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仙仙瞥了眼陈晓,嘴角微不可见的翘起一丝笑意,“陈先生。是我应该多谢你才对。感谢你无偿提供各种药材药剂。”
无偿提供各种药材药剂?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陈晓顿时跳了起来,微微颤颤的指着董仙仙,一脸抓狂。
这都得多少钱啊。
陈晓心里在滴血。他咬着牙,强颜欢笑:“呵呵,这是必须的。”
董仙仙媚眼如丝,虽然丝巾蒙面看不清面容,但这妞显然在得意的笑着。
陈晓暗骂倒霉,竟然遇到了败家女。
董医仙在民众眼中,名望很高,口碑极好,所以过来就医看病的村民都安安分分,不敢有丝毫无礼之举。
不过,即使这样子,还有些人不懂感恩,竟然在董仙仙坐诊期间,闹起事来。
那是一个受伤不轻的佣兵。
身穿皮甲战靴,腰挂砍刀,头部流血不止,没有排队就闯进来要求董仙仙先给他治疗。
“医生,快给我看看,我流血不止,是不是要死了?”
这一幕看在陈晓眼里,似曾相识。
他捂了捂脸,真为这个汉子感到羞耻。
董仙仙命伙计先给那佣兵止血包扎伤口,不料那佣兵一把推开伙计,一定要董仙仙给他处理伤口。
这摆明是想找茬啊。
陈晓已经吩咐人去叫卫兵了。
佣兵捂着流血不止的脑袋,脸色越来越苍白慌张,他“啊”的一声叫了起来,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不止。
董仙仙一看不妥,连忙过去查看佣兵的状况。当她一靠近给那佣兵把脉诊断,进行抢救的时候。那佣兵双眼突然染上了黑色,掐住董仙仙的脖子,将其挟持住,并抽出砍刀架在董仙仙的脖子上。
“都走开!别过来!再过来我就砍了她!”佣兵竭斯底里的吼着,脸上青筋暴露,显得十分激动。
他的脸在不自然的抽搐着,黑色的眼珠充斥诡异,动作感到十分生硬不协调。
见董仙仙被挟持,现场顿时陷入了混乱,村民何曾见过这种状况,有些吓破胆的已经拔腿就跑。还留在这里的村民,纷纷破口大骂,苦口婆心的劝那个佣兵不要轻举妄动。
都说董医仙是多好的人啊,这瓜娃子怎么这么混账,要伤害董医仙这样的好人。
“都住口!”佣兵大吼着,骂道:“这女人害死我妹妹!我今天要她血债血偿!”
“你还记得那个长了红斑狼疮的小女孩么!就是你,不肯出手给她治疗,令她生无所恋,没有希望,投河自尽!”
佣兵口水横飞,十分激动。他脸色狰狞,仿佛一头被逼到了绝路的野兽。十分恐怖。
董仙仙脸色一黯,这件事曾是她一直念念不忘的病例。那女孩那时候已经浑身长斑,器官衰竭,没有救治的可能了。
她如果出手救治,延长她的性命,只会令她越来越痛苦。所以她才会拒绝给女孩治疗。
当时她也曾征求过女孩的意愿。
不过这个佣兵似乎不知道其中的缘由,对自己心生仇恨。
陈晓走上一步,指着那佣兵喝道:“混账东西!满口胡言!”
他这么一个喝,仿佛河东狮吼,现场都安静下来。
佣兵双目黑光闪闪的看着陈晓。
在罗德里村的酒馆,一个黑袍人静静的坐在角落。他闭着双目,仿佛在假寐,桌上的美酒和小食连动都没有动。
他叫明克斯,是达克斯的双胞胎兄弟,与达克斯有着极为相似的容貌和身材。只是他的皮肤略白,脸型略瘦,眉宇间有达克斯所没有的阴郁。
陈晓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都透过佣兵的双目,呈现在明克斯的脑海里。
“这个,就是杀了我哥哥的人么。”明克斯心中恨意滔天,原本俊俏无比的脸,微微扭曲,有如恶鬼。
他那个拥有白银级斗气修为的哥哥,竟然会死在这个毫无武力的普通人身上,明克斯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虽然上头说不能杀死陈晓,有必要将其俘获,但明克斯觉得,只要陈晓不死就好,缺腿缺胳膊的话,对他来说无关大雅。
那佣兵被自己蛊惑,又被自己下咒,已经成为自己的扯线人偶,要怎么做,还不是他说了算。
“那么,就玩一玩吧。”明克斯翘起一丝狰狞的笑容。
空气沉默着。
陈晓向前迈出一步,逼近佣兵,义正言辞的喝道:“你妹妹患了红斑狼疮,本就是绝症,无力回天,就算出手救治,延续你妹妹的性命,也只是给她徒增痛苦。你却不念人家的好。你难道不知道你妹妹是为了你而死的么!真是混账东西!”
为我而死?佣兵口中喃喃自语,一张脸神色变幻不定。
董仙仙目光复杂的看着陈晓,她果然没猜测错误,这个其貌不扬的家伙深藏不露,精通医术,若不然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
仿佛他就是当事人,知晓事情经过一样。
若是陈晓知道董仙仙的想法,他就尴尬了。
红斑狼疮这种病,他只是在某部电视剧中看过,因为剧情狗血,太过悲情,所以记忆深刻,稍微对号入座,就猜测到大概的经过。
看来是**不离十了。
陈晓见有戏,继续说道:“寻医问药,最是耗钱,你妹妹是不想你作为哥哥终日为她奔波劳碌,生活艰难。才自行寻死,不想做你的累赘,你却不思进取,恩将仇报!不是混账是什么!”
他这么一吼,那佣兵顿时后退了两步,手中砍刀从董仙仙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