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丁森弹了弹手指,火焰在指缝中消散,他接着说:“这两个条件就已经淘汰了大部分的魔法学徒,然而最重要的其实是魔法咒语和血液就联动。”
“打个比方,”帕丁森努力在脑海中寻找两人可以产生同感的例子,最后他说:
“拥有了一匹好马,和缰绳,你就可以变成一个优秀的骑士吗?”
甘罗和兰斯特对望一笑,说:
“当然不是。”
兰斯特敲了敲桌面,说:“这都是外在因素,真正决定成功的地方,是天赋。”
“对!”帕丁森点头,说:“血液每个人都有,语言也可以学习,但是施放魔法,最重要的是将血液与魔咒连接起来,触发的那个点,很多人一辈子都找不到。”
“就好像你听到了什么,真个人就会激动起来一样。”
“魔法咒语就是让你血液激动的东西。”帕丁森说:“这听起来很虚无缥缈,却是最真实的。很多人花费很多时间掌握了魔法咒语,最后一字一句将它们串联起来的时候,却连最基本的魔法都施展不出来。”
“这就是命吧。”帕丁森轻轻地叹息:“有些人花上一年时间就可以成为魔法师,有些人努力了一辈子,却还是魔法学徒。”
“最重要的一点你还没有说。”甘罗伸出食指摇了摇,说:“魔导师又有什么区别。”
“既然魔法能力的基础是血液,那么血液流动最快,最充沛的地方是哪里?”帕丁森没有回答,反而抛出了疑问。
“心脏?”兰斯特疑惑地说。
“是!”帕丁森重重地点头,他摸着自己的胸膛,说:“心脏周围,是血液的泉眼,魔法师之间流传着一句话,只有掌握了心脏,才算真正掌握了魔法。”
“手指涌动的鲜血,质量和速度都不可能与心脏相提并论,”帕丁森努力地解释着:“那么两者引发的魔法效力,也是天差地别。”
“如果说魔法师是木棍,”帕丁森指了指兰斯特身后的三叉戟,说:“那么魔导师就是钢铁铸成了三叉戟。”
“你是说,”甘罗眉头拧紧了,“你算是木棍,那么追赶着我们。红披风背后的魔导师,就算是三叉戟?”
“是的!”帕丁森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现在认清现实的状况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只有这样,大家才能想出最可靠的行动。
甘罗神经质地说:“兰斯特,你的三叉戟能当几条木棍?”
“木棍是永远不可能斩断三叉戟的,”兰斯特低垂着眼帘,摸着杯子的耳说:“只要它不成为木柱,或者是参天大树。”
甘罗深深地被震撼了,他在建国战争中并没有直面跟魔法师有过作战,因为他的职位是后勤师牧师,平时根本不需要上战场。在魔法师作为军队出现之后,刚开始被屠杀的军队都是先锋军,当时,魔法师惨然地围杀了先锋军五万人。然而当消息传到总部的时候,希路法亚圣教也甩出了底牌——神殿骑士。
魔法师这朵璀璨的烟花,在盛放不够一个月之后,遇上了宿敌,带有魔免铠甲的神殿骑士。当时他们宣称每副铠甲都被上神亲吻过,所有的骑士都是被天使祝福的。
所有人都嗤之以鼻,但是事实却出人意料。
魔法师这群笼罩在人们头顶数百年的阴霾。帝国的第二片夜空,竟然被神殿骑士在会战中打败了!正面冲锋中击败!
当魔法师的俘虏在火刑架上痛哭流涕的时候,群众心中的高墙徐徐崩塌了,他们忽然发现,揭开了呼风唤雨,电闪雷鸣的传言之后,原来魔法师和路口的酒馆老板并没有区别。
面对死亡,他还是会恐惧,会惊恐地求饶。
在斩断了舌头之后,丢在路别的魔法师甚至还不如一个健壮的小孩。
那些孩子嘲笑着踢打那个身穿黑袍的魔法师,或者说,那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他们高叫着欢呼:“魔法师被我踩在脚下!”
童真的笑声在麻木苍老的脸庞上嬉笑着,成为茶语饭后的话题。
可甘罗见识过强大的魔法师,他们怒吼着晦涩难懂的魔咒,双手高高扬起,灰白的头发披散着飘荡在空中,就好像一尊地狱的魔神。
泥土在他们的指挥下高高升起,化作一个个滚动的石块,砸向冲锋的神殿骑士。
骑士们沉默不语地冲锋,石块撞上了铠甲,瞬间炸成了飞灰,但是余留的冲撞力量还存在,那个骑士还是惨叫着摔下马来,消失在马蹄扬起的尘埃之中。
甘罗知道,就算是神殿骑士,参与对魔法师的战斗,伤亡人数也不会太低。魔法师绝对不像军队之中谣言流传得那么没用,近身的确是他们的弱点,但即使是神殿骑士,也不一定可以靠近他们的身边。
甘罗望向侧面白皙的少年,这个距离,应该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死他吧。但是在远处,魔法师操纵着水火雷电,又怎么可以靠近呢?
如果帕丁森可以杀死红披风,自己的实力和红披风差不多,而魔导师可以轻易杀死帕丁森。那自己,究竟算是什么?
木棍都不如的东西?桌子腿?
桌面上陷入了凝重的沉静,三个人都低头思考着对策。然而谁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面对一个魔导师,获得胜利。
况且,魔导师身边还有红披风,还有残余的强盗势力。
这时候,旅馆的门打开了,爱德华和老板走了进来。老板给门锁上一道道笨重的链子,爱德华则是走向了桌子旁边。
他长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