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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子筠挽着程瑾的手走进餐厅的时候,发现坐在角落里聊得开心的魏承轩和雷廷。她心里骂了几遍程瑾,怪她什么都不说就把她坑出来吃饭。毕竟她也好久没有参加过这种四人聚餐了。上次,上次还是在罗永朋还没去欧洲,他们还没有分手之前。那时候程瑾挽着陈默的胳膊,罗永朋搂着她,即使不说话,餐桌上弥漫的也都是满满的幸福。
程瑾顺其自然地坐在魏承轩身边,还冲他幸福地笑,严子筠心里想着,这餐厅怎么就不能设计成四人单独座呢,然后扭捏地坐在雷廷身边,但是良久,她发现,其实也没有那么尴尬。
魏承轩用桌前的餐巾纸擦了擦嘴角,眼睛盯着手里摇晃的红酒杯,漫不经心地说:“其实我和程瑾也不是故意要来当电灯泡的,只是雷廷一再拜托我。他怕他自己约你,你会不来。”
严子筠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还不忘偷瞄几眼脸上又泛红的雷廷。程瑾看着他们俩的反应,笑的缩在魏承轩怀里花枝乱颤。严子筠抿了一口红酒,缓缓吐出:“想必没有人会拒绝一个才华横溢又腰缠万贯的男人的约会吧。”除了那个可以放弃草原的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篇
严子筠很满意自己的回答。既缓解了他们之间的尴尬,又巧妙地回答了魏承轩的问题。她有点沾沾自喜起来。但是,在心底深处,她其实对雷廷更多的是崇拜,是欣赏而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情。
她以为他们之间的状态很好,但是在魏承轩和程瑾看来,只有进一步的发展才是他们彼此最好的归宿。魏承轩说的一番话更印证了这一点:“我说你们挺合适的。一个人不能喝酒,另一个愿意彻夜照顾;一个是……”还没等他的排比句排完,严子筠就紧巴巴地解释:“其实我也觉得我们挺有默契的,应该能成为好朋友。对于我这个几百年都没有一个能交心的男性朋友的人来说,多一个男闺蜜也不错啊。”
“是我兄弟哪里不好吗?只够给你当闺蜜的?”魏承轩开玩笑地说,但是听得严子筠心里很不舒服。本来在爱情的世界里就没有谁好谁不好。不来电就是不来电,不会因为你身家过硬或者腰缠万贯就能够改变的。如果是以前很有‘抱负’的严子筠,那她一定会冲着雷廷那金碧辉煌的别墅展开猛烈攻势,但毕竟这不是以前了,她知道光有爱情的婚姻没用,光有物质的婚姻更没用。她可以不追求相生相死的爱情,但是也必须求其次,能够相守相伴的爱情。
见严子筠低头,眼睛斜斜地眯着在沉默,雷廷伸手偷偷在背后拍了拍她的背,说:“严子筠觉得我好,我也觉得她很好,但也不一定就非得在一起。”能够相识就是一种缘分。
“是因为晓李吗?”魏承轩看了看雷廷,他的脸色果然变了。只要一提这个名字,他就浑身不自在。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好久了,但依然没有什么能把晓李从雷廷的心里彻底解脱出来,包括时间。
晓李?晓李?晓李……程瑾在心里默念了好几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终于画面停留在一个华丽的舞台上,一注淡黄色的光落在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子身上,她闭着眼睛,沉醉地拉着小提琴,情到深处,还有两行热泪顺着睫毛滑落。是那个名声响彻国际的小提琴家晓李!“小提琴家,晓李?”程瑾急急地问。
魏承轩用右手抚了抚程瑾的左手,点点头表示肯定。程瑾整个身子随着她的心一起落了下去,难怪雷廷对子筠没感觉。那是一个怎样温婉如水的女人啊,一个夜晚都可以安静地沉浸在她的音乐世界里,不和台底下的听众有任何交流,而她一个忧郁的眼神就能让人心疼好久。严子筠,虽然也好,但是跑偏了吧。
雷廷心口绞痛,满上他身前的高脚杯,猛地喝了一口,答应过自己不会再想的那段过去又浮上水面。那天晚上,他犹豫又紧张地拉起晓李的手,深深地吻了下去,晓李微微地脸红,却没有拒绝,他捧起她的脸,看着她精致的面容,禁不住用手抚了抚她整齐地拢在身后的头发,他轻轻地吻在她的脖子上,他感觉到晓李搂着他腰的手抖了一下,他本该止住,却控制不住这一刻的自己。他以为那一天之后,她就是他的女人了。可是她却说:“我考虑一下吧。”他的世界从灰暗到彩色又恢复了灰暗。
在往后的一个月里,晓李再没有和他联系。他以为这一个月的时间,已经够长了,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久,久到他都快要觉得那天晚上离他那么近的她只是一个梦。他打电话给她,她的助理告诉他她已经出国演出了。可是他却在商场里见到她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他黯然失神。
那是他爱了整整四年的女人,也是他第一个爱的女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躲在他心里的小鬼反反复复地撕扯着他的心。他以为她每次出国演出给他带的小礼物是在向他示好,他以为她每次对他温柔的笑都是喜欢他,可是原来,他所有以为的以为都只是自以为。他怪自己的自以为是,他怪自己没有更早地出现在她的世界里,他也怪自己没有在她还在他身边的时候告诉她自己是多么爱她。但是这个世界上的故事总是这么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