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节 革命军中马前卒  非和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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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这是今天的报纸,看来《苏报》的事情闹大了。”何大壮把报纸送到吴宸轩的餐桌旁,副队长王凯又一次不得不把吓得东躲西藏的卖报小童拉住吗,硬把几个铜子赛给他,免得再被人误会读霸王报。没办法那些瘦小的报童面对人高马大的人熊买报纸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快跑,跑不掉的才战战兢兢的递上一份今天的《申报》,连钱字都不敢提。

吴宸轩一行带着刚刚拐带到手的黄鑫培、张南江一起到了杭州,被江浙商会的一众会员轮流招待,又被陆老爷子和荣家兄弟带着到莫干山上去避暑,很是休闲了几天。期间和永泰丝厂薛南溟等江浙商会的新秀也谈的很是投机,如果不是惦记着《苏报》案的进展,或许就在西湖住上一个月,好好品一品西湖龙井的韵味了。

早在六月底,上海报纸上就有“爱国学社召集不逞之徒,倡演革命诸邪说”,“张人骏领奉廷寄外交部呈递魏光焘电”,“饬查禁密拿”的报道。张人骏是湖广总督,魏光焘是两江总督,说是“钦奉廷寄外务部呈递魏光焘电”,说明是“由上而发”的。还传出了“由沪道商美总领事会同各领签押,公部局即允协拿。”的小道消息,似乎也并非空穴来风。清廷以《苏报》“悍谬横肆,为患不小”,特嘱美人福开森“切商各领等,务将该馆立即封闭”。到了七月初,上海道袁树勋又亲访英、美领事,密谋镇压。

中外勾结“查禁密拿”的阴谋,在吴宸轩的提醒下,加上江浙商会的暗中帮助,光复会也做了准备。早先,清政府派江苏侯补道俞明震“检查革命党事”,吴敬恒就曾和俞明震父子有接触,俞曾将两江总督“札饬”交给吴敬恒“观之”,吴敬恒随即出逃,不过却没有通知其他同仁,做的实在不地道。《苏报》主持人陈范也因为恐惧而出逃,蔡元培与章泰岩商量,“谓舍出走无他法”,最后确定为了保护光复会的组织,蔡元培先到外地避难,视情况决定是否出洋,而章泰岩则坐镇报馆随时等候“就逮”。

这时候吴宸轩已经下了莫干山,启程赶往上海,“苏报案”还在进展之中,民间议论已经如火如荼,吴宸轩也在静观其变。七月中旬,上海英美租界当局将章泰岩、邹容、程吉甫、钱允生(《苏报》职员)、陈仲彝(陈范之子)、龙积之提往公部局法庭审讯。清政府指控《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大逆不道”的语句是:“盖自乙未以后,彼圣主所长虑却顾,坐席不暖者,独太后之废置吾耳。殷忧内结,智计外发,知非变法,无以交通外人得其欢心;非交通外人得其欢心,无以挟持重势,而排沮太后之权力。载湉小丑,未辨菽麦,铤而走险,固不为满洲全部计”。“载湉者,固长素之私友,而汉族之公仇也。况满洲全部之蠢如鹿豕者,而可以不革者哉?”章太炎在法庭上严词申斥,指出:“今年二月,在爱国学社任教习,因见康有为著书反对革命,袒护满人,故我作书驳之”。并“供不认野蛮政府。”清政府延请古柏及哈华托为律师,“谳员孙建臣直刺会同英总领事署迪翻译官升堂研鞫。”《苏报》一案通过庭审过程把清政府的无能腐朽揭示给大众面前观看,这才是吴宸轩虽然提前预计到了事态发展,但是并没有采取保护苏报众人措施的主要原因。

到了第二次审讯,“为章、邹诸党人所延律师博易及琼司”也到庭。博易称:“古律师所请改期会讯,堂上不能允从。若云交涉事机,究与何人交涉,不妨指明。况《公共租界章程》,界内之事,应归公堂审理。现在原告究系何人?其为政府耶?抑江苏巡抚耶?上海道台耶?”审判员孙建臣说:“系奉旨着江苏巡抚饬拘,本分府惟有尊奉宪札行事而已”。博易律师又称:“政府律师如不能指出章、邹等人所犯何罪,又不能指明交涉之事,应请将此案立即注销”。哈华托不允,谓:“仍俟政府将交涉事机议妥,然后订期会讯”。孙建臣及英总领事署迪翻译“皆曰诺。”在这里控辩双方在原告身份和适用法律方面的纠缠还是建立在法律层面上的,尚未进入实质性的正面交锋。

不过清廷显然不会容忍《苏报》众人借着租界的法律逃遁,很快就促成了公共租界公部局再“讯”章、邹。再“讯”中,上海县汪瑶庭指明,“只要写今上一字,罪名足矣”。古柏接着说:“章等扰乱人心之处,请阅之,其意欲将满人驱逐。此种重大之事,如华人尽听其语,天下岂不大乱”。主张严惩,汪瑶庭提出“应照华例究办”,古柏也予附和。

在此以前,清政府想方设法,欲置章、邹于死地。以“大逆不道,煽惑人心,谋为不轨”的罪名,企图将章、邹“引渡”,解至南京,处以极刑。美国公使康格、总领事古纳、参赞福开森也秘密策划“移交中国官府惩办”,以便从清政府手中换取更多的特权。

不过由于列强在华利益的矛盾,出于你方赞同我方就反对的立场,从而对于“引渡”,态度也不一致。据《中外日报》八月十八日载:“近在北京地方各公使因上海苏报馆一案,英国参赞之意,以为诸人不应交与华官,日本公使以为未尝拘人。以前上海道既与各国领事立有约章,现在即应照约办理。惟俄、法两国则欲助中国*政府,将诸人交于华官,故其中彼等之意见各不相同。美公使之意以为莫妙于仍交上海领事办理此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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