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孩就是刘大方,当时他才十二岁。莫疯子不知他的名字,却记住了他的模样,以后只要在大街上碰到刘大方,他就死也要把他捉住,硬着他听自己说出一个谜底,不对,就再说一个。此后的五六年时间里,可把这个莫疯子给弄惨了,他忘了自己以及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每时每刻都沉浸在那个谜语之中。在他的幻觉里,自己是天下第一大才子,可是却解不开这个谜语,于是,他疯得更厉害了。见了刘大方,他就掏出自已所能有的一切,要跟他交换那个谜底,但刘大方就是不告诉他,害得莫疯子整天追在他的p股后,一口一个“秀才相公”地叫,从此就服了这个小娃娃。看到刘大方以他小小的手法,居然制服了本镇第一怪物,一个长者就发出慨叹:“这孩子,以后长大要出息就是一条龙,要败祸就是希特勒!”
现在,莫疯子见刘大方伏在自己怀里,奄奄一息,顿时好不得意。他大叫,大笑,好像骤然得了世界上一个无价之宝。刘大方只有出的气,难以再进气了,好不容易才把一句话说清楚:“送我去医院。”莫疯子却跳着脚,抱着刘大方绕着林子疯跑,狂跳,一迭块地央求刘大方:“快把谜底告诉我,快,你要死了,可别把谜底带走。”刘大方气得差点背过气去,根本没有争吵的力气。“送我医院,我再告你。”“不,”莫疯子大脑袋摇得电风轮一般,“你先告我,我再送你。”“是束字。”“数?”莫疯子当即把刘大方放在地上,用手指在地上划了起来,“不对,怎么会是数?你骗人。”“结束的束。”刘大方说完这句,就昏过去了。莫疯子在地上划了半天,突然大叫起来:“哈,没错,是这个束,我猜到啦!好,好哇,真是妙,肥皂泡,木在口中栽,是束,没错,就是束,唉呀,太好了,现在要干啥?对,送你去医院。”
王朝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回家来,满身是土,脸上的汗水和着尘灰,更把他的狼狈显得非同一般。父母显然早已从妹妹口中得知了一切经过,这时正焦急地等着,脸上的忧愁几乎流了下来。见到王朝和,妈妈一下子扑过来,紧紧地搂住他,呜呜地哭了起来,好像王朝和马上就要给拉出去枪毙了。王栋的表情是更加严峻,紧紧地咬着牙关,瘦脖子上的尖尖的喉结在抖动。他知道,儿子这回是没救了,这个家可能也毁掉了,更不用提自己的事业、未竟的野心……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冷静下来,把整个事情理清楚,从而为儿子的后事作好准备。于是,他让跪在地上的儿子起来,坐下,又让王朝霞给哥哥倒杯水来,让他先把气喘匀,然后,把事情从头到尾再讲一遍。听到王朝和一说刘大方的尸首不见了,王栋腾地站了起来。“什么?你再说一遍,他的尸身没、没有了?”过度的惊讶,使王栋这个有名的冷面人顿时满脸胀红,脑门唰地出了一层汗。听王朝和又肯定地描述完,王栋变得无比激动,他一把抓起王朝和,又叫朝和妈:“你把门锁上,灯关上,朝霞你两个现在都别出声,把窗帘都放下来。”然后,他抄起一只手电筒,说:“快,带我再去柳树林去瞧瞧。”扯着王朝和就出了门。在那个空土坑前,王栋用手电照了又照,趴在地上,像看显微镜那样仔细地、慢慢地、一寸一寸地观察,好半天,他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站了起来,对王朝和说:“是有人把他挖走了。你看这儿,”他指点着儿子,“这里是一个脚印,这又是一个,还有这儿。”事实上,他们很快发现,在这土坑周围,布满了那种大大的、神奇的脚印。“你看出来没有,这人是光着脚丫子的,这脚少说也有四十五号。你想想看,咱们镇上,谁光着脚丫子,而且有这么一双大脚?”王朝和呆呆地望着父亲,见父亲也同样呆呆地望着他,忽然,父子俩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莫疯子!”
当天夜里,王家父子就开始了寻找莫疯子的计划,第二天,第三天,毫不间歇地、同时又是悄悄地进行。在家里,王朝霞也不能闲着,她必须以一副“我什么也不知道”的面孔去刘家,找刘英玩,实际上是探听刘家的动静。奇怪的是,刘家什么动静也没有。这是非同寻常的。他们应该报案,到处寻找失踪的刘大方,最起码,应该向王朝霞打听一下有没有看到他。然而刘家什么也不说,一点表示也没有,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王朝霞甚至看不出刘家的人有什么神色不对头的地方。这一下,王栋可有些慌张起来。他先前推断,莫疯子可能无意中挖出尸体,随便给扔到什么地方去了。只要找到莫疯子,把尸体一劳记逸地处理掉,也许事情就好办些了。现在,刘家的表现只能说明一点:他们知道刘大方的尸体在哪里,但他们不说。这是为什么?
王栋忽然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刘大方还活着。他一把揪住王朝和,着他把当时的情形再说一遍,尤其要他详细说明他捅了刘大方几刀,在什么部位,以及刀进的深浅。王朝和说一刀扎在他的肚子上,另一刀刺进了他的胸口。“什么地方,”王栋问,“左胸还是右胸”王朝和想了半天,支支吾吾,说他也不能肯定了,好像是左胸,又好像是右边。所得王栋狠狠地抽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