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颐额头冷汗涔涔而下,脸上却仍带笑容:“没什么关系吧?反正你也参不透尸手里的秘密,有和没有,又有什么区别呢?”
路易眼里凶光一闪,又压了下去:“那么,魂戒呢?也扔在血雾迷宫里了?”
“那倒不是。”顾颐满不在乎地靠在墙壁上,任由路易的手往自己身体里插,右手却借着遮挡慢慢伸到腰间,握住了十字架的顶端。
灼烧的疼痛跟血肉被硬生生撕开的疼痛搅在一起,让顾颐背后的衣服都被冷汗浸透了:“逃跑的时候掉了。让我想想——好像就是在血红高原被围攻的时候丢掉的,如果没有被人捡去的话,你去那里找找应该能找到的。”
路易狠狠盯着他。血红高原是多大的面积?那是血雾迷宫的所在地,是整整一片高原!其上有山岭有树林有河流,让他去哪里找一枚小小的戒指?
“弗兰克,你犯了大错。”路易的声音终于不再那么情意绵绵了,“你实在不该跟我作对的。你破坏了我的计划,坏了我的大事!”
“是吗?”顾颐把头靠在墙上,斜睨着他,“如果没有我,你到什么时候才能搞到迈卡维族的圣器呢?你想让谁去对付那群疯子?”
路易噎了一下。夺取其它氏族的圣器,这个念头他早就有了,可梵卓一族能够做出色的领导者,却不是冲锋陷阵的将材,除非他自己出手。但他在族内也有竞争者,如果他亲自出手,没有人能在后方为他调度,成功的希望仍旧很小。而如果从其它氏族请来高手,又不能保证他们会同意他的作法,更不能保证他们得到圣器之后不会据为己有。
顾颐,是他意外的收获。最初他只把这个年轻人当成一次艳遇,他考虑过让顾颐做他的专属血奴,却没有想过要让他成为自己的子嗣。只是后来,他发现了顾颐的身手,同时得到了辛摩尔族的一点试验成果,才决定试一试。没想到这一次尝试竟然给了他最满意的结果——他拥有了一柄利剑,完全可以代替他去完成计划。
最重要的是,这柄利剑是完全忠实的,对别人是百炼钢,在他手里却能化为绕指柔。所以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柄利剑居然也会割伤他的手,让他已经握在手里的一切都在瞬间失落。
“想明白了吗?”顾颐轻蔑地一笑,慢慢把圣血十字架从皮套中抽出,“没有我,你的计划不过是空中楼阁,又何谈破坏呢?”
“你——”路易竟然无话反驳,脸上猛然浮现一丝狰狞,五指曲伸,在顾颐的伤口里狠狠抓了一把,“不听话的孩子,必须受到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