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在小娘子们面前保持着风度翩翩的闫七郎今儿可算是出丑了,被谢羽笑的脸都烧了起来,好在天冷,只当被冻红的,倒也说得过去。他暗暗吸一口气,用劲了力气狠狠将凿子砸了下去,只觉得脚趾头一阵剧疼,顿时丢了凿子抱着脚在冰面上跳了起来。
谢羽都看傻了眼:还真有这么笨的人?
闫宗煜在她眼里明明白白的看到了“你是笨蛋”四个大字,顿时羞惭欲死,脚趾头上的痛意更加痛楚难当。他身后随侍的人已经惊呼了起来:“快来人,公子受伤了。”
立刻便有下人跑过来,七手八脚将他抬了起来,往房里跑,那阵仗好比他身受重伤,命不久矣,各个神色慌张。
谢羽懵了,小声道:“二哥,闫宗煜……身患重疾?”
程旭见惯了闫家人对闫宗煜的着紧,通常他们要出门去打架,总要想法设法甩开闫宗煜的护卫。
“闫七是闫夫人的心头肉,他伤一根头发丝,这些仆人回去都要受罚,你说他今儿凿伤了自己的脚趾,这些人回去会挨多少板子?”
谢羽嘀咕:“闫家这是养儿子呢还是养闺女呢?”
程旭“哧”的一声笑了出来。
往日,闫宗煜跟他出门打架受了伤,这些人吃了闫夫人不少苦头。
兄妹俩慢吞吞循着闫家下人的方向慢慢过去,闫宗煜已经被人放在了榻上,靴子脱了下来,脚面上一个血窟窿,瞧着倒是极吓人,他疼的面色苍白,见到谢羽跟程旭进来,差点惊跳着坐起来,急道:“快拿个东西过来盖脚。”只觉得被谢羽瞧见伤处,更显的他没用。
谢羽这下实在忍不住了,捂着肚子直笑:“闫公子,你又不是大家闺秀,难道还怕我看到你的脚?”
程旭与他一起在外面喝花酒,天热的时候袒胸露肚,酒意上头搂着姑娘光着脚在地毯上跳舞都是常事,他那双脚不知道被多少个姑娘看过,今儿却罕见的知道害羞,竟然怕给谢羽瞧见,他都要为闫宗煜这点难得的羞耻心给跪了。
——兄弟,羞耻心那东西你还真有啊?
庄上今儿没大夫,但还有些常备的药粉,仆人找了来,先处理了伤口,又派人快马加鞭往城里去寻大夫。外面此刻下起了大雪,屋内早笼起了火盆,倒是不冷,只是不知道那大夫几时才能回来。
闫宗煜受了伤,不能下榻,但饭还未吃。他自己恨不得抱着脚哭,只觉整只脚都疼的厉害,若非谢羽在侧,还不知道得怂成什么样儿。
但人是他请来的,却又不能不招待,他便吩咐下去,将饭摆在房里,又着人拿了薄毯子过来,将自己的脚盖了起来,摆酒吃饭,席间羞愧道:“今儿是七哥丢丑了,阿羽别见怪,改日等我脚好了,请你酒楼吃饭赔罪。”
谢羽瞪他,程旭直嚷嚷:“闫七你是谁七哥了?边儿去!”
闫宗煜到底是外面欢场上打过滚的,脸红局促也就那么一会儿,此刻借着自己脚伤,仗着酒意盖脸,找机会拉近关系:“程二,你到了我家,见到我姐姐难道不是叫姐姐的?咱们两兄弟这么多年,家姐你叫姐姐,我视阿羽如妹,怎么就不能做她的七哥了?”
程旭心道:您倒是真拿我妹子当妹妹才好呢!当着谢羽的面儿他也不想跟闫宗煜扯这些有得没的,只道:“反正我妹妹不能叫你七哥,还是叫闫公子来的顺耳。”
他姐姐们都出嫁了,连孩子都有了,在程旭的心里,都等同于隔着辈了,见到也只有敬着的份,是万不会有非份之想的,可是瞧闫宗煜的样子,竟然比周王还要明目张胆起来。
谢羽可不管他们俩人如何争论,只挟自己爱吃的吃,鲜鱼到底还是吃上了,闫府的下人张罗的丰盛,无论是羊肉还是鱼肉,亦或新鲜菜蔬,都很合口。
她吃到半饱的时候,闫府下人来报:“公子,外面有几位公子到了大门处,说是知道这是国舅府的庄子,想来避避雪,其中还有一位姓苗的公子。”
程旭面色一下不好了起来。
他认识的姓苗的公子里,唯有一位,那就是苗胜的儿子苗明远。别听名字斯文,人却是个混世魔王。原本苗家在京中连个勋贵的边儿都沾不上,但是这几年苗胜渐得了魏帝的信任,又掌着北镇抚司的诏狱,不禁三司审理就可定罪,有好几起案子都是苗胜办下来的,不说其中的手段,单说其人毒辣的心肠就令闻者色变。
闫国熹私下里与苗胜有来往,苗明远跟闫宗煜也走的近了。闫宗煜原本就是个可有可无的态度,多个陪着去欢场卖醉的年轻公子也并没什么。但是今日听得苗明远带着人前来,想想便知是平时一起来往的纨绔子弟,顿时面色不好起来:“你有没有说我今儿不在庄上?派人去安排他们到别处去——”话音未落已经听得外面吵吵嚷嚷的声音,其中一人扬声道:“七哥,雪天好眠,你这是窝在房里孵什么蛋呢?”
谢羽的眉头轻皱了一下。
那进来禀报的闫家下人顿时苦着脸小声道:“公子,小的们原是想瞒着苗公子的,只是苗公子看到了外面拴着的马,尤其是程二公子两位的马实在出色,便问及今儿谁在庄上作客,小的人见瞒不住了……”
闫宗煜恨不得一脚将人踹开,正坐起来,房门便被人推开,门口走进来个高瘦的男子,大约二十出头,高颧骨大眼睛,瞧着便有几分不好相与。
他身后跟着好几名年轻公子,呼拉拉一下全涌了进来,程旭