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怎么死的,是被折磨死的,身上有数不清的鞭痕,森森可见白骨。
在场人噤若寒蝉,相互对视一眼,竟然如同鸟雀一样散了,只有这人的同伴,抱着尸体欲哭无泪。
这里甚至没有一副棺材,天寒地冻,怎么带着被抽烂不成人样的尸体回去?
于是从今天过后,江湖上有多出了几则传说。
塞北有座城,城主名叫叶孤城。
他的剑法高超,连上官金虹都不是对手。
他有一个很美貌的妻子,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生活在仙城之中,宛若一对璧人。
岚风:!
想不到我竟然也有与城主传绯闻的一天,真真是死而无憾了。
南海,波涛汹涌,岛屿密布。
但这里的岛屿虽然多,却没有岛屿叫做飞仙岛,岛上也没有一座城叫做白云城。
玉罗刹从海上回来,心累地叹一口气,这里也不是,没有叶孤城,就定然找不到他们家阿雪,都追着阿雪破碎虚空这么多年,竟然跟丢了,这要什么时候才能到个头啊。
身为老父亲,他完全没有想到,阿雪竟然没有斩情缘就破碎虚空了,还追着叶孤城一个世界一个世界地寻找。
他这个老父亲只能追着阿雪跑。
也是非常难过了。
玉罗刹想,再在这个世界打听打听寻找寻找吧,如果是在找不到,就再度破碎虚空换个世界找找看好了。
于是乎,在他歇脚的时候,竟然就听说了塞北有一个名叫叶孤城的城主的故事。
城主还趣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
玉罗刹将酒杯重重地扣在桌子上,木头桌子被戳了一个洞。
这酒喝不下去了。
叶孤城!
他的脸漆黑如锅底,墨汁子涂在脸上都没有他现在的脸色更恐怖。
好你个叶孤城!我们家阿雪辛辛苦苦一个一个世界地找你,你竟然在这里安家立业还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妻子?!
玉罗刹摸上剑柄。
他要替阿雪讨个公道!
第101章
岚风受到了排挤。
排挤这个词其实不太妥当,毕竟是在白云城中,就算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意见都不会将情感带入公事之中,因为他们共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城主服务,所以,即便是集体性质的嫌弃,也只不过就是不被人理睬,或者老是被放冷气罢了。
放冷气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类丑陋的嫉妒心。
只要是人活着就有嫉妒心,这句话是正确的,看上去再像仙人,白云城的各位也不是仙人,他们只不过是有自己目标,有自己珍宝的人类。
叶孤城,是白云城中捧在心尖尖上的宝物。
城主本就不近女色,在他身边的女人没有一个会突破防线,也生不起心思,在所有人都平等的大前提下,相处和乐是正常的。
但是!但是!
谁都没有想到,岚风的命竟然会这么好,只是帮城主传达一次小命令,竟然就坐了火箭般原地飞升与城主传起绯闻来。
即使知道是绯闻也不行啊,光是看见岚风那张做梦一般恍惚的脸,就很想用武器捅到她的鼻孔里。
也是非常不怜香惜玉的想法了,谁叫白云城的人各个长得都挺好看,在大家容貌基础差的并不是很多的情况下,岚风根本就不值得他们手下留情。
就算她美若天仙又怎样?
然而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又或者是眼神多像刀子,这对岚风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正相反,她甚至还很享受别人愤怒的视线,这意味着自己真的成为了绯闻女主角,而且还是和城主传绯闻的。
岚风:虽然十分自愧不如但还是耐不住心中窃喜,我也是死而无憾了!
唯一远离风暴中心的就是叶孤城,他甚至不知道究竟传出了怎样的绯闻,因为这条消息经过白云城众鉴定并不是必要消息,说出来反而是污了城主的耳朵,至于岚风自己暗暗高兴就够了,如果真的让城主知道了她自己怕是头一个要以死谢罪的。
原因都想好了,因为辱没了城主的名声。
叶孤城已经找到了新的乐趣,那就是为人师长的乐趣,难得还没有事情要从白云城离开出远门前往中原,就天天看他种在地里的小白菜。
哦不,不是小白菜,是阿飞才对。
叶孤城本质是个宅男,要不然也不能在飞仙岛一窝窝十几年,现在虽然来了塞北,除了环境有变化,还是一如既往地呆在白云城中,更不要说江湖上前十年被沈浪与王怜花搅得翻云覆雨,他还忙着巩固自己才到破碎虚空后飘飘然的境界,一晃眼十年过去了,竟然一次都没有出远门。
但即便他没有出远门,白云城的势力却在不断地扩张,这都多亏了能干的下属,在叶孤城并不知道的时候有了钱有了人脉,情报也有了。
所以他能更加安稳地在白云城中窝下去。
白云城众:为了城主创造舒适的环境是我们的义务!
也是非常乖巧了。
叶孤城披着一身雪白的大氅出锁龙阵。
塞北与南海不同,这里的冬天格外的冷,风也格外的凛冽,即使有内力护身,穿一身单薄的白衣还是让岚风和朗月看着就齿冷,所以即便是叶孤城的武功已经到了不畏严寒的地步,他的下属们还是会送上制作精良的大氅。
雪狐皮子又或者是雪狼皮,要白,要名贵,还要兼顾保暖与美观,光是制作出一件就要耗费无数的人力与物力,更不要说是年年都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