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库斯一个人怎么可能是10个大汉的对手,这10个人都是钱承悦从部落里挑选出来的好手,好听点叫禁军,不好听就是城管,暴力执法,谁不服可以试试。
“你们这群野蛮人!”被揍得鼻青脸肿的马库斯如是说道。
“写作文明,读作野蛮,难道不是共识吗?哪个昌盛的文明,不是打出来的?先有野蛮,后有文明,野蛮是文明之母。”
“你们强词夺理!”
“就是强词夺理,你能奈我如何?不服来打我啊,我就喜欢看你对我不爽又干不死的样子。”钱承悦嘲讽技术一流,狂喷垃圾话,看去着实很欠揍,马库斯差点吐血三升,论嘴炮,外国人还真斗不过华夏子民,各种词汇能喷得他怀疑人生。
“可恶!要杀就杀!我诅咒你们以后下地狱!”马库斯也就只能这样反击了,诅咒什么的,地狱什么的,东方人却是不信这一套。
本来以为当卧底只有死路一条,谁知钱承悦淡淡地说道:“我不杀你,还要放你回去。”
“嗯!?”马库斯愣在当场,这是什么操作?他怎么就看不明白了?
“杀你没用,回去告诉红狗部落,随时欢迎他们来开战,谁怂谁是孙子!”
钱承悦就是这么霸气,因为后台是白王,就敢跟其他部落来硬的,所以管他红狗部落是不是目前最大的部落,来多少尽管打趴便是。
“好,你们等着吧!”马库斯又恨又惊地火速逃离了白龙部落,至今没想通,如此机智的他怎么会暴露自己间谍的身份了呢?其中怕是有他不知道的诡异操作。
马库斯一路狂奔回到红狗部落,终于在太阳下山之前赶到了,世界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近些日来众多部落来往频繁,通往白龙部落山谷的道路已经开辟,所以路程耗费时间大大缩短。
“首领!”连续赶路了好几个小时,马库斯还来不及歇息,就想要面见萨姆森。
“嗯?你回来了?打听到什么情报了吗?”萨姆森出来迎接,一走近就闻到了马库斯口中的恶臭,皱眉道:“你吃屎了?嘴巴这么臭?”
“”马库斯实在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真的吃了一坨翔,那太丢脸了,果断转移话题道:“首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白龙部落的人识破了我的身份!”
“什么?既然识破了你的身份,还放你回来?”
“是啊,他们太嚣张了,让我们尽管去打,他们不惧!”
“哼!岂有此理!那我明天就踏平他们!”
萨姆森自傲又偏执,早就想要开战了,像以前他劫掠其他部落一样,这一次照样血洗山谷。
白龙部落即将面对第一次冲击,这对任何一个刚刚成立的小部落来说,都是致命的,但是白龙部落这边有白炎坐镇,结果又不一样了。
钱承悦向白炎汇报工作说:“白王,已经按照你的吩咐,把那个间谍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估计他回到部落之后,红狗的人很快就会攻打过来。”
“嗯,大概会有多少人?”
“估计80人左右。”钱承悦也是估测,因为红狗部落人口在200左右,除去女人和一些工人,能有80人出战已经不少了。
“区区80人,让他有去无回。”白炎根本没有放在心,这连村长乱斗都不如,虽然他对人类这些争斗不感兴趣,但是红狗部落的人要作死,那便成全他们吧。
第二天清晨,红狗部落的勇士就骑了迅猛龙,带铁矛、弓箭奔赴山谷。
能在迅猛龙背骑乘作战,是红狗部落特有的战术,然而这战术在白炎面前就是搞笑的,他才是迅猛龙的王。
白炎翱翔在天空中,寻找敌人的踪迹,他发现了红狗部落,而红狗部落的人也发现了他,只不过反应截然不同。
“我的天!那是白龙!?”
红狗部落的人惊诧不已,在史前环境看到传说中的巨龙,这该是多么震撼人心的事情?
萨姆森大声喊道:“不要慌!就算是白龙,也仅仅是一头畜生!我们可以用丰富的经验打败它!”
说得倒是轻巧,实际做起来完全是两回事。
“轰。”
白炎降落到了地面,庞大的身躯让地面都为之一震,在天空中眺望的时候还勉强能够承受巨龙带来的恐惧,但是现如今4米高的巨龙活生生拦截在路,带来的压迫感是难以相信的,人类甚至没有办法握紧手中的武器,对这头巨龙贸然发起进攻,心里泛起战栗般的涟漪。
红狗部落的迅猛龙坐骑在看到白炎后也情不自禁往后退了几步,甚是不安,要不是被背的人类控制,它们早就落荒而逃了,因为它们知道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战胜这样的强敌。
双方剑拔弩张地对峙着,人类一方神经紧绷,汗流浃背,白炎却游刃有余,还没开打就把这群家伙吓得快要尿裤子了。
白炎冷峻的金色瞳孔落到迅猛龙身,朝它们发出了指令:“丢下背的人类,臣服于我,从今天开始,我才是你们的领袖。”
“咕!?”
迅猛龙接收到白炎脑电波的刹那,突然有一股生物电在体内纵横,觉醒了心智,本来他们是被驯服的迅猛龙,可在白炎出现后,又恢复了以往的野性,不甘被人类支配,立刻疯狂地折腾起来,把背的人类甩掉。
“啊!?怎么了!?”
“这些家伙忽然发疯了!?”
“嗷!”有人被迅猛龙从背摔下,跌倒在地,差点摔断脊柱,不由得发出了悲惨的哀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