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迅速偏头看了一眼洛正青,又转回了脑袋,轻咳了一声,答道:“……他是个断袖。”
见沈奕瑾对此并没有多大反应,赫章对他多了些好感,又继续道:“那三爷是这伙山贼的三个头目之一,喜欢男子,尤其喜欢文人雅士,据那被抓的山贼交代,他们先前还抢了不少过路的读书人上山,但都被三爷弄死了,尸体被他们丢到了乱葬岗,由于那些读书人并不是当地人氏,便至今无人察觉。”
沈奕瑾听着,厌恶的皱起了眉,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不禁愤怒道:“这是草菅人命!”
施南钺站在他身旁,闻言,拍了拍他的肩膀,承诺道:“他们都会为此付出代价的。”说罢,他又转头吩咐洛正青调人手去将那些尸体找出。
沈奕瑾是信他的,他微微颔首,过了一会,想起一件事,便又问道:“但我一向都只在童府和家里之间来回走动,不出远门的,那山贼头目是如何知道的我?”
赫章有些怜悯地看了他一眼,告诉他:“是因为你的堂哥,沈恒。”
林老头一听果然是那一家子整出来的事,一张脸瞬间黑成了锅底,沈奕瑾还未有所反应,他便已经转头瞪着赫章,冷冷道:“你把事情一五一十说清楚。”
赫章闻言,往施南钺的方向看了一眼,见施南钺点了头,他才缓缓将自己调查来的事情如实说了出来。
沈恒这些年来被苗兰惯着,一直不学无术,无所事事,整日就是与一些狐朋狗友喝酒逛青-楼。
一年前,他被一个朋友带着进了赌坊,那一次,他赢了将近五十两银子,此后,他又去了几次,虽然有输,但算起来还是赢了不少。
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使沈恒很快就上了瘾。
但沈恒的运气并没有一直那么好,赢了那几次后,便再也没有赢过了,可是他不甘心,他觉得自己投了那么多银子进去,却没有收回一点,是时运未到,等运气到了,他自然能全部拿回来,还能赚上更多。
沈恒开始四处借钱,又找苗兰拿了她的私房钱,甚至还瞒着苗兰和沈鸿志,拿了家里店铺的房契去抵押。拿着银子,他又进了赌坊,却依旧输的一文不剩,被里头的打手赶了出来。
当铺抵押,是有日期限定的,眼看着规定的日期已经要到了,沈恒根本凑不出银子来赎回房契,但他仍然想着可以翻身,可以将银子赢回来,便又想找人借银子,于是就有他其中的一名友人给他引荐了一个人,那人便是三爷。
那友人临走前还告诉沈恒,三爷喜欢干净的男子,尤其喜欢文人雅士。
沈恒已经赌红了眼,被迷了心智,为了借银子,什么都不管不顾了,所以,当三爷问他能拿什么作为抵押时,他想了想,便把自己的妹夫抵押了出去。
沈恒的妹夫,也是个秀才,只是弱冠之后便继承了家里的铺子,现在是个成衣店的小老板,沾上了铜钱味,但骨子里还是个文人,酸腐的很,沈恒并不喜欢他。
将妹夫抵押出去后,沈恒成功借到了一百两银子,但他确实是个手气极差的,不过几把下来,又输了个干净,当他再次被赶出赌坊的时候,外头正在下雨,雨水打在他身上,他忽然清醒了过来,然后想起自己居然鬼迷心窍,把妹夫抵押了出去,顿时冷汗直冒,不知如何是好。
踌躇着回到家里,他犹豫了许久,还是将事情跟苗兰和沈鸿志说了。
虽然沈鸿志和苗兰气急了,但是沈恒到底是他们的宝贝疙瘩,舍不得打,也舍不得骂,他们原本想着替他还了就好,哪知沈恒拿着东拼西凑出来的一百两银子去找三爷时,三爷却告诉他,算上利息,他要还一千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