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的,因为衣服的款式直接关系到品味。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愿意承认自己的品味比不上别的女人。我在心里不屑了一番刘氏的穿衣品味之后,随口问道:“最喜欢的人呢?”
檀香脱口而出:“当然是老爷了!您最爱老爷了。其次便是瑶少爷和琰少爷。”
我汗颜,于是又问道:“那最不喜欢的人呢?”
檀香想了好久,支支吾吾地答道:“您性情温和,没什么特别不喜欢的人。只是不怎么待见四爷和玄度老爷。”
我想了想,反问道:“我不是应该最不喜欢余音吗?”
檀香忐忑地说:“您是不喜欢余音。可老爷看重她,您不愿让老爷为难,所以从来不肯在老爷面前说她半句不是。您还说即便是娶了南康公主的桓温还纳了三四个小妾,老爷只有余音一个,况且还不给她名分,已经很好了,您怕若是再表现出在您不喜欢她,外人会说您‘好妒’。”
我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刘氏“善待”余音的理由透着旧时代刺骨的悲凉,着实让人心疼。
对着檀香的答案分析了一会儿,我深以为目前最大的问题还是在谢安身上。就我现在对谢安的态度来说,实在不能定义为喜欢,更不用说是那种“爱到宁愿与别的女人分享他”的境界。于是,我决定要竭尽所能地讨好谢安,让他感受到我“绵绵爱意”,毕竟假装喜欢一个人要比被活活烧死强太多了。
☆、桃花依旧笑春风
可是,檀香只告诉我刘氏十分地“爱”谢安,却没有告诉我该怎么样去爱。现代情侣之间的相处模式显然是不适合古代人的。在一番苦思冥想,扫肠挂肚了一番之后,我终于在两个词里找到了答案,一个是“举案齐眉”,另一个是“红袖添香”。
于是,次日晨起时分,谢安的书房门口站了一个面容清秀,服饰淡雅,头插梅花发钗的女子。
“夫人,何事?”谢安见到我有些吃惊。
我满面堆笑,和颜悦色地道:“怕你独自一人读书苦闷,想来陪陪你。”
谢安微微一怔,随即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道:“是了,你从前也常来伴我读书。”
我一听,大喜。没想到刘氏从前也常常来书房陪谢安读书,本姑娘实在是既机智又好运,竟然歪打正着了。
自此,本姑娘重新过上了未完成的“报恩”生活。不同的是,这次我是以人的身份,还带着“迫不得已”的原因。
夜了,我替他掌灯。凉了,我替他披衣。渴了,我给他端茶。要写字,我替他磨墨铺纸。要吟诗,我充当他的粉丝。在外人看来,我们俨然是一对鹣鲽情深的模范夫妻。
每日用了早膳之后,谢安都会去花园里打理那些比较娇贵的花草。这个时候,书房就只留我一人。这段时间就是我卸下所有伪装,做回自己的休息时间。所以,每次谢安诚邀我同去赏花,我都婉言拒绝了。一来二去之后,谢安也就不再问我。
虽然在西汉的时候,中国人就已经发明的造纸术。但由于工序繁琐,原料难得,纸张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十分宝贵的资源,直到隋唐时期才得以普及。东晋的书仍然是以简牍为主,只有王族与贵族才能拥有数量有限的纸质书籍。恰巧今日,谢安读的是纸质书。
纸张轻薄,古人又不舍得折书角,于是经常出现“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的情况。之后有了一种叫做牙签的东西,就是用象牙做的书签。一根牙签的价格抵得上十本纸质书,总让人有一种用玉碗盛菜糠的感觉。
谢安是个很节俭的人,没有使用牙签的习惯。我做燕子那会儿,遇到他有事出去的情况,都会很尽责地站在书页上,充当他的书签。谢安每次见到我傻站在书页上,都会笑得很开心,大概是觉得我的举动既有趣又贴心。
清风透窗而来,我顺手拔下发间的梅花发钗充当了书签,心中笑道:总算不用再做“活体”书签了。忽然又想到,曾几何时,我似乎用过一朵真花给他做过书签。
那时我初随着谢安回到建康,刚刚寻到乌衣巷里的那口水井,心里想着我既然是通过这口井来的,或许就可以通过这口井回去。于是,整天盘算着要去“跳井”。
一天晚上,我终于寻到了一个好时机。就在我站在井边正准备往下跳,突然又觉得这样一走了之实在有些无情无义,于是准备回去和谢安道个别。
那个时候谢安的母亲王氏已经病重,谢安衣不解带地日夜照顾。我飞到王氏卧室的窗口,看见谢安面前摆着一本书,人已经睡着了。我心疼他照顾母亲辛苦,于是就没有闹醒他;又怕书页被风翻乱,就从庭院里叼来一朵开得正盛的红梅夹在书里,觉得既诗情画意又潇洒干脆。
我的返乡大计当然没有成功。我被到院子里来玩儿的谢瑶给抓了回来。再后来,乌衣巷里的那口水井就被谢安命人给封了起来。
想到这,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夫人何故叹气?”
我一转头,看见立在门口的谢安,立刻倒了一杯水,笑嘻嘻地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