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夜晚,穿上夹克,将头髮收拢在帽子内,任书禾出了门一身黑徒步在夜色里。自从上次在百货公司被跟蹤之后,他就鲜少出门,不过他还是克制不了思念之痛,一眼就好,让他确定他家人平安无事,一眼就好……
一样在关西,但偌大的城市往返两地车程也要两个小时,每种交通方式人群都熙来攘往,他只能尽量居于角落保持低调。
脚步停在一家民宅前,室内灯光还亮着,他压低身子慢慢前进,探头望向厨房玻璃窗内,一个男人肩上绕着毛巾,背对窗户喝着清酒,是他父亲。髮鬓间参差不齐的白髮与印象中不同,明显地衰老,垮下的肩头似有千斤重,不再像从前那样意气风发。
他……是不是让他很伤心……
他记得他对双亲说过,他会成为一个好警察,他们会在新闻媒体上看到他屡破奇案,接受表扬的风光报导,没想到真正上了媒体身分却是国际通缉犯。
日本新闻早就大肆报导过他这个通缉犯,他怕家人惹上麻烦所以没跟他们联络,任由这个误会抹黑他。父亲一生最痛恨的就是无恶不做的黑帮,他一直以他读警校,在香港当保安科干员为荣,没想到他这个唯一的儿子现在却也成了他眼中的那些社会败类。
突然一个娇小身影进了厨房,是他母亲!红着眼眶,任书禾激动不已,他有五年没看到她了……母亲身体不好,警校求学期间都是父亲到香港看他的,他会带妈亲手腌的酱菜给他吃,亲手织的毛衣给他穿,虽然他说了好几次香港是低纬度国家,冬天不冷根本穿不到雪地等级的毛衣,但她还是织得乐此不疲,算算几年时间他也收到了十来件毛线衣……
思念排山倒海而来,逼得他就要承受不住……
母亲眼一定,盯住窗边,看她朝这边走了过来,他心一横,逼自己离去。
吹着夜风,他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他发誓,他终有一天会证明自己的清白,不管付出多少代价……
太阳露脸,上一次下的雪也已融得差不多,傍晚时刻河堤边不少出来散步的人群,有野餐的家庭,并肩躺在斜坡上晒阳光的情侣,练习棒球中三角传球的中学生,人气集聚人声沸扬。
戴上防风外套的帽子,外面又戴上一顶棒球帽,简单的伸展运动后,任书禾沿着河堤开始慢跑。
他是鲜少出门,但只要出门除了父母住处,就是这里。他已经观察这里一段时间,附近是住宅区跟学校,环境跟住户单纯,他想应该不会有问题,而且他需要跑步,他需要锻鍊自己。
他学过武术,就算没常练习招式,也知道保持体力很重要,加上深知随时都可能再踏上亡命之徒,所以他要让体力无时无刻都维持在最高峰,而跑步就是最好的锻练方式。
随着时间过去,精神逐渐专注,耳边的心跳声越来越沉,他调整呼吸,维持有频率的、吸吸吐的节奏,绕着河堤跑了二十来圈,后背上已微微沁汗,但他觉得不够,猛然加快脚下的步伐,一举超越前方自主训练的学校球队。
98、99、100!默数完设定的目标,他才气喘吁吁地停下脚步,双手撑在膝盖上,甩头,任汗珠尽情洒落。心脏跳得很快,他突破了那层障碍,很好。
他的体能算中高阶级,跑步运动的强度根本难不倒他,所以每次他都逼自己要越跑越快,呼吸乱了节奏,心跳乱了频率,这时候真正的锻鍊才开始,才算是突破自己设下的上一个障碍。
「任书禾……是你吗?」
他没听到前三个字,是熟悉的粤语让他抬头,他以为是苏心黎,没想到是个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人。
很多年后回想起来,他都觉得这段与她的重逢简直不可思议。
抬头,他皱眉看着眼前拿着矿泉水的女子,一面喘气一面翻阅脑中回忆录。她是谁?
「你是任书禾,对吧?」手中紧拽着水瓶,她再问一次,嘴角带着久别不见识人的骄傲微笑。
他不认识她,没必要回应。準备离开,那人却抓住他的手,急道:「我是夏芙,还记得我吗?」
温暖的手掌温度,带他重回曾经美好的校园时代,有个女孩总会陪他一起下课,他带伤懒惰换药时,她会到保健教室拿材料帮他重新包扎伤口,他惹火过她,骑着脚踏车在快车道奔驰,幸好她没跟他生气太久,他记得自己当时郁郁寡欢了好一段时间。
他短命的伪高中时期,虽然最后他刻意疏离,却一直让他无比牵挂的,那名唤夏芙的女孩。「记得。」
「真的是你!」夏芙尖叫,张手环住他颈子。
「妳,」等她抱够,站在自己眼前时,他竟还没找回声音。「怎幺会在这里?」像扭拧的毛巾,喉间的嗓音紧绷着。
待情绪平复,任书禾才仔细打量起她。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长洋装,外面罩着卡其色的大衣,一双休闲的黑色球鞋配上双肩后背包,显得时尚又青春,她其实没变多少,只是上了妆,五官更显亮丽,酒窝若隐若现。
「我在日本读大学,放假来这里找朋友,没想到竟然会遇见你,好巧!」她将手中的水瓶递给他。「你跑了好久,一定很渴,喝吧!」
「妳看到我很久了?」他竟然没注意到。
「十分多钟了吧,你怎幺也在日本?」夕阳西沉,他们并肩走着,河堤上人数渐渐减少中。「啊,我知道了!你说过你父母都在国外,你是来找他们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