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是羽林卫统领的靴子,衣袖也是羽林卫统领的衣袖,人,自然就是羽林卫统领。
“果然是你。”陆小凤站定,与他隔了十步的距离对视。
“你设的套。”千重看了一眼他手里的璎珞,他虽然无法确定自己放火那日所穿衣服上的璎珞有无断掉,但眼前这串,显然不会是自己的,因为是自己最讨厌的蓝色。
陆小凤晃了晃手里编功还挺好的璎珞,那位守卫家里一定有个心灵手巧的媳妇儿。
跟自己一样,很值得炫耀。
“你一开始就知道是我?”千重问。
陆小凤摇头:“我只是确定凶手在宫里,在我们身边,在皇帝身边,所以这个套,他一定会钻进来。”
案发现场自然没有所谓断掉的璎珞,不过是陆小凤故意编出来的,他跟那群被看守的守卫耗了这么久,有案必破的名声又在外,凶手难免会心虚,这时候再变出一个莫须有的证据来,而且还是过了好几日连凶手自己也根本无法断定究竟会不会遗失的一个不起眼的证据,凶手肯定按耐不住。
所以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慢慢地走在这条偏僻的宫道上,等凶手自己来找他。
事实证明,陆大侠可以不叫fēng_liú小凤凰,但一定可以叫侠探小凤凰。
千重果然坐不住了。
“为什么这么做?”陆小凤揣起立了大功的蓝缎璎珞,准备回去送给花满楼学一学,让他给自己也编一个挂腰上。
虽然找到了凶手,而且是一个意料之中又之外的人,千重在宫内呆了这么多年,对守卫的制度和熟悉度无人能比,在苍蝇都飞不进的文渊阁放一把火不是什么难事。但同样的,他在宫内数年,一步步从一个小小的禁军爬到统领之一的位置,又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千重一把扯开了自己的领口。
陆小凤心里翻了个白眼,好好说话,脱什么衣服,也没人想看。万一被花满楼知道,自己又要解释一个晚上,说不准还不让上床上去解释,只能蹲在床边。
很可怜的。
第144章 牧灵族
幸好千重就算被发现放了把火,也没有真变成失心疯,他拉开领口只是想给陆小凤看看他刻在锁骨下的一串文字。从未见过的文字,仿佛一串图形。
“这是牧灵族的图腾。”千重仿佛突然变了一个人,仍然是之前愣头愣脑的表情,但气氛却无端有些凝重起来,“我来自牧灵族,与你们非一族类,自然有我如此行事的理由。”
陆小凤哑然,他有想过此事与百阙有关,却当真不敢往千重听命于百阙身上想过,毕竟他可是禁军统领,这座皇宫的第一道门,就是他来把守,如果他有不忠之心,那皇帝岂不是一直暴露在对方刀下?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陆小凤看着千重慢慢拔出刀。
千重刀横在胸口,盯着他道:“我们从来不是朋友。就像你一直来找我喝酒,却从来不知道,我最讨厌的颜色是蓝色。”
陆小凤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他一向不亏待自己,衣服的料子都是最好,但是颜色倒不怎么在意,不过人都有个喜好,自己的衣服确实是蓝色为主。
他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个爱穿蓝色的人,淡淡的蓝白色,天空一样的颜色。
“动手之前,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他问道。
千重似乎猜到他要问什么:“是我向皇帝提议要你和花满楼成亲,但是我只负责传递这句话,我并不知道为什么非要你们成亲不可。”
陆小凤点点头:“行吧,那就废话少说,抓了你我还有件事要做。”
千重微微诧异:“你认为你能抓到我?”
虽然两人平时只喝酒不打架,但按照众人对陆小凤的印象来说,他最出众的是脑子,而不是武功。而自己的武功就算敌不过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跟盗无也是旗鼓相当的。
所以他才会冒险来这里拦他。
“我从来不跟朋友出手。”陆小凤揉了揉手腕子,“不过行走江湖,自然不能只靠我这一副好相貌和两根手指,万一碰上一些必须要打的架,还是要拿两把刷子出来的。”
比如厚脸皮,好用的很。
千重握紧手中的刀,冷笑:“虚伪小人。”连实底儿都没透露过,方才还有脸上来就说朋友长朋友短的。
陆小凤不解释,眯着眼等他一刀劈来。
虽然扯皮了半天,但千重并未说出多少有用的东西来,显然他也当真不知道内情。但正是这样才更让陆小凤担心,原本以为对方只是一群痴心妄想不安于世之辈,现在看来,他们内心似乎无比坚定,远非一般宵小能比。
千重以重刀出名,一把无名铁刀比盗无的更重几分,挥舞起来凌厉异常,甚是威猛。本来在皇宫大内佩戴如此累赘的兵器不妥,但是因为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孔武之力,做禁军统领更让人放心,皇帝特地准他仍然用自己的兵器。
陆小凤见过他对阵闹市中的江湖门派,一刀挥出大有横扫千军之势,所以见他上来便是狠手,挑了一下嘴角,身形一拧,像条鱼一样滑了出去,须臾便到他身后。
不攻,只守。便是他应对千重的法子。
果然,几百招之后,千重白白费了许多力气,却连陆小凤的衣服边儿都没沾上,反而被他弹了好几下后脑勺,甚至头发都被他手上的凤环揪走了一绺。
千重为人冲动有余,沉稳不足,一来二去早就被陆小凤挑起了怒火,僵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