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亦捷怎么说也是个大男孩儿,再过一年也就成年了,跟我这还怎么发育的身板子比起来,实在让人气馁得很。
他从后面搂着我,两个人坐在玄关,刚开始还说些话,后来一句话也不说,双手揽住我的肩,感觉很窝心、很舒服。等到他放开我,也过了好一些时候。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伸手揉了揉我的眼角,轻轻说:“我送你。”
他牵着我的手下楼,说真的,我不太明白男孩儿相处的方式,以前在王筝面前,我就跟小媳妇似的,他往哪儿我跑哪儿。杜亦捷的手比一般同龄的男孩儿宽大,骨节分明,食指指腹和虎口处有着薄茧,和景叔一样——那是只有长年使枪才能落下的。
老何一干人见着我的身影,连忙走了过来。
“哎,小少爷,您不知道,表少爷那电话跟催命似的,真把我给……呃,这位是……”我正要开口给老何介绍,杜亦捷抢先一步说:“我就是他……同学。”
好在杜亦捷穿了一件淡色衬衫,头发也染了回去,他模样生得俊俏,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有莫名的好感。老何连忙点了点头,友好地打了招呼。
杜亦捷没让我去机场送他,只微笑说:“你知道我这人乱的,别搅和进来,又不是不回来了。”杜亦捷说话的时候,喜欢凑近我的耳边。他低声说话的时候,很有磁性,或许我应该介绍他走多媒体路线,就他那模样和嗓音,估计也能红遍亚洲。
我的身高只刚和杜亦捷的胸膛同高,他说话的时候,会微微倾身,他的身上有着让人安心的气息。我揉了揉耳朵,头晕沉沉的,心里泛起一种模糊的感觉。
“要、要怎么联络你?不让我送机,好歹也留个联络电话。”我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哑。
我跟老何拿了随身携带的纸笔,杜亦捷靠在我的肩上,感觉笔尖动了动,然后再慢慢把纸折成一小张,放在我的手心,然后紧紧覆盖。
我走的时候,杜亦捷还站在楼梯口。我不断回头,只瞧见那英俊的少年冲我笑了笑,眼眶挺红,我觉得我的眼睛也跟着疼了起来。
上车之后,我把手心缓缓摊开。
那张纸被揉成一小团。
我慢慢打开,然后,轻轻揉了揉眼。
只是一张白纸。
我笑了笑。
上面什么也没有。
任氏股东常年宴对任氏而言就跟春节中秋一样,所有任氏的股东都会出席,任家所有在外的旁支多半都会出席,本家除了在我还没出世就嫁到加拿大的二姑和我妈,都会出席这个晚宴。
记忆中,任老太在我升上了高中,才慢慢把手中的权交托到任三爷手中。这一世,有一些东西远远超乎我的记忆范围。现在整个任氏乃至新国的建筑贸易,几乎是任三爷一手遮天的局面,任老太却早早就去纽西兰牧羊养老。
说来,上一世这时候,三叔虽然拥有任氏五分之一的股份,却鲜少过问任氏的运作,顶多是个挂名总经理,公司一年到头指不定都没露过脸。三叔的病是自小带着的,是生存率不高的呼吸管道疾病,却也让他活活折腾了二十几年。
有句话这么说——祸害遗千年。
于是,我觉得,还有另外的九百七十多年够他折腾。
这一世,任三爷一方面积极就医,另一方面将任氏大权慢慢揽入手中,估计现在任老太说一长串的话,也不及任三爷轻轻咳一声有力。
上一世,从我懂事开始就出席常年宴,最后一年的印象最深刻——王筝和那衰人一起站在最上头,相互碰着酒杯,镁光灯闪烁,跟一对璧人似的,看得我胃里的酸水不断冒泡。谁让我前些天还犯贱地走到那衰人的办公大楼,站了一天,最后连他的面也没见着,就让人好声好奇地请了出去。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一伙的。
咳,他们不只是一伙,还、还真有那么一回事……
两个人合着把我往死里整,我还傻傻地以为那人能看在我和他曾经……我、我只希望他拉任氏一把,好歹、好歹也是同样姓任的。结果,在常年宴上没头没脑地冲上去,指着他骂不要脸——啊哈,估计那是我做过最伟大的事情。
其实,真正不要脸的不是他。
是我。
大门一打开,一瞧见那坐在沙发上,脸阴得可跟某包同志媲美的王筝孔雀,我有种掉转回医院挺尸的冲动。
从杜亦捷那儿回来,也就刚好天暗了的时候。王筝作为王家的长孙,这时候还在主宅晾着,跟我重生的玄幻程度有得一拼。
不过,王筝身上的确穿着礼服,手上戴着白色手套,头发也用发蜡固定,一副准备就绪的模样。大门打开的时候,王筝的目光正好瞥了过来,我顿时心一凉,就见他走了过来。黑色燕尾服很合身,再加上王筝身板子高,标准的模特儿身材,脸蛋精致得很,那双唇也是自然红润,现下紧紧抿着。
老何小心翼翼地把门合上,王筝离我五步远打住,语气有些冷:“去哪儿了?现在才回来。”
我对老何说:“小何,替我把东西放上楼去,对,二楼转角左边那间房,麻烦你了。”
以上一世的经验来说,王筝动气的时候,特喜欢拿周围的人开刀,李玲就是最好的例子。
“任祺日我在和你说话,你那是什么态度——!”王筝霍地大步走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肘,我暗叹一声,他这不是明知故问么。
“抱歉,去看朋友了,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