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舞台。
这算是林学磊心里深深的痛,不过外人不知道啊,只以为他不会打球又或者是不怎么会打,所以从来没人叫过他,还以为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而已……
但,被人夸奖毕竟是件好事。
“初中的时候为了练姿势,每天投篮两百个,专门找了学校体育老师来矫正我姿势,练了一个暑假,才有了后来的投篮命准率。”林学磊又比划了一下姿势,“最高的一场比赛,我三分球有68.3的命中率,最低也有二三十的。”
“很厉害。”史同由衷地说,他篮球打得不差也不算好,马马虎虎吧,听到林学磊这个数据,明白眼前这个人是真人不露相,高手一个。
林学磊哪能不知道史同的意思,连忙摆着手:“好汉不提当年勇,都过去了,现在烂的一比,提这个没意思。”
好多年没摸过球了,现在投个十球,谁知道能不能中一球呢。
“现在来一发混合的,三个新人,四个高手,怎么分配呢?”夏珍将那恒拉了过来,“那恒你可一定得过来,那边高手太多了,咱们这边两个不会的菜鸟,加上你和陶泽,应该可以和对面一拼吧。”
“那我呢?”
“孙帆,你去那边。这样两队实力的差距,就比较客观了。”
夏珍想的是,如果孙帆去了对面,然后他们这边赢了的话,那么实力估计差距只在两人之间。如果还是输了,说明两个新手拉的差距真的大的不得了。
她倒是没有考虑过别的,不过孙帆可就比刺伤了自尊心。虽然他没说,但是比赛中意识消沉,直到一颗球飞到了他的面前,也没有救回来,直接死了。
于是,有了孙帆的原蓝队,就这样输给了有了那恒的原红队。
这个结果红队众人都是很满意的,在孙帆回来后,黄小可更是明确地表达了他的欢喜:“干得漂亮啊孙帆!”
“滚。”
黄小可一脸莫名,“有病啊,好好的什么表情啊,会不会说人话啊真是。”
然后他就走开了,留下了低沉的孙帆。
他觉得,他是不被需要的,夏珍似乎并不喜欢他,这让他感到很沮丧。
孙帆后悔地想,一定是当初王雯那件事情,让夏珍很是芥蒂。她嘴上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肯定是这么想的。
“收工收工,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去抓点鱼,回去来场露天bbq吧!”
林学磊看吴建波那一点都不娴熟的笨拙手工,从他手里将刀给夺走,“还是我来吧,看你这速度,到了下午都不一定能吃上东西。”
之前他不做,是因为这并不是他的活儿。现在林学磊接手,当然是因为两队中午的合并午餐,一个拖了时间,就得一起等啊。
蓝队的众人早餐可也还没吃呢。
比起没有经验的吴建波,林学磊只花了半个小时就弄好了两个鱼叉。不过主要还是先前孙帆与吴建波已经将树枝处理好了,他只需要磨出两个尖叉子,倒还算迅速。
“做好两个,你们谁先下水?”
史同默默走过来,拿走了一个。
紧接着,夏珍过来想要拿,却被那恒半路截胡。
“我来,这里这么多位男士,怎么能让你先下水呢?”那恒哈哈笑着,跟史同两个人勾肩搭背地走向了海边。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上一次,与夏珍在海中遇到鲨鱼风波,被夏珍救了一次,那恒想要护着她的潜意识在作祟罢了。
不过他还没发现。
两人下水没多久,在旁边围观林学磊半小时的吴建波终于看懂操作,也上前来帮忙,跟着林学磊两人一前一后做出了另外两把鱼叉。
只不过一个看起来稍微精致些,一个更加粗糙些。
“最后两个,谁来?”
这回夏珍走过来,默默地拿走了一支。
另一只手从夏珍身后伸出来,在她的面前拿走。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圆润,不过在海岛数天稍微有些长了,但还是一只很好看的手。
夏珍转身一看,果然是陶泽。
“嘿,真巧。我们一起吧,还可以比比谁先捉到第一条鱼。”两人肩并肩朝海边走去,夏珍将鱼叉递给陶泽,“帮我拿一下。”
然后在陶泽的目光中,夏珍大方地将身上的宽大白t恤脱下来,丢在沙滩上,从陶泽手中拿回鱼叉,穿着运动背心,先他一步入了水。
哗啦。
夏珍入水溅起一片水花,水珠甚至打在陶泽的脸上,他这才跟着脱了上衣,迅速地入了水。
用鱼叉捕鱼,最好是潜入海底,所以他们选择的都是靠近海岸边儿上几米的位置,鱼多还好捉。
夏珍与陶泽入水,就能够看到先他们下来的那恒与史同。岸边有他们刚才捉上来的三条鱼,其中有两条都是史同捉的。
相比起之前一直都在营地洗手作羹汤的那恒,时常下水的史同明显熟能生巧,效率极高。
水底与夏珍打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