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老宅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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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他写的很不错,班里尖子的名号不是白拿的,从赵老师欣慰的表情就看得出来,同学们都很给面子的纷纷鼓掌。

齐玉恒转过头看了襄湘一眼,脸上忽然露出不怀好意的表情,他无声的笑了笑说:“赵老师,我听说杜良钰同学的文学素养也很高,我想请他也来念念他写的诗,同学们想不想听?”

几个跟齐玉恒很要好的男生起哄:“想听!”

同学都看出来了,齐玉恒这是为了上课前的那点小冲突故意跟杜良钰过不去。

襄湘觉得很生气,甚至想站起来劈头给他两巴掌,上课之前他才跟我闹了矛盾,现在他又在课堂上出了风头,那不是显得我比他差了,没见过这么小肚鸡肠的男人,一点肚量都没有,卑鄙无耻。

使劲忍了忍才咽下了这口气,襄湘有点懊恼,过去自己可不是这么冲动的人,为什么最近火气这么大呢?都说男人之所以好斗,那是因为产生雄性激素刺激人体使然,自己穿越成了男人,所以性格才受到了影响吗?襄湘摇摇头,自己做人从来都是理性的,有人欺负了自己,自己就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的教训回去,但那是会让对方心服口服的教训,绝对不会使用暴力。

襄湘想了想,放下了自己原本写的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心上——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因为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那时候的情景好像早晨窗外忽然盖满了白雪,满目惊艳。

赵老师愣了许久后,叹了口气,‘呱呱’鼓起掌来,他说:“江山代有人才出啊,简直是兰草玉脂,香气袭人。”

襄湘挑衅的看了齐玉恒一眼,不再理他,这首诗出自徐志摩之手,叫做《偶然》,齐玉恒一个普通学生就是再写上二十年诗也未必赶得上,所以他丢脸是必然的,想挑衅别人却输了自己,襄湘觉得很解气。

按照历史记载,徐志摩今年才20岁,根本没写过这首诗,所以襄湘就直接拿来用了,至于再过几年,万一徐志摩也写了这首诗,那到时候可以跟人家说徐志摩抄袭了我的作品嘛= =(脂肪: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这两次的露脸总算是让襄湘脱离了孤立人士的行列,班里开始有同学主动结交他了,毕竟有本事的人是不可以得罪的,能结交就更好了,最早跟襄湘打开人际网络的男生都是聪明的,他们甚至存了点巴结。女同学比较害羞,只有那么几个比较开放大胆的敢正大光明的跟襄湘说话,但是从她们的小心翼翼可以看出她们的刻意讨好,毕竟女人就是女人,对待家庭富有又有才能的男人,少有不感兴趣的,甚至是很感兴趣。

这几日总是天色阴晦,细雨连绵,襄湘没有再到租界给史密斯帮工,他辞职了,当然他还向俄国佬泄露了一点事情,同时拿到了该拿的东西,这些东西又被襄湘存进了花旗银行涨利息。

襄湘取了1000大洋在某个地段买了一幢二层的小洋楼,地方不大,但是重在光线好地段好,装修的也不错。毕竟租房子不是长久的办法,而且受现代社会的影响,襄湘就是个小房奴,潜意识里有了钱先买房子。襄湘带着王婆子搬了过去,让那婆子睡在楼下的房间里,自己住有阳台的楼上。那婆子千恩万谢,说是从没住过这么好的地方,都占了小姑子和外甥的光。

那时候的学生喜欢搞游行搞宣传,襄湘为了缓和同学关系,就把同学带到自己家里准备那些旗帜和大字报,学生们看襄湘住着新买的小洋楼还有人专门伺候,眼神都发生了迅速的变化,不过他们都以为这是杜良钰家里给他买的洋房,心道这小子家里还真有钱。

青丝(一)

每天上学的路上襄湘都会路过一处菜市场,在那里买上一碗热腾腾的豆腐脑或是一碗酒浆圆子当零食。日子很清闲,只是这个时代的治安太乱,到处都是躲避战乱的乞丐和流民,襄湘每次掏出钱包都要谨防突然噌出一个扒包的小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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