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当然有!因为你们是他留给我的宝贝啊>/////<!你们长得那麽可爱,爸爸一定乐歪了!=妈妈也圈住两个小鬼,表情就如框框里打出来的那副模样。
妈妈很喜欢小孩子,何况是她自己的小孩。
我从妈妈的臂膀外看到墙上挂著,前头还插著三炷清香的爸爸遗照。遗照虽然是黑白的,不过听说是在老爸打麻将胡牌时照的,所以那笑容有点欠扁。虽然这是他的本性,不过在我眼里,他一直都很快乐。
「好!那今天,我们就来吃猪肉烩饭好了。」妈妈挽起袖子,干劲十足地说。
「咦~~蛋包饭啦,妈妈~~」睦倩立刻反对。
「等一下,要吃咖哩饭啦~~」睦豪也马上接道。
「不行啦,妈妈今天要做猪肉烩饭,那是你们爸爸最喜欢的耶!」
「妈妈…请不要跟睦倩和睦豪计较…。」
如果爸爸成为星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们过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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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隔天。
在闹钟的剌耳铃声下,我拖著沉重的身子离开温暖的被窝,按掉我放在书桌的闹钟,以免它可怕的噪音持续破坏我的脑神经。
我从来就不把闹钟摆在床头,因为听我的家人说,小时候我总是会把吵闹中的闹钟抓起来摔到隔壁,然後继续睡觉。
我对这种事情完全没有印象,一开始的时候我还不相信,因为平时连锅子都甩不太动的我,怎麽会有把闹钟摔到邻居家的臂力?所以就算闹钟一个接一个的不见,我都当是我不小心弄丢了,或是灵异事件发生,念句阿弥陀佛就当没事了。
直到有一天,隔壁的老王拿著我那个稀巴烂的闹钟来敲我们家的门,叫我赔偿他们家的玻璃。
从此以後,为了闹钟、为了隔壁的玻璃、更为了消瘦不已的荷包,我都让闹钟睡书桌,因为不离开被窝我就不会清醒。
我把昨天做到一半的数学习题和铅笔盒。然後出了房间,刷牙洗脸,顺便梳理一下我那头睡翘了的鸟巢…前前後後只用了三分钟。再加上换上制服、穿上袜子,也才不过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