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与性的关系这个问题上,于是就有了三种立场:第一种是感情与性共存的立场;第二种是有情无性的立场;第三种是有性无情的立常罗素就主张感情与性的和谐共存。他曾这样谈论过有爱的性行为与单纯的性行为中间的区别的:“爱情使我们整个的生命更新,正如大旱之后的甘霖对于植物一样。没有爱的性行为,却全无这等力量。一刹欢娱过后,剩下的是疲倦,厌恶,以及生命空虚之感。爱是自然生活之一部,没有爱的性行为可不是的。”(罗素,孙珉编,第85页)
比较激进的有情无性的立场甚至会认为情与性是相互伤害、相互对立的。持这种立场的人们有两种相辅相成的征候,即适用于男性的“圣母娼妓综合征”和适用于女性的“圣徒罪人综合征”。前者是男人把妻子和情人视为圣母,纯洁无暇,不可用自己的性行为玷污她,而只能同娼妓或放荡的女人发生性行为;后者则是女人把丈夫和自己所爱的男人视为圣徒,不可玷污,只能同坏男人发生性行为;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持情与性不能兼容的观点。有古希腊雄辩家德莫斯特尼斯(dehenes)的话为证:“我们拥有妓女为我们提供快乐,拥有侍妾以满足我们的日常需要,而我们的妻子则能够为我们生育合法的子嗣,并且料理家务。”还有美国的斯托克哈姆(alice )所说:任何一位要求两性结合的丈夫,除了获得子嗣之目的外,都是在使其妻子变成为私人娼妓。(转引自坦娜希尔,第106、382页)苏格拉底曾公开谴责r体之爱;柏拉图也只赞赏心灵之爱,不赞赏r体之爱。柏拉图曾说:“任何一种快乐都不如r体的爱来得更巨大、更强烈,但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缺乏理性了。”(转引自凯查杜里安,第582页)
日本一位影响极大的积极反对r体之爱的思想家仓田百三则说:“我坚信性j在任何情况下,不管是夫妻之间还是相爱的人之间都是绝对的恶。我屡屡听到‘不想进行没有爱的性j’这样的话。然而,即使有爱也不应该性j。……也许有人要说那样做将不能生儿育女,人类将要灭亡。然而,即使人类灭亡,恶仍然是恶。其道理正如人如果不杀其它生物,人类就要灭亡,但杀生是恶一样。”(转引自安田一郎,第4页)有人并不认为性就是恶,是与爱截然对立的,但仍认为,性与爱处于一种此长彼消的关系中,性多了,爱就贬值;性欲被禁,爱情反而会增加。弗洛伊德就曾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当我们毫无阻碍地便可获得性满足时,例如在古文明的衰落时期,爱便变得毫无价值,生命也呈现一片空虚。……事实上,基督教的禁欲趋势曾创造了爱的心灵价值。”(转引自罗洛梅,第115页)这就是说,性的满足会损伤爱;而性的禁制才有利于爱的产生。罗洛梅也认为,心理及精神上的l露所产生的亲切感,远比性j时肌肤相亲所产生的亲切感更能令人回味无穷。他抱怨现代人有性无爱的倾向: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希望拥有爱而避免肌肤上的交欢,而现代人则希冀肌肤上的交欢而避免陷入恋爱。(罗洛梅,第56、59页)与有情无性的主张相反,一位人类学家记录了某个原始部落文化中的有性无情的性观念:“性活动实际上与情感不相干;它是一种快乐和娱乐的经历,而且就像食物和水一样必不可少,它正如食物和水一样,谁给你的无所谓,只要你得到它就行,尽管你自然而然地感激给予你的那人。”(转引自金赛,第186页)然而,除了少数这样的特例,无论古今中外,有性无情的立场总是得到负面的评价。只有在福柯这样不可以用常规衡量的人那里,这种立场才会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在福柯那些著名的“极限体验”中,他曾盛赞过“同一个陌生人性j”的体验,他说:“你在那里与人会面时,彼此都只是一具r体,一具供相互结合、产生快感的r体。你不再被囚禁在你自己的面目、自己的过去。自己的身分里了。”(转引自米勒,第451页)当然,这种观点即使在西方社会中也是惊世骇俗的。但福柯本就不是俗人。作为芸芸众生的我们,对他的“体验”只能望洋兴叹。
第三十章 感情与婚姻的关系
在感情与婚姻的关系上,女性大体可以被分为两类,一类享受着有爱的婚姻,或决心要追求有爱的婚姻,否则宁肯不要婚姻;另一类则由于种种原因已经接受了无爱的婚姻。
向往有爱的婚姻一位高级知识分子的女儿因爱情嫁给了一位家在农村的青年,她说:“我在选择对象的问题上没有一点世俗的痕迹。我虽然希望门第适当,但这不是必须的。我有好几次机会可以出去(因婚姻关系出国),我都放弃了。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我绝不考虑。”
一位同丈夫关系不好的女性说:“人的一生中如果能和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个天大的幸福。这种情况很少见。剩下的人就只好是共同生活。你喜欢的人,人家不一定喜欢你。一辈子没碰上这样的人会感到很寂寞。除了那些有非凡创造力的人,比如说一个大音乐家。人的一生缺了这个,对精神上是个重大的损失。所以我觉得只有一个小百分数的人会十分幸福,大多数不会幸福。事情不会那么巧的,你喜欢他,他也正好喜欢你。与其和不爱的人结婚,还不如单身。如果我还没有孩子,就可能选择独身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