见高中操场上,凡是长得稍微符合地球人标准一点的男生,都在围着那颗篮球很青春很疼痛地跑动。不管打球的技术有多么烂,比如三步上篮根本碰不到一点点篮筐,盖帽只会盖到别人的脸上,带球跑时还动不动就把球丢了——他们还是乐此不疲,勤学苦练,渀佛篮球打好了就能直接飞升得道。
因为姑娘们爱看呀!
打篮球的男生们那两条毛茸茸的小腿,跳动时露出来的腰部肌肉,板寸头上留下来的晶莹汗水,还有各种喘息声、吆喝声、喝彩声、骂娘声……真是令人心潮澎湃,不能自已。
据不完全统计,依靠打篮球而直接泡上纯洁天真小女生的男生,已经达到了三分之一的比率。另外的两分一分是基因天生优秀的高富帅,一分是有一手乐器绘画技术的文艺**丝。
因此即使是到了大学,到了大家都已经不再青春不再疼痛的时候,打篮球还是大学生活中的一个极重要的欢乐时刻!
比必胜客下午茶的无限续杯还要重要!
而沈丛已经施施然地走进了篮球场。
他这一走进去,篮球场上来回奔跑的那几个男生就顿住了。他们都认识沈丛,知道这个九天仙人落凡尘似的家伙是大一新生里很有名的几位之一。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样一个人会来操场。
来干嘛,观察篮球进筐的弧度和白云飘动的痕迹有没有相似的地方吗?
但他们又很快看到白汉明。白汉明虽然身在女生比草多的外院,但一身篮球功夫还是十分不俗的,能在校队打一个小前锋。连校队队长熊八锦都对他赞不绝口。
“老白!”
其中一个和白汉明熟悉的打了声招呼。白汉明点头还礼,又笑道:“今天得麻烦你们个事了,把这场地给我们让让。”
“怎么了,你要练习打球?有比赛?”
建师偶尔也会派校队和别的学校来场篮球友谊赛什么的。尽管建师的弱是宇宙周知,凭借了队长熊八锦不符合地球人的绝高段数,倒也能屡屡舀奖。
“嗨,是学校的篮球杯,我们外院和国教院不是联合的嘛,这次来看看国教院的男生球打得怎么样,行的话就选进去,到时候参加比赛。”
白汉明笑得风轻云淡,一转身指了指沈丛和田尉。
操场上又凝固了。
田尉么,还不要去说他。这小子时不时也会来操场上耍几手,众人知道他技术是不错的,入选外院的队伍是绰绰有余了。
但沈丛——
却见沈丛一弯腰,从角落的筐子里捡起一颗篮球,捧巨型明珠似的捧在手心,好奇地把它来来回回打量了一圈,半天吐出一句:“这就是篮球?”
田尉差点捂心倒下。兄弟,你不是说你会打篮球嘛!!!
眼看着田尉快要吐血的表情,沈丛终于也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道:“我以前对这种都不大熟悉的。听过名字,但自己没见过也没玩过。”
——你到底是从哪个山坳坳里出来的哟!!!
这下甚至不只是田尉,所有人都要吐血了。
“行了行了,”田尉垂头丧气地过去拉沈丛:“咱不耍了……”
认输不丢脸,是男人就哪里摔到哪里爬起来!田尉打定了主意下次单挑白汉明,看看他还敢不敢专挑软蜀子捏。
“不用。”
田尉身体却又忽然一顿。有人按住了他的肩膀。但不是沈丛。
他回过头,看到一张格外熟悉的脸,登时惊喜地喊道:“荆山,你回来了?”
正是荆山。
荆山刚从市区回来。买药用掉了他好几万块钱,最后钱不够,只好刷了妹妹塞给他的卡。他又花了几个钟头租了房间熬药,最后装了保温瓶带回来,但刚到宿舍楼下,就听说沈丛和田尉被带到操场上去了。
他心里有些吃惊,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沈丛他自然不担心,但人参精又不可能真的用出一手法术把所有人干翻,万一反而吃了亏就不美。所以他匆匆把虎仔和药放回宿舍,叮嘱了它不要调皮,就赶忙赶来了篮球场。
过来才知道,也不是什么打群架的事儿。不过是打篮球。
他松了一口,又看到沈丛在那边装幼稚,心下愈发好笑。
这边田尉被他按住,就又嚷嚷开来:“什么不用,荆山你真想让沈丛上场啊?”
荆山淡淡道:“沈丛挺厉害的。”
田尉黑线:“他连篮球都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