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  [抢红|张水/韦利]永生海港(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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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码能做到不脱靶。

韦利对张水向来偏心,看他的时候总是戴着比啤酒瓶底还厚的美化柔光滤镜,觉得他哥射击的姿势比什么好莱坞动作明星都帅,嘴上更是毫不吝啬夸奖,称赞他有天赋,比自己初学时厉害多了,真该早点来练习,等他大功告成以后,自己就靠他保护了。

张水很得意,说今晚回去跟韦利涮锅吃,庆祝自己成功迈出通往神枪手巅峰的第一步。

韦利在法国吃喝很讲究,但他是纯正的西方口味,毕竟童年在孤儿院没正经吃过好的,很难谈得上什么中华美食情结。所以直到张水来了,在家里头给他亲自下厨,韦利才算真正接触到地道的中餐。

其实张水的厨艺也只能说中上,做面食是一把好手,什么饺子锅贴面条,都做得很好吃,但菜肴就只会一些传统经典款,像番茄炒蛋,红烧肉,土豆丝之类。这得归因于他老光棍的特殊身份,常年一个人吃饭,下馆子费钱,在家吃要省得多。既然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那自然是面食最省事,还顶饱。

然而就他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水准,已经足够唬住韦利了:他觉得他哥做的饭菜好吃到难以形容,一下子就把他的胃收买了。

韦利在吸溜张水给他精心烹制的生煎大排面时,感慨自己果然还是根正苗红的中国胃,吃了二十几年西餐又怎么样,什么欧洲顶尖厨师,什么叽里咕噜鹅肝,还比不上他哥炒的一盘酸辣土豆丝。

张水自己也不曾想到过,这个基本生存技能有一天还能拿来讨他弟欢心。他见韦利爱吃,烹饪热情也随之空前高涨,一有空就在厨房鼓捣吃的,然后到韦利跟前献宝。而韦利就是张水的知音,不管哥烧什么都觉得香,觉得好吃。俩人就在楼下那优雅小餐厅里,点着昂贵的情调蜡烛,开一瓶上好的红酒,津津有味地品尝再平凡不过的葱油拌面,猪肉饺,拍黄瓜,虾仁炒蛋……

韦利觉得他哥穿着背心大裤衩给他做饭的背影,比什么高档餐厅的贵宾待遇更能让他感受到实质的幸福,他甚至觉得,直到他哥来了,这栋房子才能称之为“家”。

前些日子张水就闹着说要吃火锅,还不能是那种娘们儿叽叽的一人一小锅,得是正宗烧木炭的老式大铜锅。他跟韦利这么一形容,又掏出手机上网搜了图片给他弟瞧,把韦利也馋得不得了,表示全力支持哥俩的火锅大餐计划。

可这铜火锅在巴黎还真不好买,一般商场里都没有,华人开的店里也难觅踪迹,就算有火锅,也都是新款的电磁锅,或是烧固体酒精的小锅。

张水在大街小巷溜达了好几天,终于在一家中国人开的小卖铺里淘到一只很地道的铜火锅,跟他在国内火锅店吃的一模一样。店老板说这是他好多年前进的货,因为掉了个把手,当时没能卖出去,后来就更不用提,已经搁在角落积灰很久。张水并不介意把手的瑕疵,店老板也就乐得做个人情,爽快地按当年进价的一半卖给了他。

锅到手了,什么时候吃,这是个问题。最近两天韦利一直在外面有应酬,也就没能吃上。今天逮了空,又有冠冕堂皇的名目,看来可以痛痛快快地大吃一顿了。张水无限憧憬和韦利一起吃火锅的美好夜晚。

韦利在家是甩手掌柜,什么都有人给他准备妥当,从不需要他自己去操心柴米油盐。可现在不比那时了,张水是那种凡事亲力亲为,连一根葱也一定要亲自挑选的主,何况这是为宝贝弟弟下厨,能不上心么。

张水去买菜,韦利每次都跟着,美其名曰“给你当翻译”。其实他教他哥法语这么些日子,张水已经懂一些基本用语了,买东西不成问题。就这么一来二去,韦利也得了张水的真传,买菜很有心得,对这种小市民的日常生活乐在其中。

“哥,我们直接买这块腿肉,让他切片嘛。”

“羊肉多买点,我喜欢,太香了。”

“哎,这蘑菇不错,挺新鲜的。”

“土豆涮火锅好吃吗?”

张水推着购物车跟在后面,看韦利熟练地把挑好的菜往小车里码,不时回头问他一两句,心里冒出一个想法:这可真像两口子过日子。

韦利捧着一棵小圆白菜来到张水跟前,“怎么了哥,笑那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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