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资料很难找到有用的线索,柏皓霖决定亲自询问受害者,首先从那名白天被袭的开始。
白天被袭击的是一名女大学生,被袭的时间在两个月前,地点在西郊的一处公园。据受害者描述,自己和两名同学一起去公园写生,中途她去上厕所的时候被人弄晕,等她从厕所的格间里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胸很痛,流了不少血,但在警方的笔录中还有很多不详之处,柏皓霖给她打电话告诉她警方查案,请她到警署接受询问。
在得到了肯定答复后,柏皓霖继续阅读另外三名受害者的资料。
另外三名受害者的遭遇与小王如出一辙,都是在偏僻的地方被人打晕,而后被人割下**,只是其中一人的描述与其他人有些不一样。
这名女子声称自己是在酒吧的后门被袭,对方虽然蒙着脸,但她给的描述比较详细,比如身高只有一米六五左右,有点胖,身上有一股腥味,但手很白净,不像是男人的手。
柏皓霖暗觉奇怪,为什么这名被害人能够比较j-i,ng确地描述出罪犯的一些细节,虽然也不乏有一些胆大心细的女子可以记下罪犯的特征,但她记得对方的手很白净,这不是仅凭感觉就能知道的。况且从另外几起案件的经过来看,此人不是用晕眩枪就是用随手拿就近的物件将受害人击晕,似乎并没有给人可以接触到他手的机会,更何况当一个人在被蒙着眼睛被人侮辱的时候,恐惧和绝望侵食身心,很难做到细细感受被害的每一个细节,所以这名女子一定还隐瞒了其他事!
柏皓霖也给她打去了电话,通知她来警署,然后继续阅读资料。约莫半小时后,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请进。”柏皓霖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