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路走到一半,心里想到,自己去作客虽然可以更好的掌握情况,但是万一卫宫切嗣看着我的到来,改变了计划,不那人质去危险了肯尼斯。而是来些什么嫁祸给我。什么的不就得不偿失了嘛。至于为什么会嫁祸给我哦?(因为看见哪天我英勇的打大水怪,卫宫切嗣就真的一点点想法都没有了吗?认为我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对圣杯没有兴趣?别逗了!早在英灵都还没有招齐的时候,就有一个小队这样的奇怪的人在圣堂教会和人家刚起来了!而且最后出手的不是金闪闪的话,现在的圣堂教会找就不复存在了,而且对方好像也不是没有实力和金闪闪一较高下。只是不想过早暴露自己的手段而已。)所以走在半路的我就改作客为监视。还是老是在别人的面前串。说不定闲你恶心了就大巴掌拍了过来。
所以最终租下了四合院不远处的一座高房,因为高房号监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