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是在青州长大的”
夏浔突然说话了,他依旧抬头看着天,仿佛自言自语:“夏天的时候,有很多知了,知了不好抓,用蜘蛛网去粘,需要很好的眼力,竹杆儿一动,引起知了的警觉,它就飞走了。要绕着每一棵树走,找那些还没有完成蝉蜕过程的蝉呢,就完全靠运气了。
可是,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在晚上的时候,在树林子里生一堆火,然后一棵树一棵树的去踹,那些栖息在树上的知了被惊醒后,就会纷纷扑向火堆,在火焰周围落下,落了一地,你拿着袋子,尽管一只只地去捡,它根本不会挣扎,这算是飞蛾扑火,还是自投罗网呢”
草丛中的呼吸声突然停止了,似乎连心跳都停止了,本来就紧张到极点的唐赛儿听他这么一说,就晓得自己被发现了,一时间骇得连身体的自然机能都停止了。
她的年纪虽小,其实胆子很大,如果豁出去一死的时候,她不会这般害怕。但是对夏浔,她根本从没生起过一丝对抗的心思,只想着逃避,自然又紧张又害怕,这种紧张和恐惧反过来又影响她,叫她更加的紧张更加的害怕,已经有点自己吓自己的意思了,行藏陡然被识破,唐赛儿自然怕到了极点。
夏浔又说话了,他说是发生在青州的事情,其实只不过是他穿越时空之前,幼年时生活在乡下亲戚家时的生活经历:“知了还算好捉,其实对小孩子来说,最难捉的是麻雀,用系了绳索的小棍撑个箩筐,想要扣住麻雀,好难的。可是如果你在晚上的时候,用很明亮的灯,攀着梯子到茅草屋檐下,用灯照着麻雀的窝,只管伸手去捉吧,那麻雀好像都成了睁眼瞎,根本逃不掉,只能乖乖落到你的手里。”
夏浔慢慢转过身,对着面前车上的柴草,将手中的灯笼高高地举了起来,另一只手在披风下,握紧了腰畔的刀,随时可以发出闪电似的一刀。凭他今时今日的功力,凭他今时今日的速度,他有把握只要藏在草堆的那个人意图窜出突袭,他就可以在听到柴草剧烈磨擦声的一刹那,将那人连人带车劈成两半
“你,是一只蝉,还是一只麻雀呢”
夏浔逼视着眼前的柴草堆,缓缓说道。
唐赛儿闭了闭眼,牙关一咬,伸出满是冻疮的小手,瑟瑟地拨开了柴草。
柴草拨开,两只小手又一分,再扩大了些缝隙,灯光照进去,正照在她的身上。
她穿着一件臃肿的大棉袄,蓬头垢面,凌乱的头发上满是枯草叶,一张削瘦的小脸冻得苍白,不见一丝血色,就那么瑟缩地看着夏浔,那双点漆似的眸子,仿佛一只无辜的麻雀,正怯怯地看着夏浔,好像马上就要被他捉了去,残忍地拔去羽毛穿上树枝,拿火烤来吃掉似的。
夏浔知道里边有人,却压根儿没想到竟是唐赛儿,他瞪大眼睛,怔愕地看着唐赛儿,看了半晌,才吃惊地叫道:“赛儿,你怎么在这里”
唐赛儿张了张嘴,两行热泪便扑簌簌地流了下来
第747章讲义气的小丫头
夏浔将赛儿从柴草堆中拉出来时,触到她的小手,冰得好像两个小冻砣子,当下不及多说,马上把她带回了寝帐,西琳和让娜这才知道所谓的胡大仙竟然是蒲台小仙女儿。唐赛儿在杨府那么久,彼此早就熟悉的,当下她们赶紧烧了热水,叫赛儿洗澡清洁,又把自己的衣物取来给她穿上,虽然她们的衣服穿在赛儿身上过于长大,掖掖叠叠的倒更显厚实。
唐赛儿重又被带到夏浔面前,唐赛儿自幼练功,原本就显瘦的身形体态,经过这一路的折磨,更加的瘦了,西琳和让娜把她乌黑的头发编成了畏兀儿族少女特有的发型,两条长辫子,周边又有一条条俏皮可爱的小辫子,那张小小的瓜子脸蛋儿,还没夏浔的巴掌大,尖尖的下巴瘦得惊人,一双眸子因为暖和过来,倒是依稀恢复了几分神采。
至于衣服就可笑的很了,西琳和让娜本来就比普通的女子高挑,两人的平均身高大约在一米七四左右,只比夏浔略低一点,她们的衣服穿在赛儿身上,虽然又掖又系的,也是松松垮垮,裙裤更不消说了,裤子极长,裤筒儿也肥大,腿脚在她踝边笼了几迭,堆在那儿。
案上已经摆了一碟咸菜,一碗热粥。
赛儿进来,见到夏浔,便讷讷地道:“叔叔,我杀了人,犯了错,你把我杀了吧,我不怪你。”
夏浔瞪着她道:“于谦是你杀的”
赛儿咬咬嘴唇,抬起头道:“是
锦衣夜行第239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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