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苦笑道:“我确实有点不敢去江湖上了。”
他又迟疑道:“只是,五毒童子将兴云庄的人都杀了?”
他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李寻欢对五毒童子的了解还停留在比毒娘子高一线的人物,虽然对方也是朝廷眼中的高危人士,但下手却很知道轻重,起码不会随意杀人。
但今次,可是难得的大手笔。
不不不,重点是,以他的实力,真的能如此?虽然兴云庄都是些乌合之众,但好歹还有点能用的人,集中在一起,也不至于被一个人杀了啊。
叶孤城看面色纠结的李寻欢道:“你觉得,以五毒童子的实力不能一次性制住这么多人?”
李寻欢默默摇头。
叶孤城道:“我也这么觉得。”
李寻欢想,那你还说什么。
叶孤城道:“所以我已经让人去查了。
他道:“几天晚上,应该就有结果了。”
五毒童子已经不在兴云庄。
他接到了消息,李寻欢在兴云庄的作为惹怒了几乎所有的江湖人,立刻就有人回忆道,说好像是见到过李寻欢,五毒童子听说之后就立刻走了。
他在兴云庄留了人,就是原本兴云庄的宾客,他特意剩了几个来作证,顺便帮他看住兴云庄那些已经无法动弹的“尸体”。
当白云城的探子悄悄潜入兴云庄之后,就看见了无数倒在地上,却没有死去的人。
那人眼睛一转,落地之前先在自己身上抹了些泥土,然后在地上冷不丁吐了口唾沫。
唾沫消失了,身上的泥土也在消失。
他的脸色变得格外凝重,猛然用轻功向天上一跳,身上的泥土终于停止了消失。
城主的猜想,竟然是真的!
在这里的,竟然真是天下最大的毒物,金蚕蛊。
金蚕蛊很喜欢干净,想要判断这种蛊虫在不在,最快的方法就是在地上扔一把泥土,或者吐一口吐沫,看这些玩意儿有没有消失。
凭借肉眼,人是看不见金蚕蛊的,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原理,当它在地上游走时,总不显形,只有在香灰中,才会露出肥肥胖胖的身子。
一只大的金蚕蛊中,有无数的子虫,在被下蛊的人身体中游走,啃噬他们的心脏,但这种虫子特别喜欢干净,偶尔看见外面大厅有了泥土灰尘或者蛛丝,便会从人的身体中猛地蹿出来,然后再打扫干净。
然而,子虫只会伤害被它们寄生的人,其他人则不受他们辖制。
真正决定人生存或者死亡的,还是最初的母虫。
现在母虫被五毒童子带走了,留在兴云庄的只是子虫罢了。
白云城的探子想,他要快告诉城主这消息。
九大宝藏之一的金蚕蛊,竟然也现世了。
这探子却没有想到,竟然有人比他传信的速度还要快。
当百晓生来到叶孤城的院子时,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这个据点,不能要了。
都已经被人穿成马蜂窝了,要它有何用?一点神秘性都没有。
百晓生比前面来的几个人都要更加乖觉一点,上来就自报家门道:“是上官金虹告诉我叶城主在这里的。”
当是叶孤城正在院子里练剑,这对他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每天都要练上一个时辰。
叶孤城停下练剑,冷冷道:“你从哪里知道消息,与我何干?”
他记忆中自己与百晓生并不是很熟悉,但对方每次见他,眼神都特别狂热,而且还不是白云城人的狂热,百晓生的眼神让叶孤城感到不舒服。
但今天,这眼神中好像又带上了一些别的什么,让他更加不舒服了。
叶孤城想,自己应该怎么解释这眼神。
他心道,对方看自己,好像是在看活动的宝藏,又或者是一块绝世珍宝?
百晓生已经极力将自己的眼神调整在恭敬上,但就算是江湖中浸淫多年的老油条,都无法完全遮掩住眼神中的异样。
他对叶孤城道:“我从哪里知道,虽然与城主没有关系,但我给您带来的消息,您定然是想要听的。”
他竟然用上了敬语,明明叶孤城看上去比他要年轻。
因为十年中,百晓生已经有点老了,而叶孤城完全没有变化。
叶孤城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神分明写着爱说不说。
这是睥睨凡人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