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他还是无奈接受当前建议,从屋子里收拾出整整三箱衣物,再加上些林林总总的杂物,蓝正平看着眼前的一堆东西,拿出手机,预约了辆的士。
蓝正平边自行将东西搬下楼,边想:得考虑买辆车了,以前能在金主们的车库里借来开,但现在一个个都断了联系。哎!突然发现很多东西都得自己准备,钱包也得大出血了。好在谭雪的那份遗产够他挥霍一段时间,不过长期下去也不是办法。
他正琢磨着什么时候找下一条船时,额头就突然撞上一栋肉墙,蓝正平没站稳往后退了两步,揉了揉额头,不爽地嚷道:“怎么都不知道走另一边啊……”
然后一抬头,发现他撞上的不是别人,正是前段时间交流过两句的那个老外,好像是叫菲利克斯什么的。
“哎,是你啊!”蓝正平刚说完,就想起对方不会中文,准备切换回他那蹩脚的英语来打招呼时,谁知对方就用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问道:“搬家吗?”
“!”蓝正平霎时被震住了,忽然想起先前自己因为对方没回话,所以就以为人家不懂中文,想不到当时对方只是单纯不想搭理他,一时间脸色很是好看。他干巴巴地笑道:“呵呵,原来你会说中文啊,早说嘛!弄得我之前都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话。”
菲利克斯看着蓝正平略显难看的脸色,仿佛毫无察觉,嘴角微微上扬,深邃的眼睛显得格外幽深。
不过在此之前蓝正平已经把他当作性格怪僻的艺术家,虽然有些恼他先前的行为,但回想印象中这一类人都是挺清高,瞧不起他们这些愚昧的凡人,所以这么一结合,好像也能解释菲利克斯对他的无视。
蓝正平很快就释然,然后回道:“最近手头有点小钱嘛,就换个环境好点的地方住。”
菲利克斯点点头,抿嘴不语,在蓝正平快受不了这种沉默,准备借口说再见时,他突然问道:“你叫什么?”
“啊?”蓝正平被对方今天这一系列古怪的表现弄得有点懵,不过还是很快回答,“我叫蓝正平,嗯……中国人的名字对于你们来说好像不怎么好记,你叫我john也行。”
“蓝正平……”菲利克斯第一次说时发音还有些奇怪,很显然是带着外国人刚学中文时的那种腔调,但在重复念了两三次,就已经变得十分标准。
蓝正平听着自己的名字被对方再三重复,男人的音色低沉富有磁性,听着自己的名字从对方嘴里缓慢地吐露出,不晓得的话大概还以为他在叨念自己的情人。
情人……蓝正平突然一个激灵,再看菲利克斯时眼神已经变了。
蓝正平这人情商可以说很高,也可以说很低,他这个人没心没肺常常理解不了别人的为何心塞痛苦,但一方面涉及到谈情说爱时他的反应能力又能达到很高的程度。
譬如现在,刚开始时蓝正平还有点琢磨不透这个老外今天的反常,而现在听着对方有些执拗的练习自己的中文名时,他就懂了。
妈的!死基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