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青书举起了右手,身后的宋盖世大喝一声,“前队先行,大军开拔!”声音好似响雷一般,将令一层层的传了下去,黑压压的前方队伍开始移动。
宋青书策马转身在亲兵队的簇拥下远去。
陈友谅笑微微的看着他渐行渐远,身边的康茂才忽然道,“元帅,你真放心让这小白脸带兵去打信阳,信阳的脱因可是一员猛将,他行嘛?”
康茂才是个典型的武官样子,三十余岁年纪,豪爽勇武,生得五大三粗,臂力无穷,讲究的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说话声音都比常人高八度,向来最看不上男人文弱样。看着元帅将几万大军就这样放心的交给了这个小白脸书生,心里委实是有些替元帅着急。
他因忠心耿耿,为人直率,打仗又勇猛敢拼,所以一直深得陈友谅的信任,这二年来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副将带在身边,陈友谅此时听他语气不满就笑道,“宋青书是小白脸?茂才,你去试试,两个你也打不过他!况且行军打仗,个人的武艺高低还在其次,主要是看主将运筹帷幄的本事,这姓宋的很会排兵布阵,算是天生的本事,我还真想不出有谁比他更合适去打信阳。”
康茂才不敢和元帅多辩,但是对两个自己也打不赢这小白脸的说法万分的不以为然,嘟囔道,“他武艺很高?就那又白又瘦的身板?我看他打扮出来的样子倒挺好看,和台上唱戏的有得一比,就怕中看不重用……”
陈有谅哈哈一笑,随他去说,暗道是挺好看,俊秀里透着股轩昂劲儿。当真奇怪,以前同在丐帮时怎么没觉得?那时也知道他生得漂亮,但是总看不上眼。
略一寻思,就明白过来,那时候宋青书走火入魔一般满心都是峨嵋派的那个周姑娘,又失手杀了师叔,每日里不是痴恋就是抑郁,再又被逼着准备回去武当做手脚,日日惶恐,这样子的人就算皮相生得再好,那神情气度也绝高明不到哪儿去。
现在这人内里的精气神不太一样了,沉稳坚毅,不再是那个终日惶惶恐恐的样子,自然就看着不同起来。
用脚跟一敲马腹,“走,回去吧,我要和陛下一起回宫说些事情。”
宋青书带大队人马走出几十里后就停住,“盖世,你带几个人跟我到那边林子去一下。”
宋盖世答应一声,“唉。”指了几个人跟着,让余人继续往前走,追过来粗声大气的问道,“大哥,你去林子里干什么?方便啊?”
宋青书白他一眼,“去把这身盔甲脱下来,沉死我了。”
宋盖世嘿嘿笑,“那我再去给你拿件皮袄裹上,省得吹了风冻着。”回身又去找宋青书的亲兵要将军的衣物,拿了后任劳任怨的跟着进林子伺候大哥更衣。
宋青书脱下甲胄,随手扔给宋盖世,活动一下肩膀脖子,顿时一身轻松。
宋盖世把皮袄给他披上,“大哥,你上阵从来不穿盔甲,这可不好,沉就沉点呗,小兵们想穿还没有呢。”
宋青书摇头,他不是靠大力取胜的武将,他靠的是招式机变灵敏,要是穿上那么一套几十斤重的甲胄,行动受阻,那反而危险。
“盖世,你等一会儿吩咐下去,让带前队的祁天宝加快速度,我要十天内赶到信阳城下。”
宋盖世咋舌,“十天!大哥,做什么要这么快?”
“兵贵神速,我们这边大张旗鼓的一出发,信阳的元将脱因很快就会得到消息,定要着手调兵遣将拦击我们,所以我们到得越早越好,打他个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