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初中那会儿觉得酷炫才买来开始戴的,就那种四个铁圈圈的扳指组成的很简陋的防身小东西。当时买是因为感觉很酷炫,可实际到手用了以后发现真的真的很好用,严重严重物超所值,就走哪都带在身边,一有任何危险情况都习惯性地先戴上指环。所以以前人家都说我拳头重,下手狠,其实真不是我力气多大,或者说真的喜欢置人于死地,只是后来碰到的基本上都是硬仗,我哪敢轻敌啊?每一次都是用尽全力去打的,再加上这指环的威力,很容易就能让人见血,这才恶名远扬。
其实来艺校之前为了要不要带上这指环还纠结过一阵子,一个是当时可能都有点轻微的被害妄想症了吧,不敢离身,可再回头一想,我过来是真心想好好读书的啊,带上指环总感觉不是来读书的。最后觉得,猫狗尚且有情,这指环好歹跟了我也有一年了,怎么能把他孤零零地丢在家里呢?就依然随身带着了,没想到今天还真当派上用场了。
她们就在前面,是回寝室的一条近道,像是类似教室边一样的走廊,不宽也不算窄,不过那个教室开小卖部了。听到她们在前头议论我,还故意停住了回头边看我边聊天。
我拳头捏在暗处,装作路人一样继续往前走。刚走过她们身边,一只手搭到了我肩上:“学姐都不叫,怎么那么没礼貌?”
如果只是让叫声学姐就能放我走,那倒也没什么,确实她们是学姐,我一个新来的,走过来却把她们当路人一样都没打个招呼,不管是于情于理来说,我也都太失礼了。回头转身:“学姐好,不好意思刚才在想事没注意。”
可是,是我脾气太好了?还是她们本身诚心找事?虽说这个根本就不用问也知道的,不过其实这也只是我自己的习惯,凡事都追求做到仁至义尽。前期的脸你要多少我给多少,但是一旦让我下决心做一件事了,那你就别回来求我了,没用。我这性格在以后各种事情里都能体现出来,包括好多次的人生大事……
又一个学姐说话了:“三个大活人站在这儿你说没注意到,你是不是没把我们放眼里?哪个班的啊你?”
诶,说真的,还真就没把你们放在眼里过,可是怎么才能最快地平息这场还未见硝烟的战争呢?是该说好话让她们放自己走?还是把她们打趴下后再走?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的选择对不对,不过反正就是这么过来了。
当时跟那三个学姐说,我尊重你们是学姐,艺校有一届压一届的风气我知道,你们要去欺负其他高一的我无所谓也管不着,但是希望你们别来找我的事,我是06影视的虞凡。
这是真心话,我也没说什么否则后果自负啥的,不算太装吧。其实要是在曙安那么说,哪还能有什么后续?可这是艺校啊,一个我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只有我一个人,对面学姐有三个。在她们眼里是三对一,而且对的还是看起来这样瘦小的一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