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丁老九头皮发炸,尖叫一声往后就缩,说:“你们是不是……修成了人了……”
他浑身打颤,膝盖发软,自己也不知道在念叨什么,依稀记得有几句。
——冤有头债有主,要找找那个姓张的。
——我真什么都没干,吃狗肉也是他想吃,我才帮忙的……
罗韧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一时间啼笑皆非,曹严华没好气:“大爷,没事多读点书,我们哪儿长的像成精的了?”
怎么,不是吗?
那就好那就好,丁老九不安的讪笑着,慢慢平复下来。
也不能怪他,他年纪大,大字不识几个,又长年守着深山,诡异的故事在他脑子里扎的根远比什么科学要深。
看来有些人是不经吓的,下的料一猛就容易傻——罗韧想了想,换了个相对温和的语气:“大爷,麻烦你想一想,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或者之前之后,有什么看着不对的地方吗?”
不对的地方?啥叫不对啊,丁老九眼神勾勾的,有点对眼。
罗韧耐着性子:“就是看着挺怪,又说不清原因。”
丁老九皱着眉头,努力回想着什么,就在罗韧他们等的几乎不抱什么希望的时候,他忽然迟疑着说了句:“有一个……不知道是还是不是。”
“最后埋狗的时候,那狗的身上,一条条的,就像那种拿大胶带贴它身上,然后往外一撕,皮毛都没了的感觉。可是,我也不记得它是来的时候就这样,还是死了之后变那样的……”
罗韧心跳的厉害:“几道?那一条条的,有几道?”
“五六道……六七道吧?有些是交错在一起的,我就那么带眼一看,也没数明白。”
***
回到车上,一时间都没走的心思,兜售的村民们眼见有机会,又三三两两围拢过来,曹严华身子探出车窗,跟其中一个人说了几句,那人飞跑着回去,再来的时候,右手一兜洗干净的苹果,左手一兜灶膛里刚烧出来的玉米。
烧玉米是真香,虽然拿着烫手,木代嘘着气剥叶儿,一口咬下去,嘴唇、嘴角、两腮,乃至鼻尖都黑了。
不过,谁也不比她好多少。
边吃边聊,好像早就成了习惯,多么凶险的事,都能拿来下饭。
凤子岭,三重山头,首尾相衔,山头等高的情形不大可能,所以,整体的布局,应该像一个错开的、巨大的凤凰鸾扣。
这地势,是精心选就的。
认字犬离开垄镇之后,为了找一个隐蔽的归老之处,选择了凤子岭。
在这里,机缘巧合,打开了上一轮被封印的凶简。
根据丁老九最后的那条描述,认字犬身上出现的诡异的长条,罗韧觉得,七根凶简,曾经同时都在认字犬的身上。
曹严华瞠目结舌:“七根啊小罗哥,有一根上身都了不得,七根都来,它不得飞天啊。”
一万三想了想:“我的看法倒是和罗韧一致——你别忘了,最初凶简附到人身上时,那个过程是很慢的。”
倘若把凶简当成人来看,再大再凶悍的魔头,被镇了几百年、困了几百年、饿了几百年,甫一得脱,都不大可能会立刻翻江倒海的。
它们可能手脚僵硬,骤然间竟不习惯脱缚,饿的老眼昏花四肢乏力,颤巍巍迈不动步子,需要恢复,需要汲取养料。
认字犬是最好的补品,换句话说,任何能够打开凶简的人,都是命中注定的补品和因果。
不知道互相厮磨了几个寒暑,就在人迹罕至的凤子岭,不管是大雨滂沱的晨昏还是雪掩山头的昼夜,外面的世界那么闹腾,这里,看不见的凶简,如同吸血的水蛭,附着在那条认字犬的身上,由贫瘠到饱满,由僵硬迟滞到能灵活的舒展肢体。
然后,到了该出山的时候了。
为什么身负七根凶简的认字犬,反而让什么都不是的张光华和丁老九给打死了?
罗韧说:“不是他们‘能打死’,是凶简愿意促成这样的状况出现。”
出山,意味着新一轮的布局,从深山到人世,需要一个灵活的、不引人注目的载体。
卸磨杀驴,凶简要脱离、转移,搭一辆顺风车,开始新一轮的游戏人间。
炎红砂蓦地想到什么:“那……它们都盯上了张光华,为什么反而放过了丁老九?”
罗韧已经吃完了,抽了张湿纸巾擦脸擦手,一张用完,准备再抽一张,木代突然把脸仰过来。
自然而然,下意识就帮她擦了,她皮肤真好,纸巾的水意在皮肤上暂留,泛着微光,莹润到吹弹可破。
另一边,曹严华给出自己的意见:“也许跟丁老九是凤子岭人有关?凶简应该极其憎恶这个地方吧。”
一万三觉得有理:“丁老九是常年不挪窝的,但张光华明显是外人,有张光华做第一站,接下来的分流就容易了。”
所以,阴差阳错,鬼使神差,这一轮的凶简,的的确确,始于张光华,不知道他在哪里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