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着电车缓慢地摇晃到那座海边的寂寥车站时,已是最后一班列车发车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今晚是回不去了。我们走在满是皱纹的老人肌肤般的街道上,带有海潮和雨水气息的风迎面吹来。让人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时候暗下来的天空中依旧乌云密布,仿佛用小指轻轻戳一下就会破掉,让地上变成一片汪洋。
经过住宅区,爬上山坡田地间的小径时,梓莹已经喘不过气来了。她每走几十公尺就会停下脚步,撑着膝盖弯下腰休息。
“所以我才说你不用勉强跟我来啊。”
“笨蛋。”
不知是不是因为快喘不过气来了,梓莹的回答非常简短。话说回来,你要离家出走也穿个轻便点的衣服吧?上次也穿着这种裙摆飘飘的洋装。
怎么办呢?总不能把她丢在这里吧?“要不要我背你啊?”如果放弃吉他和旅行包,我应该勉强背得动吧?虽然上坡走起来真的很辛苦。
“我才不做那么丢脸的事。不要紧。”
梓莹的肩头大大地起伏,却用力地这么回我。
“你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倒地不起吧?”
“我说我不要紧!”
那就好。
不过,当我们走到树林边的时候,我还是扶助了梓莹。
右肩上扛吉他,左肩上背包包,脖子后头还挂着梓莹的右手臂。明明已经全身载重直不起腰来,我却超越疲劳而有种快飞上天空的感觉。有什么毛病啊我?
“不重吗?”
那个嘴硬的梓莹正把一半的重量都放在我身上,几乎只靠一只脚走路。她担心地这么问我,我没有回答,却唱起了披头四的《heyjude》。jude,就算伤心的时候也要一直这么重复唷,你不必独自背负全世界——歌词是这样写的。
耳边仿佛听到梓莹的笑声。
“你好像比较适合唱歌,比弹贝斯的时候好。”
闭嘴啦!要你管。
行李的重量是还好,最大的问题是晚上视线不良。树林中没有什么像样的道路,虽然来往的卡车轧出了一条路,但到处都有凸出的树根,很容易绊倒。搭上电车前在便利商店买的手电筒,此时就成了唯一的照明工具。
我们好几次都差点跌倒,这时另一个人就会拚命地撑住对方。万一两个人一起跌倒,恐怕就真的爬不起来了吧。
远方的海潮声浸染了整座黑暗中的森林,听起来像是几千个人低声啜泣的声音。乌云密布的夜晚特别深沉,连哪里有树干都看不清楚。就算数公尺外的前方就是树林的尽头、大海的入口,我们恐怕也不会发现而继续往前,然后就这么掉下去吧。一路上几乎是凭着触觉摸黑前进,耳边隐约可以听见遥远的地方传来阵阵雷鸣。
尽管如此,终于走到目的地时,我们却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抬起一直盯视着地面的视线。
即使在漆黑的深夜中,仍能感觉出森林已到了尽头。
我心想:这个地方果然很特别。层层叠叠的垃圾山剪影,此时看来却像散发着朦胧的光辉。
“从心所愿的百货公司”。
这里是聚积了许许多多破碎心愿的地方。
这份宛如整个空间被移到异次元似的静谧,如今仍笼罩四周。偶然照亮整个空间的闪电和随之而来的雷鸣,偶尔会微微撼动这个境界。
看到垃圾场的入口时,我俩靠在一起伫立了好一段时间。
太大了。要从这座废弃物堆成的山中找出一把渺小的乐器——我突然觉得就算耗上一整个夏天都找不出来。
“……真的要找吗?”
梓莹小声地问道。我沉默地点点头,从肩上挪开梓莹的手臂,独自靠近垃圾山。既然要找、也来到了这里,总不能一直垂头丧气的。不动手不行。
如果是前天载来丢弃的,最可能的位置应该是入口附近。我以手电筒的光线巡视垃圾山麓,逐一检视坏掉的自行车、小型自动贩卖机、柏青哥机台、座钟之类乱七八糟的弃置物间隙。
不经意地回头一瞧,梓莹正坐在旅行包上,一脸疲惫地盯着垃圾山瞧。
就让她休息一下吧。因为是我失去的东西,所以我得自己找才行。
绕着垃圾山周围走一圈,究竟花了多少时间呢?我实在不知道。回到梓莹身边时,我已经累得眼睛都睁不大开,手电筒的光线也微弱了许多,双手还沾满泥泞。
“明明不可能找到的啊……”
我听见梓莹的声音,于是关掉手电筒,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我才……找了一圈……而已。”
喉咙也好干,发不出声音。
“快要下雨了喔!就算真的在这里,被雨淋湿也修不好了。”
“所以现在才要赶快找啊!”
“为什么?我不懂,你为什么要执着到这个地步?因……因为我说我喜欢那个音色吗?可是……那种话……”
“因为那真的是一把特别的贝斯。”
我以沙哑的声音回道:
“虽然并不昂贵、也不是什么稀有的乐器,但我为了配合你的吉他音色换了拾音器、调整了配线,还用挫刀磨过,又加装了调音回路——那个音色是我创造出来的,所以那是一把特别的贝斯。”
我仿佛听到梓莹屏息的声音。
而且那把贝斯里还有我和学姊的约定。
如果那把贝斯不是这么重要的东西,我也不会丢掉它。
“而且……我们还没找过里面。”
一滴水珠落在拿着手电筒站起来的我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