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月道:“是。”
天机阁,如此有叶孤城气息的名字一看就是白云城的产业,虽然白云城因为奇门遁甲的缘故在塞北呆的好好的,但是勤劳勇敢的白云城群众显然并不是甘于平庸的人,他们能够发展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商业情报业等各个产业,江湖上一夜崛起的帮派那么多,为什么不能多一个天机阁?
朗月的记忆力很强,在江湖上,过目不忘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常见的本事,所以她理由当然拥有这一能力。
但是比起那些过目不忘的人,朗月还要更善于变通,更善于归纳总结,所以她被叶孤城派去管理天机阁的事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她本来是高洁如同仙女一般的人物,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但是等她看完有关情报,白璧无瑕的脸上竟然飞上两抹绯红的轻云,就好像是画中的人忽然有了生气,更是美艳不可方物。
但是朗月并不是突然有了神采,她只不过是气炸了。
这这这这这这……这实在是太侮辱他们的职业素养了!
不带指甲的手指猛然用力,手上的一叠纸竟然化作齑粉,愤怒之下用内力将纸片震碎成小粉末,这世界上除了习武的高手,还有谁能做到这种事?
朗月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把那王怜花给生吞活剥了,管他什么江湖第一个十年,她这样的忠仆,眼中只有叶孤城一个,最重视的就是白云城的信誉,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她就是白云城的人,并且抱着高度的自豪感完成了常人不可完成之事,在她心中,叶城主的下属,他的仆人,不仅不是蔑称,还是尊称,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要进入城主府,却没有缘分,如此看来,她和岚风是多么的幸运。
外面的人不知道,但是城中的人都知道,城主那有什么亲近的护卫,最亲近的两人不就是岚风和朗月,看见这王怜花散步的谣言,就好像在说她背叛了城主一样,怎么能让朗月不气愤?
但是等她气愤完回过神来,却发现所有的情报都成了粉末,虽然心中还是很不愉快,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她竟然一时气愤下做出了如此不专业的事情,即使脑子已经将情报的内容全部记住,也实在是太不应该。
朗月想,事已至此,只能将那些情报全部默写一份,然后再呈献给叶城主看。
朗月道:“拿纸来。”
让他想不到的是,天机阁的伙计虽然拿了纸来,但是拿来的却不是空白的纸,上面已经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定睛一看,可不与刚才被朗月撕成碎片的情报内容一模一样?
朗月道:“这……”
伙计道:“我们总管的已经看过了内容,知道朗月姑娘定然会气急,所以早早就准备了备份。”
朗月恍然大悟,几番调整至下终于恢复了冰清玉洁的模样,她道:“替我对一块砖道声谢。”
伙计点头称好。
不错,天机阁的总管自然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块砖,无论哪里需要他,他都能立刻填不上,想来这世界上还没有什么工作是他做不了的。
朗月将重要的情报按照顺序收拾好,又呈献给叶孤城看,这世界上恐怕没有人能够猜到,辐射整个中原的天机阁,真正的中心竟然在塞北,如果被知道了,那些江湖人还不知道要大惊失色成什么样。
叶孤城一目十行地看完了,并没有觉得惊讶,他猜王怜花就会编一个故事,以王怜花对他的了解,这故事不一定会走心,但叶孤城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如此之敷衍,明明是找事情给叶孤城做,还给故事留下了很多漏洞。
就好像笃定,他会接受天下人的挑战一样。
只要是练剑之人,这世界上就没有几个可以将送上门的对手拒之门外,即使被群起而攻之,也是一样。
叶孤城是顶尖的高手,顶尖高手出世,总是要有不同寻常的动静,不说什么五雷轰顶天降祥瑞,能够震惊武林还是必要的,一如当年他入中原击杀江如画,已经达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叶孤城的出场只会变得更加华丽。
他虽然对此并不是很在乎,但人既然已经要来了,哪有往外推的道理?
叶孤城道:“这件事,还真是委屈你们了。”
他是对朗月这么说的,叶孤城虽然看上去不近人情,但是对婢女哪有不关心的,朗月虽然在他面前好像还一切正常,但是叶孤城自然知道,对方心中已经气炸了。
朗月听见叶孤城的话,眼圈竟然忽然红了,虽然下一秒就憋了回去,但她刚才被感动到了却还是不争的事实。
朗月道:“只要是为了城主,一切都无妨。”
语言的苍白无法将她心中的感激体现出十万分之一,很早以前就准备脑肝涂地结草衔环也要报答叶城主的知遇之恩,这下子更是无以为报。
对白云城的人来说,每和叶孤城的相处增加一日,他们心中澎湃的情感就更加多出一分。
叶孤城道:“你先去看看,究竟有多少人对《怜花宝鉴》有兴趣。”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又道:“岚风。”
一直在当布景板的婢女忽然有了精神,就连一丝不苟的头上都差一点有呆毛挣脱出来。
岚风道:“是。”
叶孤城道:“你去看看奇门遁甲。”
袖里乾坤这种作弊似的手段不到关键时刻叶孤城才不会使用,更何况,他觉得那些个江湖人根本没有办法闯进白云城,没看见江湖第一个十年才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