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面,除了中华慈善总会和慈济会的广泛救助,还推广了慈善基金制度,落实了税收优惠和商业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各地商会、行业协会和民间工商业主对于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大增,全国慈善机构共收留赡养鳏寡孤独和其他失去社会生存能力的国民一百七十多万人。落实国家关于军队残疾军人的优待政策,长期荣养残疾军人四千余人,落实对于军烈属的优惠政策也基本上能做到全覆盖。人权和公民权保障方面也通过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在婚姻自主和人身自由方面明目张胆的违法已经很少出现了,当然下一步移风易俗的工作还要继续深入。”
“司法方面请黄鑫培黄部长给我们介绍一下吧。”徐世昌把话题交给了黄鑫培,黄鑫培执掌司法也不是三年两年了,对于中国司法建设非常熟悉,最近秘书处司法科的吴经熊也转入司法部,担任司法部部长助理,对于司法建设也出了不少好主意。黄鑫培拿起吴经熊起草的报告,简明扼要的介绍起来。
“帝国司法独立的效果非常明显,我们采用以大陆法系为主体,海洋法系为末梢的方式,构建了帝国法律系统,经过参联两会立法工作会议的批准,我们的基本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替代了前清和共和国时期的法律。司法系统已经建设到省级,各个县级单位正在进行,目前采用的是巡回法庭制度。另外陪审员制度也在逐步成型,所有案件均有陪审员参加,而且其意见都要如实记录在案,对于法官不采纳的陪审团意见都要在内审会上进行逐一判别。除了西南、西北和两广地区的少数地方还在使用共和国法律和司法系统之外,全国的司法系统可以说已经能发挥其作用了。截止本月初,全国司法系统一共受理案件782万件,结案430万件,涉案金额1.34亿元,刑事处罚人员7.2万人,其中被判处极刑的有2542人,已经执行的2312人,其中主要是恶性刑事犯罪和叛国罪等。”黄鑫培的介绍让大家对司法独立后的情况有了个大面的认识。
“教育方面,我来说说。”蔡鹤卿主持教育工作十几年,也是老牌的阁臣,教育界的权威“我们在中央六省和江南、华中、东北地区都普及了标准的六年义务教育,免除了全部的教育收费,师范生在教师中的比例已经到了四成多,预计十年内可实现全部持证上岗。西北、西南、两广和北疆还不能完全普及义务教育,不过大多能实现低收费的公办小学教育和私立小学的结合,但是限于师资和校舍,覆盖率从西藏的15%到广东的85%不等。”
“能不能出*台强制的义务教育法,让这些地区的家长必须送孩子入学呢?”黄鑫培第一思路就是立法来保障义务教育,不过吴宸轩并不主张所有的社会关系都通过立法来理顺。
“这些地方的地方财政还不能完全支持免费义务教育。如果要家长缴费的强制教育,我们就没有理由称之为义务教育了。国家财政在无力保障全部实现义务教育之前,只能倡导这些地区的家长量力而行的送孩子上学,但是不能使用国家权力去强制,否则那就是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公开抢劫。”
后来的中国教育史研究学者对于吴宸轩这番“国家不能承担的义务教育就不能叫义务教育”的论调争议很多,很多学者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西北、西南和边疆地区的教育更大程度上落后于先进地区。这一论调与后来的各地区升学一律平等的铁规成为被很多专家诟病的中国教育痼疾,不过在强调公平的中华民主帝国里,这些声音始终不能成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