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口技相当不错,将女人的轻佻和绅士的无奈都模仿得惟妙惟肖,自然也就引来了其他几人的哄笑声。虽然还没看到人,阿德里安已经知道是谁在讲笑话了。
“不错的笑话。”他随即走到了会议室的长桌边上笑着说道。
“嘿,艾德。”最先跳起来的自然是丹尼斯,然后反应过来的是摩根·弗里曼,接下来是制作部负责人之一的汤姆·费舍以及他的助手,至于最重要的另外两人则显得有些拘谨。
“你好,凯文,你好,大卫。”和丹尼斯他们打过招呼之后,阿德里安颇为热情地握住了他们的手,“很高兴见到你们。”
“我也是,阿德里安先生。”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先生。”
两人一边握手一边回答道。
“叫我艾德就行了,不用这么拘束,我想你们并不是这样的人,对吗?”阿德里安笑着说道,一番轻松的姿态顿时让他们都放松起来。
“当然,艾德。”左边那个前额比较突出,眼睛细长得差不多三十五、六岁的男子点了点头,随即恢复到了之前讲笑话的状态。而右边那个戴着棒球帽,一身休闲服,留着络腮胡看起来要比他小上两三岁的男子则点了点头,给人一种沉默寡言的感觉。
阿德里安微微一笑,和丹尼斯、弗里曼等人交换了个眼神后,随即问道:“那么,先生们,你们对这个剧本持怎样的看法?”
好了,现在不用猜也知道了,那个三十五、六岁的,声音有些阴柔的男子除了凯文·史派西再无别人。而戴棒球帽,一脸络腮胡的男子,自然是大卫·芬奇了。
第四章事情多多
如果说金·凯瑞是那种可以随意改变自己脸型的演员,那么凯文·史派西就是那种可以随意改变自己性格的演员。连续观看他的作品的话,你会发现,上一刻他还是个满口脏话的粗鲁家伙,这一刻已经变成了毫无人性的冷血杀手,下一刻则是胆小怕事的懦弱男人。从演员这个角度讲,他无疑是很出色的。
而大卫·芬奇则是阿德里安很欣赏的导演之一,首先,他会讲故事;其次,在讲故事的同时也保留着一份属于自己的犀利。斯皮尔伯格算是最会讲故事的导演了,可很多时候少不得向商业和娱乐低头。但芬奇很少这样做,偏偏又不像某些作者电影那样只顾表述自己的东西从不考虑观众们的看法,在好看的同时又带着独特的思想性,这样的导演非常稀少。
不过也正因如此,他始终在主流的分界线上徘徊,电影学院也不太喜欢他。虽然芬奇也曾表示过“我不知道学院的想法,我也不知道一部获奖电影是什么样的”,但这到底是豁达还是无奈,就没人知道了。
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的史派西才刚刚开始崭露头角,虽然两年前在电影中饰演的吸血鬼式的房地产代理商受到好评,但离一线演员还有那么点距离。芬奇就更糟糕了,前年好不容易争取到了的导筒,结果福克斯对他拍摄的东西不满意,于是剥夺了剪辑权另外剪辑了一个上映,气愤的芬奇当即宣布那不是他的作品,所以在电影制作上他依然还是个新人导演。
“这个角色属于那种宗教信仰狂热的教徒,他认为世界是污浊的,是需要用激烈的手段进行清洗的,所以到了最后,他为了自己的目标,毫不犹豫地将自己也当做祭品放在了祭坛上。”史派西侃侃而谈,的确是个才思敏捷的家伙。
“沙摩塞是那种已经见惯世情的人,不同于米尔斯这样看着电视长大的年轻人,他喜欢古典音乐,善于在文献中寻找答案,所以一步步地破解了这个案子。但也因为见惯了世情,所以对很多事情冷眼旁观缺乏热情。”弗里曼评论着自己的角色,“不过我喜欢他最后那句台词,‘海明威说,世界是美好的,是值得我们奋斗了,我同意后半句。’”
“虽然生活还算美满,但米尔斯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血气方刚、冲动易怒,所以最终被约翰·杜选为了‘愤怒’的代言人。”这是丹尼斯对自己角色的看法。
“很好,你们的看法都很有价值。”聆听着演员的看法的阿德里安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后转向了坐在旁边从头到尾都没有出声的芬奇,“那么你呢,大卫?”
芬奇低垂着脑袋,搭在一起的双手的食指有节奏的相互敲击着,因为棒球帽的缘故,看不清他的表情。几秒钟后他抬起头来,若有所思地看向阿德里安:“你想表达的主题是什么,艾德?或者说……你编写这个剧本时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阿德里安挑了挑眉,“如果你是想问我对约翰·杜的看法的话,大卫,我只能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什么看法都没有,我只是在编写故事,只是这个故事足够精彩就行了。至于电影所想要表达什么主题,那是导演的责任,制作人需要保证的是故事的可看性,而且即便是导演,也不应该在作品中流露过多的观点,说一半,另一半让观众去猜。”
听着阿德里安的话,芬奇摩挲着下巴半晌没再开口,但并没有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