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以伦的右眼一直都没有离开过赵淑沫环着离轻腰的手,同时,他的左眼也一刻没有离开离轻环住赵淑沫腰的手,与其说是看,何不说是怒火冲天的瞪着那两只手更加的贴切。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赵淑沫和离轻那样亲密的举动,赵以伦的心里直痒痒,有种说不出的难受的滋味,他就是气不过,至于到底气不过什么,他也不知道。
难道是在生气以后他再欺负赵淑沫就会有赵淑沫的护花使者过来保护她么?一定不是。
突然,赵以伦的脑海中蹦出一个稍稍有一些邪恶的念头,他一定不能让赵淑沫和离轻两个人的约会,顺顺利利的进行的。就在这个邪恶的念头产生的时候,赵以伦的嘴角,又一次情不自禁的勾了起来。
赵淑沫一直都沉浸在与离轻两人的小天地里,怎么会意识到一个凶狠的眼神一直都盯着她看呢,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人,那么赵淑沫和离轻恐怕早就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赵淑沫和离轻两个人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这也是赵淑沫和离轻最为默契的地方。
从她们交往的第一天开始,她们所有约会时候进入的餐厅,他们都会不约而同的挑在靠窗的位置,两人喜欢的理由也一样,那就是没有理由。
“我们城市的风光可真是美丽,从窗外望出去,可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呢!”赵淑沫用手撑起自己的下巴,头往一旁转,眼睛望窗外看去,若有所思的说到,随后,她又将头转了回来,重新看向离轻,“轻,你上次说你爸爸让你去他的公司里实习是么?工作怎么样了?”
“爸爸一直都很希望我能够继承他的事业和财产,但是你也知道,我的兴趣根本就不在做生意这一方面。尽管我们财团的股份那么多,是多么的了不起,但是我觉得这些都是我爸爸创造的,而且也根本就不是我所崇尚的生活,他们能够给予我的,都不是我想要的东西。”
说起公司的事情,离轻看起来就没那么兴致勃勃了。离轻的性格开朗,是个阳光大男孩,虽然家中很有钱,但是一点架子也没有,也正是因为这个,赵淑沫才会那么喜欢他。
赵淑沫觉得,现在大多数有钱人家的子弟,都是高傲过人,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像离轻这样平易近人的人已经很少了。
“能不能具体说一说呢?”赵淑沫眨巴了一下她的大眼睛,继续问到,她很希望自己可以替离轻排忧解难,即使她不能给离轻提供什么帮助,她也知道,如果一个人有了不开心的事情,说出来一定比自己一个人憋在心中要好得多。
“爸爸虽说是让我去做一个实习生,其实就是让我去当总经理。我到那个公司去,没有去学东西,都去学着怎么命令别人去做事情了。这怎么能够让我提高呢?而且我对公司里的这些玩意儿一点兴趣也没有,每天待在那里实在是太无聊了,还不如以前的校园生活自由自在。”
离轻似乎是一肚子苦水,脸色也变得不怎么好了,他突然露出了一个羡慕的眼光看着赵淑沫,说到:“现在我真的是很羡慕你,你还可以无忧无虑的在学校里生活,等你毕业了之后你也会知道学校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妙的。”
“或许吧。”赵淑沫不能够理解离轻的话,因为至少是现在在她的眼里,还找不出什么事情是能够比读书更加的痛苦的了,“不过,你能不能告诉我,如果你的兴趣不是接管你爸爸的生意,那么你的兴趣是什么呢?”
赵淑沫对离轻说了解很了解,说不了解又不了解,说关心很关心,说不关心到还真的不怎么关心。
“我喜欢音乐,喜欢唱歌,喜欢钢琴。”
离轻从小就对音乐这方面很感兴趣,而他的爸爸妈妈也都培养了他这一方面的才能,但是因为离轻的爸爸很希望能够让离轻接管整个财团,于是等到离轻大了之后就让他专攻金融系了,可是离轻喜欢音乐的心一直都没有变过。
“我听过你弹钢琴,很好听。”提起这个话题,赵淑沫就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离轻就是在两年前她刚入校学校举办的一次宴会上,那个时候的离轻就是作为演出者表演的钢琴曲《敬爱丽丝》。
赵淑沫想起那个宴会上的离轻,身着一件鱼尾摆的白色西装,优雅的坐在钢琴前,用他那修长的十个手指在键盘上随意敲打,一个个美妙动人的乐符就展现在了人们的耳畔,那时的离流云,活像是一个白马王子,赵淑沫当场就为之而倾倒了。
“好听又如何,爸爸妈妈不希望我从事这个,他们希望我可以接管财团。你也知道,离家只有我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妹妹也不指望他接管财团了,爸爸妈妈奋斗了一辈子奋斗出来的集团也不希望落入外人的手中,他们自然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的身上了。”
离轻其实也很能够体会他爸爸妈妈的心情,这也是为什么离轻根本对这些经商的事情毫无兴趣也不肯明着对爸爸妈妈说。
“原来你这么孝顺啊。”赵淑沫听到离轻这样的回答,心中自然对他又平添了一份好感,话里也不经意的透露出意思崇拜感。
直到这个时候,赵淑沫还是没有发现,她的那个恶魔弟弟已经在离她只有三个座位之远的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了,并且一直都在观察她。
赵以伦看着赵淑沫一脸笑意的对这离轻,嘴里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