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狐狸遇上大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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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念淡定地张开尖尖的嘴,使出最后绝招,狠狠咬下去。

关于“动口”这件小事,常大教授向来都是有文人的良知而无文人的清高。大丈夫欲成事偶尔不择手段,不爽的时候咬个人咬个兽对他来说不算啥。常念觉得,偶尔忠实于自己兽类的角色,也挺爽。

小金毛痛呼一声,咧开一口尖牙,眼看着就要发飙。但是,当他睁开眼看到常念的时候,立马转换态度,朝着他谄媚地“呜呜”了两声。下一刻胖胖的身子往前一压,圆圆的脑袋凑过来,朝着常念尖尖的嘴巴尖尖的耳朵就一通乱舔。

尽管常念事先做好心理准备,但还是躲闪不及。期间毫不留情地咬了好几口,对方却毫不在意,那样子俨然一个傻兮兮的小忠犬。

其实常念从未和其他人或者动物有过什么亲密的接触,就连姜鸿之前粘着他也只是口头上占占便宜。所以突然遇到这么个厚脸皮的小金毛,对常念来说喜欢多于讨厌。

例行“晨闹”结束了,常念把小金毛拖下床,循着香味就蹦到了屋子中央的木桩上。别看小金毛不足一个月而且胖胖的,身体的冲击力以及灵敏度却高了常念不只一个档次,长大了也绝对是个强悍的主。

常念抖了抖浑身的小软肉,不甚在意地想:领导者都是用头脑指挥的而非手臂。

早餐毫无新意,依旧是两碗浓浓的肉汤,两片厚厚的豪猪肉。一连好多天都吃这个,让偏向素食主义的常念有些难以下咽。

相反的,小金毛却眼冒绿光,一脸谗相,肉食动物的本质暴露无遗。尽管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小金毛还是克制住兽类的本能,再三比较了一番,最后把那片略大些的肉片往常念面前拱了拱。

常念咧开尖尖的嘴巴,笑了,直接把木盘推到小兽鼻子底下:“都是你的。”

“呜?”小金毛歪着脑袋,金色的瞳孔中露出疑惑。

常念像守门的石狮子一样半蹲着,抬起一条前腿,不甚熟练地拍拍小兽的脑袋:“你吃吧,我喜欢喝汤。”说完,还特意低头喝了一口,发出夸张的声音,然后一脸回味的表情。

小兽终于信了,于是欢快地摇着小尾巴,扎到木盘里开始大快朵颐。

常念失笑:要不叫他金毛呢,这胖嘟嘟的外形,浑身金黄色的皮毛,再加上超高的智商,真像从地球托运过来的金毛幼犬!

不过,话说回来,常念在林子里也转了一月有余,这里的动物群落他也大致摸透了,怎么就没见过金毛这样的品种?常念在心里打了个问号。

******

自从屁股后面多了个小跟班,常念在小狐狸们中间的地位高了一大截。只要到了有小狐狸的地方,他都能受到夹道欢迎。

就连很多人类看见俩小兽一前一后地在丛林里溜达,也会忍不住感叹:“这就是毛毛从兽溪救得幼崽?毛毛真是了不起呢!”

常念觉得,这些人是不是小题大做了?不就是从溪水里救了一只疑似变异版金毛的小兽吗?至于这么激动?虽然那条溪水是传说中幼崽们不能靠近的“兽河”。

虽然常念救兽的举动受到了上至“人类”下到“宠物”们的一致称赞,事后却足足忍受了茶茶两天两夜魔音穿耳般的教训。原因很简单,兽河是兽神赐给大家的神物,是给人们举行成人礼的地方。传说未成年的人或者兽都不能轻易踏足那里,否则会遭受灭顶之祸。

不过,茶茶嘴里的“人”指的是兽人,常念怎么也想不到这一点。

最后,茶茶叹了口气,说道:“不过既然毛毛能从兽河中平安回来,就说明得到了兽神的承认。我和你的兽父也就放心了。”

茶茶不顾常念的挣扎啃咬,紧紧地把他抱起来,贴在胸口,呢喃道:“什么时候能变成人才好呢!”

常念嘴角抽了抽,腹诽:这男人是想儿子想疯了吧?

话说回来……这世界既然是男男天堂,那下一代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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