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龙虾。
邬迪发现龙虾还是在两天前,生活在现代社会,不可避免地在见到如此美丽的大海的时不会兴起想要畅游一番的冲动,邬迪当然也遵从了自己的“冲动”。
当然,这也使得他偶然发现了龙虾——那可是大龙虾,和他小臂一边儿粗的超大个大龙虾啊!
在现代社会,这东西可是邬迪最爱吃的海产品之一了。当然,与大龙虾的美味成正比的,也是它的价格——无论是生猛海鲜还是精心烹制过的佳肴。
邬迪以前并没有叉过大龙虾,所以他抱着石头浮浮沉沉了好几次,感觉眼睛都被海水泡涩了,胸腔里都有一股凝滞的沉重感了,才终于用那丫型叉子的一个尖儿戳破了大龙虾那坚硬的外壳,将其成功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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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虾这东西,虽然是生活在海中,但是比鱼的腥味可要少多了。而且和鱼肉不一样的是,虾肉就算是清水煮,也有一股特有的甜鲜味。
湿漉漉回到岸上的邬迪很是高兴,尤其是看到手上这只比自己两个手掌合起来都要大个的大龙虾更是开心。
将木筏拖上岸后随意一扔,邬迪就兴冲冲地带着大龙虾往家里走去。
邬迪虽然也很是馋大龙虾的味道,但是想到还在沉睡的恭,还是一点儿不留地将所有虾肉——包括那些腿儿中的肉——都挖出来剁烂,混合切碎的蔬菜里和一个煮熟的土豆碾成的泥——虽然邬迪是打算将这些剩下的土豆全都拿来做种的,但是这次……咳咳,就让他假公济私一回吧,毕竟没有米和面粉什么的也是很难办的啊——做成了土豆虾肉羹。
咳咳,没办法,作为承受那一方,在做过了后的一段时间,是要注意点儿饮食——这也是邬迪偶然在办公室听那一群腐女的yy而得到的“教导”。
虽然邬迪还有一口袋高粱,可以用来做高粱米,但是一来那个也是用来做种的,二来那个东西拿来煮的话要花费更多,三来,就是高粱脱粒成高粱米也是需要时间的。相比之下,只需要去皮的土豆就方便多了。
不过,还是觉得很愧疚啊,看来在接下来储备粮食的时候要多去附近看看有没有新品种了。
加了虾肉的土豆羹炖的烂糊,香气四溢,不过邬迪只打算给恭吃。所以等到土豆虾肉羹略微放凉了一点儿之后,他便端起碗,轻手轻脚地往屋内走去——恭还在睡。
大概是随着太阳的升高,屋内的温度也渐渐升高了起来,所以一开始被盖在恭身上的兽皮毯子此时又变成了被扔到一边团成烂菜叶子的情况。
没有了兽皮毯子的遮盖,恭那浅蜜色的皮肤上红红的吻痕就毫无阻挡地露了出来。尤其是胸口那被邬迪昨晚上又吸又含又舔又咬的两点,还颤颤巍巍地立着,泛着可怜兮兮的肿红色。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洒在恭服帖的兽耳上,散在颈后肩旁的长发上,结实有力但又布满了情·色痕迹的身躯上,那一瞬间,邬迪没出息地咽了咽口水。
嗯,不行不行,昨晚上将恭折腾狠了,自己现在要是不识时务的话,估计真的就要被恭给踹到一边去了——这儿虽然没有睡沙发睡书房的传统什么的,但只要是不能和恭睡在一起,那就是惩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