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城中最红火的夜总会倾城,我是这里众多妖艳女郎中的一个,名叫飞飞。
名叫卡萨布兰卡的包房,有客人点陪酒的姑娘,款款摇摆的推门进去,四五个男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中间有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看见我,颇满意,招招手让我过去。我觉得这一天运气蛮好,我喜欢年轻的客人,斯文不龌龊,把自己当情圣,没有太过下流的手段。
我喜欢唱歌,喝的半醉的时候,尤其的投入。学王菲,唱流年,学莫文蔚,唱盛夏的果实,都有声有色,情到浓时,微蹙眉头,有客人说,这个女孩,心里有事啊,望他一眼,不说话,有钱的男人在这一夜,眼里便有了你。我是不出台过夜的,却总赚的小费满满。
因为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会用九种语言说我爱你,曾经有越南的客人看着我,说像家里的小妹,我用越南话叫阿哥,满屋子的人都会被我都得笑起来。
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有天陪着外省的地产商喝酒,没弄清对方的来历,扮斯文,结果差点被赶出包房,我赶快弥补,说:叔叔,叔叔,我讲个笑话,好不好
大象问骆驼:你的mī_mī为什么长在脸上
骆驼说:我不跟jī_jī长在脸上的人说话。
大象对笑得前仰后合的蛇说:jī_jī长在脸上,总比脸长在jī_jī上好。
男人笑起来,我松一口气。
我每周有一晚的时间来倾城坐台,赚到的钱足够自己平时的开销,还可以往家里寄回一些。
我想我不是唯一一个过这种日子的女大学生,实际上像我这种人并不算少,我觉得还算富足,又懂得一定的自我保护,因而没有吃过太大的亏,我的意思是,太大的亏。
我养活自己,我热爱生活。
程家阳
我从法国回来,父亲和母亲却出访摩洛哥,哥哥的手机像往常一样不开,这巨大的屋子,来来回回,一家人都聚不齐。
我回到学校办手续,作报告,因为我已经拿到法国的文凭,六月份之前将硕士论文交给国内的导师,就可以毕业。校园别来无恙,学弟学妹对我热情高涨。我想起自己这般年纪的时候,也曾如此迷恋某人。
她知不知道
傅明芳老师的英文精读课,在3号教学楼的402房间。我到的时候,学生不多,坐在后排,靠窗边的位置上。陆续有别的学生进来,好像有人认识我,女孩子看看我,又跟同伴交头接耳,我向她们笑一笑,她们兴高采烈的:程家阳学长好。样子不象英语系,倒像是韩日语系的人。
我说嗨。
在上课铃响之前,明芳,傅明芳走进教室。
她现在梳着过耳的直发,穿着淡蓝色的针织衫和米色的长裤,非常适合她的颜色和款式,更显得身材苗条。她用英文问她的学生说:你们看完老人与海了喜欢吗然后她终于看见了我。
在她下课之后,我们在学院附近的咖啡厅小坐。
我听学生说起你的报告会,家阳。你从来都是风云人物。书念的好吗辛苦吗
不辛苦。我都应付得来。明芳,我的论文和毕业翻译实践,法国老师都给了a。
我知道。我并不惊讶。你从小在任何集体里都是最优秀的学生。
我的你从来不回。
你给我发到哪个信箱里啊,对了,系统调整,我忘了自己的用户名,就再不用那个了。
你只给了我那个信箱。
明芳笑一笑,白皙的脸孔在阳光下几乎透明。
我也给你寄了信。
我不是回了吗
是啊,我写十封,你回一封,还长不过明信片。
算了,家阳,你好像又成了小孩子,我也怕你功课太重啊。现在不是好了,你回来了,我们能经常见面。对了,你工作的事情怎么样了,听我爸爸说,你爸爸已经给你安排到外交部的高翻局了
否则我能去哪里除了做翻译,别的事情又都不会。
我在巴黎两年,因为课业繁重,实习太忙,中间不曾回国。我给明芳发了无数电子邮件,又如石沉大海,没有回复,两年中,我给她写了十封厚厚的信,她在去年圣诞,回复我一封,叮嘱我认真念书,注意身体,长不过200字余。
此人并非不知道我的心意,只是,如此吝啬。
不过,好在,我回来这里,而明芳,她也在这里,我此刻面对她,忘了之前的委屈,心里有柔软的情绪,看见她放在桌上的手,轻轻按在上面。
明芳。
啊
明芳。
啊
就是想喊你。
她微微笑,真是漂亮:家阳,今天去我家吃晚饭吧。
好啊。
我的
父亲与明芳的父亲是当年出国留学时的同窗,乘一班飞机,做一班轮船,租一家人的房子,后来回了国,我父亲留在外交部,明芳的父亲在教育部任职。青年时代的友谊,维系了一生,又一直到我、哥哥与明芳这一辈。
知道我来,明芳的妈妈特意让保姆作了我从小喜欢吃的西芹和红烧鲫鱼,她的爸爸在外地调研,可是我想,至少明芳的妈妈不像我妈那样忙碌,这里比起我家,让人倍感温馨。
饭菜香甜,我吃了很多。
明芳的妈妈知道家里现在只有我自己和老保姆,就让我干脆天天来这里吃饭,我说好啊,看看明芳,她此时从饭厅出去接电话,不知道是谁,聊得颇久,我听见她在阳台上隐隐的温柔笑声。
八点多钟的时候,我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